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房地產公司郵電、報紙、水電管理制度
1、公司各種來函信件,保安員必須及時送至行政秘書,行政秘書篩選后通知各部門文員領取分發,必須在當日處理完畢,不許積壓、拖延,做好記錄。
2、公司報紙到后,人事行政部文員要及時放送會議室報夾夾好,每周(七天)拆換一次。閱讀者不許把報紙拆散、拿下,當作私人物品,如發現一次罰款20 元,情節嚴重給予開除。
3、上班時間非公務需要不得使用電話,如擅自打長途電話,按原價的300%罰款。
4、行政秘書控制每月電話費用,每月要寫出分析報告及節約辦法上報閱批。
5、傳真稿須順序列流水號登記和收發,禁止漏失,并按月裝訂成冊備核(分FA*IN、FA*OUT)。
6、各部門文員,每日下班離公司前負責關好各水電開關。
7、保安隊長每天上午9:00,下午6:00 固定巡視全公司水電。
篇2:學校學生宿舍水電制度
學校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
1、每日按時關、送照明用電,除特殊情況外,不準提前送電或延時關電。
2、每日清房、查房時,發現有亂接電源線、使用充電池、電熱器的,立即收繳,并查處違規者。
3、經常巡回檢查宿舍內外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處理,消滅大燈泡、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電用水,杜絕浪費現象。
4、寢室有衛生設施的房舍,實行學生上課時間一律把水總閘關掉,以防水的浪費。
5、發現有破壞水電設施,違規用電者及時處理:
故意損壞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者,責令照價賠償,通報批評,并報學院處理。
亂接電源線、插座者,報系、部處理。在電源上接充電池、音響、照明燈具、電熱器者,除沒收外,報學院通報批評。
篇3:(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后勤中心書面申請,由后勤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后勤中心報修,由后勤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后勤中心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校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