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藥廠副廠長崗位職責
1、目的:
明確制藥廠副廠長崗位職責、權限,確保管理職能并能有效貫徹執行。
2、范圍:
制藥廠副廠長
3、職責:
制藥廠副廠長
4、內容:
4.1 制藥廠副廠長質量責任制
4.1.1 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GMP及國家對藥品質量的其他有關方針政策。
4.1.2 配合廠長落實各級質量責任。
4.1.3 負責指導制藥廠實際生產,根據生產計劃合理調度生產,科學管理。
4.1.4 配合廠長實施制藥廠各級人員的GMP基礎知識、SOP操作程序、SOP崗位操作等
培訓。
4.1.5 向各部門收集生產、質量具體數據。為提高產品質量,編制工藝改進,車間改造
計劃,經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指導制造部門、技術部門的具體質量工作。
4.2 制藥廠副廠長崗位職責
4.2.1 協助廠長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戰略規劃、年度生產計劃及總預算。
4.2.2 協助廠長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生產運行,綜合平衡年度生產任務,制定下達月度生產計劃,根據生產計劃進行生產、人員、物資、工藝技術等方面調度與協調工作
4.2.3 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應用;
4.2.4 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總體指揮、現場指揮生產;
4.2.5 協調生產與質量管理部門、市場營銷中心、財務中心、人力資源中心、總經辦等部門的橫向聯系;
4.2.6 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下級的工作,掌握工作情況和相關數據;
4.2.7 審閱簽發有關生產、技術與研發等相關管理性文件。
篇2:企業分管(專管)安全工作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分管(專管)安全工作的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廠長(經理)并對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當好廠長(經理)的"安全"參謀,并對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擔與其職責、權限相應的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定;
三、具體組織制訂和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計劃、勞動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組織企業開展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和教育,實施"三級"安全培訓制度,考核勞動保護工作;
五、有權拒絕上級不條例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六、組織落實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完善防火防爆設施和設備;
七、發生順利地應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同時報告上級領導。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
八、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記錄。
篇3: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1.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