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區域管理工作規程
7.1 目的
為了規范對公共場所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公共環境。
7.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對公共場所的管理。
7.3 職責
7.3.1 管理處經理負責貫徹實施本規程。
7.3.2 客戶部主任和物業管理員負責對本規程的過程控制和監督實施。
7.3.3 本物業用戶和物業管理公司各部門負責具體執行本規程。
7.4 公共區域的管理
7.4.1 公共場所主要是指:外墻、天臺(天臺花園)-、走道、樓梯、連廊、大廳、電梯廳、道路、停車棚、停車場、宣傳欄、池、井、溝、渠等。
7.4.2 公共場所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指:對外墻、天臺(天臺花園)、走道、樓梯、連廊、大廳、電梯廳、道路、停車棚、停車場、宣傳欄、池、井、溝、渠、標示牌、廣告牌等方面的管理。
7.4.3 公共場所的日常管理
由客戶服務部安排客戶管理員對公共場所進行管理,客戶管理員必須每天對公共場所進行巡視檢查一次,并將檢查情況及時記錄于《公共區域現場巡視表》中,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匯報。
物業管理員對巡視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轉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同時應及時進行跟蹤和檢查,直到問題處理合格為止。
客戶管理員應依據公共場所的使用情況和巡視檢查情況分析和總結,提出合理化建議。部門主任應根據使用情況和管理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處理。
7.4.4 公共場地的使用管理
1) 臨時使用申請、審批與使用
2) 客戶因商務需要,而要求使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場地時,則用戶可書面申請,附加活動方案,交給客戶主任進行審核,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客戶方可按活動方案組織實施。
3) 客戶必須在客戶服務部指定的位置區域內進行活動組織,不得私自擴大或占用批準范圍以外的地方。
4) 客戶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使用,因商務需要確需延長時間時必須到物業部辦理延續使用手續,經批準同意后,方可繼續使用。
7.4.5 場地臨時使用的裝飾布置要求
1)場地臨時使用時,要求用戶必須裝飾整齊、美觀大方,符合物業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
2)用戶裝飾時,不得損壞公共設施。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用戶給予適當的賠償。
3)用戶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對使用的場地進行清理,經客戶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退還押金手續。
7.5 廣告牌的管理
7.5.1 臨時使用申請、審批與使用
1) 本物業的用戶需要安裝廣告招牌時,應及時到客戶服務部提交書面申請并附廣告牌的設置方案,辦理廣告牌的申請手續。
2) 客戶管理人員接到用戶申請后,應及時交部門主任/主任審核,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用戶方可按照方案組織實施。
3) 用戶制作、安裝廣告牌時,必須使用統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證廣告牌的制作和安裝質量。
4) 用戶廣告牌在使用期間,必須時時保證廣告牌處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狀態,發現損壞后應及時進行維護,不得拖延,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采取強制措施要求整改。
5) 用戶使用廣告牌到期前一個月,必須及時到客戶服務部辦理延期手續,客戶管理員應提前告之用戶,若用戶未作回應,則物業管理公司將按照到期進行處理,客戶服務部有權將廣告牌租賃給其它用戶。
6) 若因廣告牌的制作質量或安裝質量的問題,給物業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失時,由用戶承擔一切后果。
廣告牌懸掛規定
1)所有客戶均無權私自在本物業內過道、綠化帶、外墻壁、屋面、天臺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招牌。
2)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鋪內或門面上懸掛、張貼。
3)任何客戶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4)占用門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響消防,經物業管理公司批準)臨時使用的按“公共場所的日常管理”規定收取場地臨時使用費。
5)凡違反以上規定內容者,按照違章裝修進行處理。除令其拆除、撤銷、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并處以1000—2000元人民幣罰款。
篇2:客服部公共場地使用管理制度
客服部公共場地使用管理制度
1.0適用范圍
1.1適用于轄區內公共場地的使用管理。
1.2維護客戶利益,保障公共場地規范、合理使用。其職責包括:
1.3項目客服部員工負責巡查、糾正場地不規范使用現象。
1.4保安員負責對通道、大堂等處不規范使用現象進行巡查、糾正,并及向客服部匯報。
1.5客服部其他人員在發現公共場地不規范使用現象時,均有責任制止或向有關人員報告。
2.0工作程序
2.1項目客服部助理在日常工作時應注意檢查客戶有無私自使用轄區內的公共場地、有無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招牌及廣告的情況出現。
2.2在客戶有特殊情況需占用或使用公共場地時,項目客服部員工應請客戶寫出書面申請,在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項目的美觀整齊的前提下根據“有償使用”的原則,對相應公共場地實行統一規劃,有償使用,同時在《公用場地使用登記表》相應欄目中做好記錄。
2.3對違反公共場地使用規定的,損壞公共場地設施、設備者,項目客服部員工除責令其拆除,撤銷違章物品、修補破損部位并恢復狀外,還應根據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罰。
2.4項目客服部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應注意檢查公用場地清潔衛生,對于亂涂、亂畫、亂貼等現象應及時制止并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2.5保安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均有責任對公共場所不規范使用現象進行制止和糾正。
篇3:盟公共秩序維護管理標準
盟東城公共秩序維護管理標準
序號項目“z城”管理標準
1)基本要求
1.出入口有專人24小時值守。
2.制定巡查路線,巡視檢查并做好記錄。6:00至22:00巡視4次,其中樓內巡視2次;22:00至次日6:00巡視2次,夜間巡查2人同行。
3.巡視檢查停車場,維護道路、場地使用秩序。
4.機動車輛登記出入,在停車場內設置顧客服務臺。
5.安防控制室設專人24小時值守;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留存30日備查;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張貼在顯著位置。
6.對違法行為立即報警,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7.每年進行4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習,其中有業主或使用人參與的演習不少于1次,做好記錄。
8.備勤人員24小時待崗,人數不少于秩序維護人員的25%,配備必要應急工具。
2)記錄與檔案
1.各項工作記錄完整有效。
2.檔案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