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認識事故應急救援范圍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死傷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各類生產事故。包括因工程質量產生的事故、施工現場毗鄰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體倒塌等事故。
二、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各個項目部也要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職責應當報公司備案。
(二)公司領導小組負責發生特大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與事故發生地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協調,組織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三)平時還要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四)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五)小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盡職盡責。當接到大事故報告后,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三、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公司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綜合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二)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三)各項目部及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四、采取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項目部要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備案。
1、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應當編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2)、項目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3)、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援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系電話等;
(4)、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5)、安全事故救護單位。包括建設工程所在市、縣醫療救護中心、醫院的名稱、電話,行駛路線等;
(6)、對于易發生事故的高處墜落、觸電、起重設備傷害、坍塌、自然災害等應明確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體措施。
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公司及監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二)各項目部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急救援人員等。
五、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一)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
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二)培訓和演練
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1)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2)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3)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2、對專業隊的培訓
(1)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2)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3)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對企業一般員工的培訓
(1)具有哪些危險隱患,
(2)各種信號的含義,
(3)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4)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4、上人員均須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六、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一)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二)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三)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七、預案對正常施工多發性傷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框架工程的樓層臨邊、未安裝欄桿的陽臺臨邊、卸料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深基坑臨邊等“五臨邊”和電梯井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險作業處作業時,都必須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和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的要求,設備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
2、施工現場凡屬“三無”產品起重機械一律不準進入工地,并強制給予報廢和銷毀,使用的起重機械必須提供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安裝單位應編制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方可進行安裝和拆卸作業。在運行前,拆裝單位與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樓層停靠裝置、制動裝置、斷繩保險裝置,上、下限位及緩沖裝置、附墻錨固裝置,上料口聯鎖和安全門等安全裝置進行驗收,經確認合格簽字后方可使用。
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和門型鋼管腳手架必須按JGJ130—20**和JGJ128—20**規范編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搭設和拆除作業,腳手架操作層必須嚴密鋪滿腳手板,并由頂層作業層的腳手板往下計,每宜隔12M滿鋪一層腳手板。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設置18CM高踢腳板和防護欄桿,并掛設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作業。作業人員上下應設有專用通道,不得攀爬架體。腳手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和資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和拆除。搭設完成后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現場技術人員、安全員、搭設人員驗收,經確認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懸挑式腳手架或其他類型腳手架,必須進行設計計算,經公司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有關人員審查鑒定合格和批準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裝作業應符合本條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須貫徹執行JGJ162—20**規范及相應規范,對模板支撐系統,進行設計計算,并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模板設計及施工方案應當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并經上一級技術部門負責人組織同級安全監督部門的人員共同審核,由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二)預防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措施
1、項目部應會同監理及相關單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并應向公司上報本工程涉及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詳細目錄和具體情況,應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監控軟件”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建立審核、審批、論證及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現場驗收檢查制度,對危險較大工程施工全過程負責。
2、公司應當指定專人按其所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實施全過程進行監測,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設立公告欄給予公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值班;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帶班跟蹤監理,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現場值班。發現有異常情況和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預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為防止坍塌事故發生,施工現場必須貫徹執行國務院《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56]國議周字第40號)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規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執行建設部《關于防止拆除工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通知》(建監安[94]第15號文)和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82號)。除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須進行勘察,摸清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者固壁支撐。對于土質疏松或較深的溝坑,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護。對于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發現邊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
2、對于人工擴孔樁工程,必須根據地質情況及條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擊、墜落、觸電、火災、流砂、中毒等內容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須配備氣體檢測儀后,方能施工。
3、施工中必須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層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載荷,造成樓板或層面斷裂坍塌。確因施工需要必須放置時,必須進行結構載荷驗算,采取有效支撐、加固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經安全部門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觸電事故的措施
為了防止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按《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規范執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工程,必須實行TN—S接零保護系統和三極配電兩極保護,編制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并按規定作好用電管理,外電線路防護和配電線路、照明、配電箱及開關箱等的架設和配備工作。開關箱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2、按照《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T3787-20**)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按消防法規的規定將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工藝一道綜合設計。
2、施工現場應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組織。
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并符合防火間距要求。
4、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作業應設充足的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路下方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開工前應配備符合規定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能滿足高層建筑滅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鐵鍬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氣瓶存放間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間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現場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9、施工現場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防止電氣火災事故。
10、施工現場冬季取暖應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制度
為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務院、省、市、縣各級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緊緊圍繞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能力提高這一主線,全面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培育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務
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三、基本要求
(1)應急演練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規定。
(2)領導重視、科學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必須有領導的重視,給予資金等相應支持,必要時有關領導應參與演練過程并擔當與其職責相當的角色。
(3)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應急演練應結合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演練應重點解決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問題,解決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以提高應急行動整體效能。
(4)周密組織、統一指揮。演練策劃人員必須制定并落實保證演練達到目標的具體措施,各項演習活動應在統一指揮下實施,參演人員要嚴守演習現場規則,確保演習過程的安全。演習不得影響施工地的安全正常運行,不得使各類人員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5)由淺入深、分步實施。應急演習應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應以若干次分練為基礎。
(6)講究實效、注重質量要求。應急演練指導機構應精干,工作程序要簡明,各類學習文件要實用,避免一切形式主義的安排,以取得實效為檢驗演習質量的唯一標準。
(7)應急演練原則上應避免影響公眾,如必須涉及有限數量公眾,則應在條件比較成熟時擇機進行。
四、應急培訓
制定培訓計劃,對應急救援系統各層次和崗位人員進行工作和任務分析,根據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制定工作任務。
(1)崗位的總體目標;
(2)重要職責:按職責對工作全面說明;
(3)任務:每項職責下要履行的各種任務;
(4)任務說明:明確說明責任人該怎么做;
(5)小組與個人:個人執行任務和小組執行任務。
(6)要求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應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對口呼吸和胸外按壓法等基本操作,重點是火災應急培訓以及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的培訓,強調重大危險源事故的不同應急水平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應急救援訓練與演習的目的
(1)應急救援訓練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來獲得或提高應急救援技能。演習是指按一定程式所開展的救援模擬演練。目的是為提高應急救援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作戰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習的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的整體或關鍵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諸實施;驗證預案在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方面所具備的適應性;找出預案可能需要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確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聯絡渠道;檢查所有有關組織是否已經熟悉并履行了他們的職責;檢查并提高應急救援的啟動能力。
六、應急救援訓練類型
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四類。
(1)基礎訓練。基礎訓練是應急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應急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基礎訓練主要是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應急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風,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
(2)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消,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救援隊伍應具備一定的救援專業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
(3)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綜合運用,提高救援隊伍實踐能力的必要措施。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
七、應急救援演習類型
演習分為全面演習、組合演習和單項演習。可在場區也可在場外進行。演習既可由公司單獨進行,以指揮、通信聯絡為主要內容,也可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演練。
(1)單項演習。是為了熟練掌握應急操作或完成某種特定任務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對基本知識的學習以后才進行的。根據不同事故應急的特點,單項演習的大體內容有:
a.通信聯絡、通知、報告程序演練;
b.人員集中清點、裝備及物資器材到位(裝車)演練;
c.化學偵察動作演練:對事故發生區邊界確認行動,對危害區邊界變化情況時判定行動,對滯留區地點及危害程度偵察等;
e.防護行動演練:指導公眾隱蔽與撤離,通道封鎖與交通管制,
疏散人員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動安排,保衛重要目標與街道巡邏的演練等;
(2)組合演習。是為了發展或檢查應急組織之間及其與外部組織之間的相互協調性而進行的演習。主要演習可涉及各種組織,各機動偵察組之間的任務分工及協同方法的實際檢驗等。
(3)全面演習。是應急預案內規定的所有任務單位或其中絕大多數單位參加的全面檢查執行預案可能性的演習。主要目的是驗證各應急救援組織的執行任務能力,檢查他們之間相互協調能力,檢驗各類組織能否充分利用現有人力、物力來減小事故后果的嚴重度及確保公眾的安全與健康。
八、編制演練方案
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群眾,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九、總結
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管理部門、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救援基地、救援隊伍和救援人員都應定期開展針對性的演習,演習的具體形式可以是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演習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對演習過程的不足進行評價和記錄,并在事后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并解決預案、資源、程序、能力、協同應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續提高應急能力。
應急救援演練工作計劃表
單位:
時間:
序號
演練部門
演練名稱
演練時間
演練地點
參演范圍
備注
篇2:企業應急救援培訓演練
企業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及加工廠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加工廠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公司的質安股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質安股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公司每年從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公司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公司的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后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正式實施。
篇3:醫院電梯意外事件應急救援演練制度
醫院電梯意外事件應急救援與演練制度
緊急救援措施是電梯使用進程遇到意外情況時,及時營救和安全疏散乘客的操作守則,必須嚴格遵守。
一、意外事件:
如遇下列意外情況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保人員前來處理,并根據需要按緊急救援措施釋放轎廂內的被困乘客。
(一)停電時
停電時(轎廂內的應急照明燈會自動照亮)司機或安全管理員應落實停電的實際情況,如有乘客被困在轎廂內,應安撫乘客不要試圖強行逃離轎廂,耐心等待專業人員予以施救。電梯恢復通電后,只要按轎廂內或門廳的樓層按鈕,轎廂就會啟動。如果停電時間比較長,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將乘客救出。
(二)發生水災時
發生水災時,且電梯尚未被淋濕,應立即將電梯停在最高層,以免電梯淋水故障。若電梯因意外情況而被井道的水淋濕時,當班人員的水淋濕時,當班人員應及時將電梯停用,并將電梯電源關掉,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水流入電梯。此時電梯內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將乘客救出。電梯再運行前,要先經電梯維保單位專業人員維修保養合格。
(三)發生火災時
1、發生火災時,根據情況讓電梯就近平層或直接指所有乘客離開電梯到安全地方。如電梯有消防迫切降功能,應立即敲碎設置在基站處的電梯消防開關外罩玻璃,把開關撥到"開"的位置,讓電梯立即返回基站;
2、確認轎廂內無人后,切斷電梯的電源開關;
3、火災時,除消防梯允許消防人員執行救援任務外,其他情況一律禁止使用電梯。
二、困人救援
必須由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如遇電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轎廂內,司機或安全管理員應該安撫乘客,同時應立即通知電梯維保單位,由維保單位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救援。維保單位不能很快到達的,由經過訓練的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作業人員,依照下列步驟釋放被困乘客。
(一)電源切斷確認
在進行救援時,為防止轎廂突然移動,發生危險事故,應先將電梯的主電源切斷。
(二)故障電梯的轎廂位置確認
在進行救援被困乘客時,先要確保自己安全,由機房控制柜或層站的轎廂位置指示器確認轎廂位置。若機房內無法確認轎廂位置,可用專用鑰匙小心開戶層門,再用電筒觀察確認轎廂在井道內位置。
(三)轎廂停于接近層門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樓層不超過0.5米時:
1、用專用層門匙開戶層門;
2、在轎頂用人力開戶轎廂門;
3、協助乘客離開轎廂;
4、重新將門關妥。
(四)轎廂停于高于或低于樓層超過0.5米時,應先將轎廂移動至接近層門,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驟接出乘客,移動轎廂方法如下:
1、通知轎廂內乘客保持鎮定,并說明轎廂隨時可能移動,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份探出轎廂外,以免發生危險,如果此時轎廂門處于未完全閉合狀態,則應將其完全關閉;
2、將盤車手輪裝在電機軸上;
3、一名受訓援救人員控制盤車手輪,另一受訓援救人員用特釋放放桿,輕輕松開"抱閘"(制動器),轎廂會由于自重而移動,若轎廂由于自重無法移動時,應用盤車手輪使轎廂向正確方向移動。為了避免轎廂上升或下降太快發生危險,操作時應點動動作使轎廂逐步移動,直至轎廂到達平層區域。
三、演練
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演習工作,應結合本單位與本地區的具體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