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總結范本[1]
黨的四中全會提出“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一個充滿活力的社會首先必須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是一個法律至上、法制統一、人民有權、社會有序、權力有度、行為有規的社會。在一些違法犯罪的案子里,相比較搶劫、盜竊等普通刑事犯罪而言,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是嚴重侵犯了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政治權利,挫傷了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嚴重腐蝕了我們黨的肌體,削弱了黨的執政能力,為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有序發展、創新發展注入了不和諧的音符。
這幾年黨和國家的反腐敗斗爭取得了較大成效,但形勢依然嚴峻。從我們所接觸的案件來看,腐敗現象現正滲透蔓延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已由一般的經濟領域向資金密集型的經濟領域蔓延,由直接管錢管物的職能部門向負責審批錢物的管理部門蔓延,由單純的經濟領域向政治領域蔓延,由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門向干部人事工作領域和司法領域蔓延,主體也從一般的干部發展到中高級干部,并逐步從個體發展到群體,作案手段也由傳統的一般手段發展到使用更詭秘,更隱蔽的手段。
既然腐敗現象已成為阻礙社會發展的毒瘤,頑癥,關系到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因此,加大反腐力度、完善反腐措施勢在必行。
首先,要加強道德建設,筑起不想腐敗的思想道德防線。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但法律本身所具有的穩定性、滯后性等特點決定了它的作用不是萬能的,特別是涉及人們意識形態和信仰等問題,只要尚未表現為外在的行為并產生一定后果,是不宜采取法律手段的。因此要從根本上杜絕腐敗現象,必須加強倫理建設,弘揚為民富民的民本思想,喚醒權力主體的自律意識,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努力營造廉潔自律的政治氛圍。
其次,改革現行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遏制腐敗的經濟和政治運行管理制度。
腐敗現象的產生,深層次的原因就是政府管理體制和經濟運行機制中權力過于集中,因此只有改革現行機制,才能有效遏制腐敗:轉變政府職能,政府一方面為市場和社會的發育提供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彌補這兩者的不足,通過公共服務和公共財政政策,支持民眾的自我治理,變管理為服務;健全黨內監督機制,如重大事項議事決策制,財務會審制,責任追究制等,真正實現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市場運作機制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改革用人機制,在干部任用上引入競爭機制,采取任前及任內廉政鑒定制度,對廉政建設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實行一票否決制;科學設立績效廉考核機制,加大考核力度,吸引公眾、輿論等社會力量參與評估,將考核成績與干部使用緊密結合,徹底改變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局面。
實行積薪養廉,提供不愿腐敗的經濟條件。
有學者曾提出要“高薪養廉”,鑒于我國目前的國情,“高薪養廉”條件尚不具備,但可以探索設立廉政金,實行“積薪養廉”。目前已有部分政法機關嘗試廉政保證金。廉政金的收繳可仿效養老金、公積金的收繳方法,從本人基本工資、單位行政經費以及國家財政預算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銀行專戶,以保證其退休后豐衣足食,但如若出現違紀腐敗行為,上述款項則予以充公,這樣就把公職人員的經濟利益和廉政建設結合起來,增加了公職人員腐敗的即期成本和未來風險,使其不愿因違法犯罪而使自己的經濟利益蒙受重大損失.
實行開放監督,建立多重權力制約的運行機制。
監督是指享有監督權的主體依法對社會生活的管理者以及社會管理運行進行監督檢查、懲戒和制約的行為,其本質是對權力的監督制約,防止權力的濫用。它是實現國家權力系統內在穩定的必要機制,是防范權力腐敗的根本性措施之一。因此,我們必須加強監督機制建設。建立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經常性的巡視檢查制度和問責制度,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誡勉、提醒、追究;建立彈劾制度,切實保障下級對上級失誤的審查,真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督體系;加大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力度,將權力的運作過程和公職人員八小時以外的情況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在全社會形成防止腐敗產生的政治壓力和社會環境。
以法護廉,營造不敢腐敗的法律環境。
懲治腐敗,建設廉政,是綜合治理的系統工程,需要運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種手段,才能取得成效。而在這諸多的手段中,法律無疑是最為有效的手段。因此,要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同時鑒于現行法律體系對侵犯職務廉潔性的行為存在立法真空、可操作性不強及失之過寬等現狀,建議從立法層面上完善現有法律,構建懲治與預防腐敗的法
法律框架:放寬貪污賄賂等犯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如取消受賄罪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行賄罪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限定,又如賄賂的形態除物質利益,還應包括招生招考、性服務等非物質利益或稱不正當好處;建議將那些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廉潔自律規定和道德義務上升為法律,用法律來規范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的從政道德,約束其從政行為;建議擴大財產刑的適用范圍,建立利益補償制度,對相關人員的處罰,除了刑事責任,還應判決承擔相應的附帶民事賠償責任,該數額應與矯正這種不利于他人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代價、社會代價相適應,只有“罰得痛”,才能“管得嚴”;擴大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司法協助,構建資產跨國追繳制度。
篇2:礦發公司黨支部書記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礦發公司黨支部書記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20**年5月8日,我們全院近100名黨員干部參加了局組織的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講會,認真聽取了省檢察院宣講團的報告和局紀委盧書記的重要講話,感受頗深。通過本次警示教育,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要加強學習,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作為中層干部,在物質利益和享受面前要穩得住,要有平淡心態,不能有絲毫的動搖。從宣講團列舉的職務犯罪的案例中我們不難看出,那些手中握有權利的人也是一天一天逐步走向犯罪的。由接受小恩小惠到接受大筆禮金,由開始的心驚膽戰到后來的心安理得,把黨和人民交給自己的權利變成了為自己謀私利的工具;警鐘不能長鳴,私心越來越重,以致于發展到麻木不仁,習以為常。由于放松了學習,忘記了領導的重托,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最終走上了不歸路。
二、堅定信念,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時刻不忘“廉”字
近期,我們正在組織學習*xxx視察蘭考的通訊報道和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以焦裕祿同志為標桿》。作為院主業公司的黨支部書記,雖然權利不大,但工作中有時也和社會上的單位和人打交道,一定要同他們保持好距離,不接受他人任何形式的金錢和物質饋送,在工作中要按制度辦事、按規矩辦事、公事公辦,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私心雜念。常言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當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更要帶頭弘揚焦裕祿、孔繁森精神,只有堅定廉潔信念,提高自我約束的能力,提高自己的反腐能力,才能經得起誘惑,才能受得住考驗。
三、防微杜漸,從小事做起,加強作風建設
縱觀犯罪分子淪為階下囚的全過程,可以看出他們的變質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由小到大,由量變到質變。這就要求自己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從小節抓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正確處理好與自己打交道的人的關系,特別是在業務合作關系的人和單位的交往中,堅決杜絕參與他們的吃請,過好金錢關、人情關,不能讓單位和集體的利益有絲毫損失,不接受合作方的小恩小惠,潔身自好,拒腐蝕,永不沾,集體利益至上,為我院的經濟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四、要筑牢自己工作中的防腐城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警示教育中的反面典型為鏡鑒,牢固樹立思想道德防線,耐得住艱苦,守得住寂寞,管得住小節,擋得住誘惑。要時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自由人與階下囚只有一念之差、一步之遙,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應自覺繃緊廉政建設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淡泊名利,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的侵襲和誘惑,加強廉潔建設,筑牢防腐城墻,為職工做出良好的表率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