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機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行加工工件時,必須扎緊袖口,束緊衣襟。嚴禁戴手套、圍巾或敞開衣服操作旋轉機床。
2.檢查設備上的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和關閉。保險、連鎖、信號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否則不準開動。
3.工件、夾具、工具、刀具必須裝卡牢固。
4.開車前要觀察周圍動態,有妨礙運轉、傳動的物件要先清除,加工點附近不準有人站立。機床開動后,操作者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開機床運動部位和切屑飛濺。
5.機床停止前,不準接觸運動工件、刀具和傳動部件。嚴禁隔著機床旋轉、傳動部分傳遞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6.調整機床行程、限位,裝夾拆卸工件、刀具,測量工件,擦拭機床都必須停車進行。
7.機床導軌面、工作臺上不得放工具或其它物品。
8.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應采用專門工具清理。
9.兩人或兩人以上在同一機臺工作時,必須有一人負責統一指揮。
10.發現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
11.不準在機床運轉時離開工作崗位。因故要離去必須停車,并切斷電源。
12.正確使用工具,要使用符合規格的扳手,不準加墊塊和任意用套管。
13.使用起吊工具時,必須遵守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工件堆放不得超高。
14.工作完畢,應將各類手柄扳回到非工作位置,并切斷電源和及時清理工作場地的切屑、油污,保持通道暢通。
篇2:亮珠加工安全操作規程(3)
亮珠加工安全操作規程(三):
一、亮珠加工操作人員在領料時,應認真細核對已領材料是否與所需加工的亮珠材料相符,加工場地不能存放雜物材料,禁止超量領取藥物;
二、操作工具應符合安全規定并經常保持清潔,禁止用加工過一種光色亮珠的工具在未經洗凈的情況下,又去加工另一種光色亮珠;
三、亮珠在攤曬時,應用篾盤盛亮珠,篾盤放在木架上,嚴禁在地面攤曬;
四、曬場應遠離倉庫、廠房、車間等建筑物。嚴禁在人員往來多的地方攤曬,并有專人負責看守;
五、亮珠的進倉必須嚴格檢查。未完全干燥的亮珠和未完全冷卻的亮珠,絕對禁止進入倉庫和盛裝密封;
六、漏落地面的亮珠、藥物應及時清掃沖洗,防止磨擦起火。
篇3:煙花爆竹原料粉碎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煙花爆竹原料的粉碎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粉碎操作必須遠離倉庫、廠房;
二、嚴格執行原料分發規定,自覺做到少量多次,嚴禁超量領取;
三、操作人員在開啟各種原材料的包裝時,應先檢查包裝、標記是否與包裝內物質相符,發現異樣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不得擅自處理;
四、操作人員在操作前,必須先檢查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生產工具是符合安全規定;并將所有粉碎工具擦試干凈,禁止使用加工過一種原材料未經擦試干凈的工具又去加工另外的原材料;
五、氧化劑(高氯酸鉀、硝酸鉀、硝酸鍶、硝酸鋇等)、可燃物(木炭、硫磺、硫化銻、漆片、酚醛樹脂等)必須單項粉碎過篩,分別盛裝;
六、粉碎場所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天天要清掃地面、門窗、墻壁、廢藥必須集中到安全區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