項目英紅瓦屋面施工管理規程
1.編制目的
用于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英紅瓦屋面工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其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英紅瓦屋面工程施工過程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工程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工藝流程
5.管理過程
5.1事前控制
5.1.1英紅瓦屋面工程施工應在找平層完成,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始。
5.1.2根據采購合同要求檢查英紅瓦的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確實無誤。檢查其他輔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剛釘、黃砂。
5.1.3所用的英紅瓦應有合格證或質保單,并登記于《檢驗、試驗報告登記表》;對存在分層、裂縫、露砂、酥松、表面粗糙、邊緣不齊等缺陷的英紅瓦不得使用。
5.1.4檢查順水條、掛瓦條及排水溝所用材料的材質、規格是否符合要求,防腐處理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檢查情況可填寫在《工程管理日記》中。
5.15各種材料分別堆放,并做好產品標識,每月檢查后填寫《產品標識檢查記錄》。
5.2事中控制
5.2.1順水條、掛瓦條的間距應均勻相等,順水條間距應不大于345mm,以保證瓦與瓦的搭接按75mm,使上一片瓦的三重擋水檐有作用,并可將下片的釘孔蓋住。
5.2.2掛瓦條與每根順水條相交處應用剛釘釘牢,釘設平整、牢固,掛瓦條上棱應成一直線,均與檐口、屋檐順水條平齊,接頭設在順水條上,并相互錯開。
5.2.3排水溝的寬度應符合要求,安裝時兩邊包住順水條并鋼釘固定,屋檐處板向下折疊以防雨水倒灌,板與板搭接應上搭下,搭接長度不小于150 mm。
5.2.4平瓦鋪設時應按自左向右,自下而上順序操作;當屋面坡度大于55度時,須采用長度不小于75 mm的鍍鋅鋼釘或不銹鋼釘,同時適當加大掛瓦條的尺寸。
5.2.5對設天溝、檐溝的屋面,天溝、檐溝的防水層做法嚴格按規范施工,同時平瓦伸入溝內長度為50~70 mm,以有利于屋面雨水流入溝內,并防止爬水。
5.2.6排水溝處瓦切割后應保證邊沿整齊,并用1:3水泥沙漿將瓦片底部空隙全部封住,切割機機械采用電動圓鋸機。
5.2.7脊瓦鋪設應從斜屋脊底端開始,自下而上至斜屋脊頂,脊瓦大封頭瓦應緊貼檐口,用摻顏料的水泥砂漿將脊瓦固定在另一端,直至鋪設小封頭脊瓦。
5.2.8脊瓦之間的搭接長度應符合要求,同時避免切割,保證鋪設完整;脊瓦鋪設須拉線操作,保證脊瓦在一條線上,檐口瓦須用水泥砂漿固定,并釘于邊檐順水條上。
5.2.9屋檐口第一條掛瓦處應用細石砼澆筑,并檢查是否留置排氣通水孔。
5.2.10脊瓦鋪設須特別注意瓦片的整潔,如不慎污染水砂,及時清理。
5.2.11屋面與突出屋面的墻、煙道等連接處,是防水薄弱環節,該部位須作重點處理和檢查。
5.2.12對于以上各項檢查情況如有不合格,應通知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填寫《工程部整改通知單》給施工單位,要求限期整改。
5.3事后控制
5.3.1英紅瓦屋面工程結束后,應進行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及評定,符合要求后根據檢查結果填寫《分部工程現場檢查記錄表》、《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6.編制依據
6.1英紅彩瓦技術要點
6.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7.2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規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規程
8.質量記錄
8.1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2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8.3工程部整改通知單(GT/QR.15-15)
8.4檢驗、試驗報告檢查表(GT/QR.23-01)
8.5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GT/QR.23-02)
8.6分部工程現場檢查記錄表(GT/QR.23-03)
篇2:項目油氈瓦屋面施工管理規程
項目油氈瓦屋面施工管理規程
1.目的
用于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油氈瓦屋面施工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其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油氈瓦坡屋面工程施工過程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工程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工藝流程
5.管理過程
5.1事前控制
5.1.1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防水施工或技術措施,并明確細部節點處理方法。
5.1.2施工單位技術負責應向施工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內容包括:施工工藝、施工順序、構造層次、節點處理方法、工程質量標準、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等。
5.1.3根據采購合同要求檢查油氈瓦的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確實無誤,檢查其它輔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油氈瓦的合格證或質保單是否齊全。
5.2事中控制
5.2.1找平層應粘結牢固,無疏松、空鼓、起殼、起砂現象,表面平整度應不大于5㎜。
5.2.2陰、陽屋脊線必須順直,陰陽屋脊線處宜做成圓弧,防止油氈瓦鋪釘時斷裂。陰脊處涂刷寬500㎜、厚3㎜的防水涂料(如851),兩邊彈線。
5.2.3油氈瓦屋面與突出屋面結構交接處,均應作泛水處理。泛水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順直整齊,結合嚴密,無滲漏。可沿屋面坡度做通長擋水線,擋水線必須粉刷密實,并在底部做成"老鷹嘴",交接處做成圓弧,并涂刷防水涂料,油氈瓦收口至擋水線下,并作密封處理。
5.2.4出屋面的管子與屋面交接處應做成圓錐體,并涂刷防水涂料,油氈瓦應收口至管子處,并作密封處理。
5.2.5油氈瓦鋪釘前,屋面應彈墨線,墨線應相互平行,間距與油氈瓦規格尺寸及搭接長度相符合。
5.2.6油氈瓦鋪釘前,應對屋面找平層、節點處理、防水處理等進行隱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油氈瓦鋪貼。
5.2.7油氈瓦應與基層緊貼,瓦面平整,自檐口向上鋪設,第一層應與檐口平行,切槽應向上指向屋脊,用油氈釘固定,檐口裝成品檐溝的,油氈瓦可挑出20MM;檐口不裝成品檐溝的油氈瓦可挑出10MM。第二層油氈瓦應與第一層疊和,但切槽應向下指向檐口。第三層油氈瓦應壓在第二層上,并露出切槽125MM。油氈瓦之間的對縫,上下層不得重合。
5.2.8油氈瓦所用固定釘必須釘平、頂牢,嚴禁釘帽外露油氈瓦表面。每片油氈瓦不應少于4個油氈釘,當屋面坡度大于150%時,應增加油氈釘固定。
5.2.9鋪設脊瓦時,應將油氈瓦沿切槽剪開,分成三塊作為瘠瓦,并用兩個油氈釘固定。脊瓦應順年最大頻率風向搭接,脊瓦與兩坡面油氈瓦搭蓋寬度每邊不小于100MM,脊瓦與脊瓦的壓蓋面不小于脊瓦面積的1/2。
5.3事后控制
5.3.1油氈瓦屋面工程結束后,應及時進行驗收及分項、分部評定,填寫《分部工程現場檢查記錄表》、《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6.編制依據
6.1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7.2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規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規程
8.質量記錄
8.1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2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8.3檢驗、試驗報告檢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現場檢查記錄表(GT/QR·23-03)
8.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