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團公司新入職員工崗位管理規定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新入職員工階段性成長的特點,為切實加強對新入職員工合同和崗位協議簽訂、薪酬待遇、專業技能提升等相關事項的管理,現規定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規定所指新入職員工主要包括以下兩類:
(一)招聘錄用的成熟操作崗位人員、管理技術人員。
(二)招聘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無相關工作經驗的操作崗位人員、培訓錄用的職工子女及政策安置的退役軍人。
二、合同及崗位協議簽訂
(一)招聘錄用的成熟操作崗位人員、管理技術人員 入職后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崗位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規劃范圍內崗位執行并簽訂崗位協議,對公司限制調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崗位協議時明確約定“五年內不得調整崗位,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二)招聘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無相關工作經驗的操作崗位人員、培訓錄用的職工子女及政策安置的退役軍人
入職后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崗位適應期、現場崗位鍛煉期和專業提升期,總計24個月。試用、培訓崗位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規劃范圍內崗位執行并簽訂崗位協議,對公司限制調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崗位協議時明確約定“五年內不得調整崗位,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三、崗位管理及薪酬待遇(一)招聘錄用的成熟操作崗位人員、管理技術人員 聘用崗位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規劃范圍內崗位執行,對公司限制調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崗位協議時明確約定“五年內不得調整崗位,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薪酬待遇按所聘用崗位薪酬待遇標準執行。對于招聘錄用的緊缺的成熟操作崗位人員和管理技術人員可實行協議工資制,按協議確定的工資標準執行。
(二)招聘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無相關工作經驗的操作崗位人員、培訓錄用的職工子女及政策安置的退役軍人
試用、培訓崗位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規劃范圍內崗位執行并簽訂崗位協議,對公司限制調動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崗位協議時明確約定“五年內不得調整崗位,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入職后安排崗位適應期、現場崗位鍛煉期和專業提升期,總計24個月,薪酬待遇根據人才階段性成長的特點,根據每個階段的考核結果確定。
1、崗位適應期(第1~6個月)
招聘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培訓錄用的職工子女崗位適應期即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標準見下表:
單位 中專 大專 本科 雙學士 碩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生產單位 2000 2500 3000 3500 3800 4100 生產輔助 1600 2000 2500 2800 3100 3400 其他單位
1400
1700
2000
2300
2800
3000
試用期工資標準每年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及勞動力市場價位、最低工資標準等進行相應調整,在年度薪酬分配管理辦法中下達。
招聘錄用的無相關工作經驗的操作崗位人員崗位適應期即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標準符合學歷要求的按其學歷對應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不符合學歷要求的按照所試用崗位的崗位工資的80%執行,不發放績效工資,若工資標準低于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政策安置的退役軍人崗位適應期按照所在崗位的崗位工資的100%執行,不發績效工資,若工資標準低于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崗位適應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現場崗位鍛煉期(第7~12個月)
崗位適應期滿轉入現場崗位鍛煉期,崗位工資按100%發放,績效工資根據月度考核情況按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優秀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50%~6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良好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40%~5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一般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30%~4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不超過3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辦法由各單位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月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個檔次,作為月度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下同)
3、專業提升期(第13~24個月)
現場崗位鍛煉期滿評估合格的,轉入專業提升期,崗位工資按100%發放,績效工資根據月度考核情況按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優秀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80%~9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良好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70%~8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一般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60%~7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員工績效工資可按不超過60%的比例發放。月度考核為優秀和良好的員工數比例不超過80%。
現場崗位鍛煉期滿評估不合格的,二次安排6個月的現場崗位鍛煉期,待遇按第2條執行;二次現場崗位鍛煉期滿評估合格的,轉入專業提升期,專業提升期仍按12個月執行,待遇按專業提升期標準執行。
4、崗位成熟期(專業提升期滿起)
專業提升期滿評估合格且具備崗位技能要求的人員,崗位工資按100%發放,績效工資按崗位成熟人員標準發放。
專業提升期滿評估不合格人員,重新安排6個月專業提升期,待遇按專業提升期標準執行;期滿評估合格的,轉入崗位成熟期,待遇按崗位成熟期執行。
四、員工考核
1、考核時間:每月末進行月度考核,每期末進行期度考核 2、考核主體:各相關單位。
3、考核分為安全業績類考核和態度行為類考核。總分100分,具體見下表:
考核類別 考核項目 所占權重 安全業績類
作業安全
20%
作業數量 15% 作業質量 15% 態度行為類
出勤情況
15% 責任感 15% 協作精神
20%
4、員工考核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
考核等級
內涵 得分 定義
A 優秀 90(含)~100分 員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結果顯著超出預期目標
B 良好 80(含)~90分 員工積極開展工作,結果經常超出預期目標
C 一般 60(含)~80分 員工認真開展工作,結果基本完成預期目標
D
不合格
60分以下
員工不能完成各項績效目標
5、等級分布:公司對各單位員工周期考核等級比例采取下表實行強制分布:
考核等級 優秀 良好 一般 不合格 比例分布
≤10%
≥60%
≤25%
≤5%
6、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單位應及時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本人,并與本人面談,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并跟蹤檢查改進效果。
(2)連續兩個期度考核優秀的員工,績效工資按崗位成熟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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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連續兩個期度考核不合格、無法勝任工作的,降低崗位等級延期鍛煉;延期鍛煉結束后仍不合格、無法勝任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條第二款“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考核結果存檔,作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的依據。
五、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新入職人員管理辦法。
六、平魯區平朔工貿有限公司新入職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
篇2:新入職員工管理規定
新入職員工管理規定
一、目的
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并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在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工作的跟進與評估,為轉正提供依據。
二、入職程序
1、所有招聘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當日先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并以其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的日期,為起薪日。
2、所有新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攜帶以下資料:4張一寸彩色照片,各類證件(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操作證等)原件、復印件,并填寫《員工登記表》。
3、報到當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相關情況、有關規章制度,并接受安全教育。
4、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5、新員工辦理完報到手續后,用人單位為其安排工作。
三、員工資料歸檔
1、入職人員資料齊全的,交員工檔案主管人員登記、歸檔。資料不齊全的,統一放置,及時督促其交齊入職資料。
2、入職資料欠缺的,納入缺資料人員檔案夾,通知其于工資發放之日前交齊所欠資料,否則緩發工資,直至資料交齊為止。
四、員工試用
1、新員工一般有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2、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七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3、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可以隨時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