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威舍至魯屯一級煤炭專用公路工程跟蹤審計實施方案
福建閩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福建天健稅務所事務所有限公司
20**年4月
1、公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主要內容及方法
(一)前期準備階段的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1.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等文件是否齊全。
2.建設規劃、建設用地批準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準、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和房屋拆遷許可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3.項目相關單位是否按照招投標程序執行以及執行結果的合法性。
4.各參建單位的工商登記證書、行業資質證書、有關技術人員證書及收費許可等資料是否真實、合法,所計取的代建、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費用是否合法。
5.與項目相關單位是否依法簽定合同,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合法、公平,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承諾是否一致,中標合同價是否真實合理。
6.項目法人注冊資金的來源及到位情況。
7.項目資金的來源是否合法,是否專款專用,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后續建設資金是否落實。
8.使用國債資金和政府融資資金的項目資金是否按照要求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9.各種規費是否按規定及時繳納,減、免、緩繳的手續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征地、拆遷補償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有無擅自擴大拆遷范圍、提高標準或降低標準,損害被拆遷人的利益。
項目前期準備階段跟蹤審計主要是了解建設程序的合法性、真實性,通過跟蹤審計為建設單位提出建議,改進和完善對項目的管理,其中對項目批件、資金、合同等能夠完成的審計工作,及時出具階段性審計意見,為后續的項目建設和竣工決算打基礎。
(二)實施階段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項內控制度,如工程簽證、驗收制度、設備采購、驗收、領用、清點制度、費用支出報銷制度等。
2.項目有關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如有變更、增補、轉讓或終止,審查其真實性、合法性。
3.參與工程設計變更的有關論證會議、監督變更程序是否合規,變更內容是否真實,變更手續是否齊全;施工現場原始地貌數據和各項簽證是否及時、完整、真實。
4.建設資金是否與資金籌集計劃或投資進度相銜接,有無大量資金閑置或因資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損失浪費現象;建設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按照工程進度付款,有無被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行為;對往來資金數額較大且長時間不結轉的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項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
5.對建設單位關聯企業所供設備、材料的價格審計,防止從中加價,形成不合理的經營利潤。
6.對已購設備、材料不能使用于該工程的,要分析原因,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避免造成損失。
7.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步性以及實施的有效性。
8.審查工程結算和工程財務資料,核對材料決算表,超、欠供材差計算是否正確、結算憑證是否真實合法。
9.對工程中期的計量支付或階段工程結算,要復核工程進度,計算工程量,嚴格按照工程合同審查,并出具審核意見,防止套用建設資金。審計組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應按規定及時出具審核意見或階段性審計結論,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三)竣工決算及驗收移交階段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1.項目概算執行情況,審查有無超出批準概算范圍投資和不按概算批復的規定購置自用固定資產,擠占或虛列工程成本等問題。
2.工程成本核算及賬務處理情況,審查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會計規的要求和有利于建設項目的管理及竣工決算的需要。
3.待攤投資情況,審查工程建設配套設施費支出、貸款利息和資金占用費是否真實,其分攤是否合理,有無擠占、挪用工程資金,已攤銷的待攤投資是否真實、合理,投資決算報表中相關數據是否配比。
4.建設單位管理費情況,審查計取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節約”的原則,無超出概算控制,是否真實、合法。
5.建安工程投資情況,審查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竣工資料與實物是否一致。依據竣工圖紙、工程簽證資料和工程量計算規則,審核、復算工程量,確定工程量的真實性,工程定額套用與取費或應用投標單價的準確性,審查合同中關于工期、質量等獎勵和處罰條款的實際執行情況。
6.財務處理情況,審查工程庫存物資的財務處理是否合法。
7.項目基建收入、結余資金情況,重點審查建設期間收入的形成和工程投資節余資金分配比例的真實性、合法性。
8.國家、省、市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各級政府給予項目的優惠政策,相關部門是否貫徹執行;建設單位是否將優惠政策全部用于項目上,有無以各種形式轉移,從而加大項目成本。
9.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情況,主要審查“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核實交付的固定資產是否真實、是否辦理了驗收手續和交付的遞延資產情況等。
10.尾工工程情況,審查建設單位預留項目未完工程投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于預留的尾工工程進行審計跟蹤回訪,審查建設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11.項目投資效益情況,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概算依據有關的經濟、技術、社會和環境等指標,對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概算進行分析,并與建成后的效果進行對比,找出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項目投資決策的真實性、合規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環境因素等進行評價。
(四)跟蹤審計的主要方法
1.應在建設項目正式立項時,即將其納入審計視野,關注其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2.審計組應在項目現場設立辦公場所,與被審計單位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參加被審計單位的重要例會,及時了解、掌握項目有關情況,提出審計意見,并且作好會議記錄。
3.要重視做好審計宣傳工作,使被審計單位了解跟蹤審計的程序、內容及應配合的要求,自覺接受審計。
4.審計組成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變更等真實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技術問題,熟悉工程計量規則及有關費用的測算辦法,并且作好相關記錄。
5.審計人員應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定期(一般為每月一次,次月對上月)對各參建單位(包括建設項目相關單位)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數量、工作質量進行核定,開具核定單。
6.審計組應根據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組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報送工程結算資料,并及時確定審計結果:
(1)采用“按實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按照已完成的形象進度,及時報送“分部、分項工程”的結算資料,予以審計。在較短的時間內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結算審計基本結束”;
(2)采用“中標價包干,設計變更、額外工作量簽證按實調整”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每月將已發生的設計變更、簽證工作量編制“變更部分結算”,經審計后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組成部分;
(3)采用“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對已完成的形象進度上報“分部、分項工程”的結算資料,經審計后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組成部分;
(4)無論采用“按實結算”、“中標價包干,設計變更、額外工作量簽證按實調整”、“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中的哪一種結算方式,對于設計變更及額外增加的分部、分項工程單價都必須先申報,經審計組審定后再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
(5)對于在建工程其他費用的審計,亦應本著“及時、完整、準確”的原則進行審計,并按時做好《審計工作底稿》。
7.審計組應建立《跟蹤審計項目臺賬》,由主審人員負責及時登記審計時間、工作紀實(包括工作內容、審計事實、發現問題、審計意見、整改情況、審計成果)。臺帳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為反映跟蹤審計全貌的工作日志。
二、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案
全過程跟蹤審計作為科學的建設項目管理方法,主要是以國家政策、技術規范、定額、合同等為依據,跟蹤控制設計過程、施工過程和竣工過程的投資、工期和質量,確保三大目標的實現。
(一)開展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意義
1.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分階段計價的需要
在公路工程建設中,為了適應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經濟關系的建立,適應項目管理和工程造價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設階段進行多次計價;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制投資估算;初步設計階段編制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階段編制施工圖預算;招投標階段確定承包合同價;合同實施階段確定結算價;竣工驗收階段編制竣工決算。對各階段進行有效審計,使各個階段的計價有機的聯系起來,才能夠如實體現公路建設項目的實際造價。
2.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長期以來,普遍忽視公路建設項目前期階段的造價控制,把主要精力放在招標和施工后竣工結算階段的建設工程價款審核上,這樣做往往是亡羊補牢,事倍功半。這種事后審計,對于審計發現的問題有的已無法整改,或不具備整改的條件;有的整改起來比較被動,整改后出現資料前后不一致情況,造成不必要的疑問。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對定期財務審計和階段性工程造價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和完善資料。因此要有效的控制公路建設項目造價,必須把造價控制貫徹到建設全過程,變被動控制為主動控制,變事后控制為事前、事中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全過程跟蹤審計能有效控制成本
客觀上講,由于工程造價的動態因素,如工程設計變更、設備和材料價格、工資標準以及費率、利率、匯率的變化,必然會影響到工程造價的變動。這就給承包商高估冒算可乘之機,在各階段上利用各種動態因素提高工程造價。例如,利用不合理的設計變更,提高工程結算價;利用不合理的隱蔽工程簽證或其他工程簽證,提高工程結算價;利用各類施工用材料的低價購進或以次充優,高價結算;利用低價中標,有意擴大竣工結算工程量和單價,高價結算等等。所以,采用全過程跟蹤審計,在施工過程中,由造價審核人員不定期進駐工地對隱蔽工程情況、材料使用情況、設計變更情況等及時辦理簽證記錄,杜絕不負責任的“現場簽證”行為;同時,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及時籌措資金,支付工程款,降低財務費用,有效地控制成本。
4.全過程跟蹤審計為竣工驗收提供保證
公路建設項目的投資額大、單項工程多、建設周期長,建設前期和實施過程中的每一項決策、措施都必須慎重行事,一旦失誤,就會對項目總投資產生重大影響,且不可能在后續建設過程中得以調整。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審計,從項目決策、設計方案確定、資金籌措與運用、建設過程等每個階段都予以監督,可以防止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決策失誤,防患于未然,即使發生了問題,也能得到及時糾正,避免損失,從而保證了建設項目順利通過竣工驗收。
(二)開展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實施方案
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包括財務和工程兩方面。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和工作特點將財務和工程審計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方面
合同簽訂后首先對在建項目從立項到進點日的財務資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財務首次審計后,每半年對項目公司財務方面發生的事項進行一次審計,并審核以前需要整改事項的整改情況,本次審計發現事項結合以前審計需整改事項的整改情況,提出審核意見。
項目施工中,應項目公司的安排提供日常咨詢服務。竣工前對每年年度財務報表提出審核意見。
項目竣工后,代為編制項目財務竣工決算報告。
2.工程方面
合同簽訂后首先對在建項目從立項到進點日的工程資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報告。
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在以后單項工程(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橋梁工程、路面工程、綠化工程、房建工程、機電工程、交通工程)招標后的合同談判階段進入,對投標報價的單價發表審核意見,提出需要調整不平衡報價項目的單價和依據,出具咨詢報告。
項目施工過程中,應項目公司的安排隨時提供日常咨詢服務。對變更項目的單價提出審核意見。
單項工程(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橋梁工程、路面工程、綠化工程、房建工程、機電工程、交通工程)完工后,根據項目的要求可出具單項工程的工程造價結算審核報告。
項目竣工后,出具項目工程造價竣工結算審核報告。
(三)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重點內容
1.財務方面
(1)審查會計信息的質量。重點審查會計信息是否失真,是否有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情況等。
(2)審查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增減變化情況。重點審查各項資產是否為其實際擁有,核算、計價、手續是否及時、準確,賬實是否相符,有無不良資產、賬外或虛列資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是否正確合規,會計報表反映是否恰當,資產結構是否合理;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形成過程是否合規,有無呆、壞賬和問題資金,負債的結構是否合理,會計報表反映是否充分。
(3)重點審查有無隱瞞、虛增收入、收入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的問題,有無亂列費用、擠占工程成本、費用掛賬、隨意分攤費用問題,是否存在隨意發放獎金、違規購買商業保險的行為,審查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增減變化。營業外收支是否真實、合規,是否按照規定足額提取、及時交納稅費,是否存在高消費、奢侈浪費、違控購置等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
(4)重點審查投資人投資的程序和手續是否完備、投資的形式、計價和比例是否合理合規、投入的資本是否真實到位,投資人是否存在抽資、套資的情況,審核實收資本的賬面余額的真實性以及與明細賬、原始憑證的一致性,以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的核算是否合規,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5)審查公司對外擔保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對外擔保造成重大損失的問題。
2.工程方面
(1)審核建設項目前期手續。主要是審核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概算報批等是否嚴格按照建設程序切實進行,調整概算是否及時報批,手續是否齊全。
(2)征地情況的審查。主要審查建設項目用地的征用手續是否齊全,征地補償款是否嚴格按照批復概算包干專款專用、足額到位。
(3)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的檢查。主要審查建設項目是否具備招標的條件,招投標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招投標法》的規定,評標委員會人數及專業構成是否符合規定,評標標準和方法是否公開、公平、公正,中標單位的選擇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確定,合同的簽訂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是否有專人管理。
(4)工程投資的檢查。主要檢查合同內項目的計量單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造價的累計支付比例是否與工程進度保持同步,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扣回時間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質保金的預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承包方墊資施工的現象,變更、索賠事項的手續是否齊全,變更、索賠費用的支付是否合理,是否定期將工程款支付與工程概算、工程合同價、工程概算進行對比并實施有效的控制。
(5)工程量計量的檢查。主要檢查合同內外項目的工程計量是否與施工實際相符,有無漏計、重復計量、多計少計等現象發生。
三、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控制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在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主要以國家政策、技術規范、定額、合同等為依據,運用審計的方式和手段適時跟蹤,控制項目設計過程、施工過程和竣工過程的投資、工期和質量,確保三大目標的實現。與傳統審計比較,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通過對項目建設各階段審計,使審計人員客觀、真實地了解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參與管理過程、及時糾正隱患問題,更好地發揮審計職能,有效克服傳統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難,或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被動局面。變被動控制為主動控制,變事后控制為事前、事中控制,保證各項工程費用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投資效益,使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向較高層次發展。
但是,在實際實施過程中,肯定會遇到許多新問題,如何保證審計質量,實現審計預期目標,需要在今后的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這里,本公司提出幾點意見與大家共同商榷。
(一)加大措施,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是保證審計質量的基礎
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人員的素質。一是審計人員品質或是審計人員應具備的職業道德,二是審計人員應具備的業務素質和持續學習新知識的能力。
首先,要提高審計人員的品質。品質分為道德品質與個性品質。在道德方面,審計人員必須正直、客觀、公正和認真負責,審計工作中要求以事實為依據,正確地給事實定性,客觀公正地評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在個性方面,審計人員需要具有能夠應付各種情況的能力,在不同的審計業務中碰到不斷變化的環境時可以及時進行自我調整,要具有較強的理解能力,能夠把審計活動的專業術語轉換成通俗易懂的語言,靈敏地應對新的問題。
其次,要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時,除必須熟練掌握審計標準、程序和技術外,還應該掌握與公路建設項目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如設計、施工技術規范,招投標文件和相關合同條款等,并運用到實際審計業務中。審計人員要嚴格要求自已,不斷提高、充實自己的業務技能,做到學習制度化,工作學習化。做到在審計中學習,在學習中審計,通過學習與工作的有機結合,使審計人員充分具備必須的專業技能知識和技術,能夠精通審計標準、程序和技術運用。
審計質量管理或控制需要全體審計人員共同努力,如果有個別人員的道德品質或專業技術水平存在不足都將制約審計質量的全面提高。因此,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與能力是獲得正確審計結論的前提條件。在強化專業技術水平的同時也要采取措施提高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只有全體審計人員都不斷提高其整體素質,具有充分的靈活性,才能滿足審計的不同要求。
(二)重視審前調查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
審前調查是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內容、實施審計范圍、選擇審計方法和步驟、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的必備環節。通過審前調查,了解項目立項的背景、建設規模、項目建設環境和特點、主要的技術經濟指標、投資概算及項目建設管理模式和機構等內容,對所掌握的內容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有針對性地找出各階段審計的著重點,做到科學、合理,既突出重點又全面考慮,不帶有隨意性。同時,應收集相關的審計法規文件,強化專業知識,采用可行的審計技能,使審計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實施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落實,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審計實施方案,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第一個綜合性文檔,通過統籌計劃和安排,具體明確跟蹤審計各階段的工作目標和細化的審計內容,從根本上規定各階段審計的方向和重點;另外,審計實施方案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審計實施方案,可使審計人員明確審什么、怎么審,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因此,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應首先確定審計跟蹤點。審計實施方案中,應根據項目特點明確選擇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影響較大,及事后不能審計或事后審計難度較大的內容作為審計跟蹤點,規定其作為必須審計的內容,而且應將審計跟蹤點進行細化。其次,應在審計實施方案中明確審計人員需參加的項目建設管理活動,目的是便于審計掌握工程項目的整體情況,使審計工作更有主動性,了解建設項目的動態變化,從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打下堅實的基礎。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它對實施審計起著全面控制作用。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應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
全過程跟蹤審計覆蓋項目立項決策至竣工全過程,涉及到的單位多、專業性強,時間跨度大,對審計機關的人員素質、計劃安排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審計過程中應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根據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可分為建設前期審計、建設期間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三個階段,應根據建設各階段的特點,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做到事半功倍,有效提高審計效率。
建設前期審計是指對建設項目開工前的立項、勘察設計、招投標及相關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其審計重點環節主要是項目基本建設程序、項目管理部門內部控制制度、招投標程序等。盡管對前期決策科學、合理性進行跟蹤審計十分重要,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審計人員在評價前期決策是否科學方面缺乏專業勝任能力,無法承擔審計重任,且《審計法》沒有賦予審計人員評價決策是否科學性這一職能。因此,在審計實踐中該項工作很難開展;該階段的審計任務主要是審計程序的合法性。對于決策的科學性,只能通過項目實施后的效益審計提出指導意見,供管理決策部門在后續的項目中以予改進。
建設期間審計是指從項目開工建設至竣工決算報告編報前,對項目相關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合規性進行審計,該階段是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關鍵階段,也是跟蹤審計的重點。為了提高跟蹤審計效率和質量,審計人員應根據被審項目內容和特點,確定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
對一些事后難以整改或發現的環節應重點關注,如重點部位隱蔽工程的簽證,設計變更方案的合理性和變更現場工程量的確認等。這些關鍵點和重要環節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應重點跟蹤,及時審計。建設期間的關鍵控制點一般表現為以下幾個環節:征地拆遷情況、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施工和監理合同履行情況、隱蔽工程簽證、設計變更程序以及工程價款結算等。同時審計人員要及時了解項目建設的動態,可以不定期參加被審計單位的一些重要會議和活動,對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重大活動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要及時跟進。并及時提出審計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和改進工作,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最終達到跟蹤審計的目的。
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是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對竣工結算的真實性、合規性、效益性進行審計。該階段審計的主要任務是對項目實施效益的評價和總結,重點是概算執行情況分析,建設資金來源、支出及結余情況及交付使用資產情況。
(四)健全審計復核制度保障審計質量
復核是審計質量把關的關口,是審計一項重要內控制度。審計準則對此作了專門的規定。復核工作搞好了,對把好審計質量關作用是非常關鍵的。復核工作可以起到防錯糾弊的作用。同時可以通過復核出的問題,起到舉一反三、帶動整個審計質量提高的效果。所以必須重視和加強審計復核工作。
此外,應依法實施跟蹤審計,保持審計的獨立性,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替代建設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職責,要獨立開展監督;又要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增強審計的服務性,跟蹤審計要以服務建設項目為己任,要按照審計工作的有關要求,逐步建立起審計與被審計單位相互間的一種溝通機制,要逐步和被審計單位在提高管理水平上融為一體,形成一種經常性的溝通機制、商量機制、融合機制,從而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四、審計人員和時間安排
本次審計,由福建閩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和福建天健稅務所事務所有限公司的許正瑞、肖啟銀、林慶國、李紅光、翁文金、邱日向、藍元生、林秀志、陳超、黃先國、賴彥彥、鄭志遠、許建美、黃小鳳、陳方圓共15人組成審計組。
跟蹤審計現場實施階段時間為20**年4月1日至20**年3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質量控制。嚴格遵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新頒布的《國家審計準則》,參照執行《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暫行辦法》和《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規定》,確保審計報告和審計反映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
(二)要加強溝通協調。審計組要加強與項目業主單位的聯系與協調,及時、完整、準確上報跟蹤審計發現的各類問題。
(三)要遵守審計紀律。一是要樹立文明審計觀念,要在審計中強化服務意識,在服務中堅持審計原則;二是要嚴格遵守審計紀律和有關廉政規定,維護審計人員良好形象;三是在全面做好審計工作的同時,要做好保密工作。
篇2:大學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細則
大學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審計監督,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意見》、《蘭州大學建設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以下簡稱跟蹤審計),是指審計處在主管校長領導下,以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為依據,對建設工程項目經濟管理工作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的與建設進度同步的全過程審計監督與評價活動。
第三條 跟蹤審計的目的是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建設成本,維護學校經濟利益,真實合理地反映工程造價。
第四條 跟蹤審計涵蓋建設工程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過程、竣工驗收等各階段。審計處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所有階段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也可以選取部分階段跟蹤審計。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主管部門(建設單位)主要職責
(一)支持和配合審計處開展跟蹤審計工作;
(二)及時、完整地向審計處提供相關的資料,及時通報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有關情況,通知審計處參加圖紙會審、工程例會、關鍵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等活動;
(三)督促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落實審計意見;
(四)協同審計處及時解決跟蹤審計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 審計處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設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處理跟蹤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組織委托跟蹤審計項目的招標工作;
(三)審核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確認和完善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意見;
(四)管理和監督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
(五)審核審計報告,審定最終工程造價。
第七條 社會中介機構主要職責
(一)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工作職責,并對審計意見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做好與審計www.dewk.cn處、建設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的溝通和協調,確保跟蹤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三)及時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形成詳細的過程記錄;
(四)審核設計概算、投標報價、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工程進度款、索賠費用、竣工結算等,并對二次分包等項目提供審計意見;
(五)審查招標文件、合同(協議),提出改進意見;
(六)審查隱蔽工程,參與工程驗收;
(七)參與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審查材料和設備的價格,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
(八)向審計處項目負責人匯報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并征求審計處意見;
(九)按照要求出具分階段、最終跟蹤審計報告。
第三章 審計內容
第八條 投資立項階段審計內容
(一)審查擬建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功能是否符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學科發展規劃和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投資規模是否適度;
(二)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編制的依據是否真實,投資估算是否準確,資金籌措是否合理,投資計劃是否得當;
(三)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的完整性。
第九條 勘察設計階段審計內容
(一)審查委托勘察、設計與招投標的合法性、合規性;
(二)審查勘察、設計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及執行情況;
(三)選定的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確定的標準和規模;
(四)審查初步設計方案和概算的有效性、合理性;
(五)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貫徹限額設計的要求,設計深度是否符合規定。
第十條 施工準備階段審計內容
(一)審核征地報批程序是否合法,征地協議內容是否合法合規;
(二)審查施工、監理、材料設備和分包工程的招標程序、招標文件、標底等合法性、合規性;
(三)審核訂立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的要求相符合,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
第十一條 施工階段審計內容
(一) 鑒證隱蔽工程,核查可能引起造價變化的各種因素;
(二) 審核主要材料和設備價格確認的規范性、合理性;
(三) 審核工程進度款支付是否與實際進度相符合;
(四) 審核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的真實、合規、合理,分析設計變更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五) 審核索賠程序
是否規范、內容是否準確、責任是否清楚、費用是否合理;
(六)審核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對工程造價和工期的影響。
第十二條 竣工階段審計內容
(一)審查工程結算編制依據是否有效、內容是否完整、結算方式是否正確、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二)審查合同履行是否全面,合同變更是否真實,合同終止是否合規,檢查索賠及反索賠的處理是否符合合同規定;
(三)審查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投資計劃執行情況、交付使用資產和結余資金情況。
第四章 審計實施
第十三條 跟蹤審計實行自行審計與委托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審計處可根據建設項目的規模和特點,并考慮跟蹤審計的必要性和審計力量的可能性,決定自行審計或者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第十四條 跟蹤審計的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后,審計處向主管部門下達《蘭州大學建設工程跟蹤審計通知書》。主管部門須按規定向審計組提供審計資料。
第十五條 跟蹤審計的工作時www.dewk.cn限應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求為原則,主管部門應根據跟蹤審計工作量的大小,為審計工作預留充足、合理的時間,以確保審計工作質量。
第十六條 審計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對經主管部門、監理單位確認的造價文件出具審核意見;相關單位應在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否則視為無異議。
第十七條 審核結束后,審計組應組織主管部門、施工單位、社會中介機構共同定案。
第十八條 審計組將定案結果報經審計處處長審批同意后,出具各方簽字蓋章的工程進度審定表或建設工程(預)結算審計驗證定案表,并通知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審計處按照規定程序,對審計完畢的建設工程項目出具審計決定并發送相關單位。
第二十條 審計決定應對建設項目的工期、投資、工程管理、溝通協調等方面作出評價,必要時應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執行《蘭州大學建設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
篇3:醫學院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辦法
醫學院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本建設資金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工程建設行為,促進廉政建設,根據教育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意見》、《z醫學院基建維修工程審計監督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簡稱跟蹤審計)是指對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至竣工結算各階段的經濟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監督、控制和評價。
第三條 審計處根據學院的安排以及建設工程項目本身的造價和重要性,決定是否實行跟蹤審計。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公開招標工程項目一般應進行跟蹤審計。
第四條 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由審計處負責組織實施,確定具體跟蹤審計的方式、制定跟蹤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力量不足時,也可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協助實施,審計處對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的工作進行指導、配合、協調和監督。
第五條 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采取經濟技術審查、審計控制、審計評價相結合,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
第六條 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1、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預算、竣工結算、財務決算審核等;
2、招標文件、合同等重要文件資料的審核;
3、設計方案、設計變更的經濟性審核;
4、工程增減、變更等簽證資料的審核;
5、封閉、拆除、破壞等隱蔽工程的審核;
6、主要材料、設備選購價格的審核;
7、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支付的審核;
8、工程價款調整、索賠費用等的審核;
9、其他與工程造價相關的事項審核。
第七條 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程序和方式:
1、參加工程項目建設組織領導機構,參加相關專題會議,發表審計意見,全面了解工程建設總體情況。
2、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立項論證和設計方案審定等,了解項目的前期情況。
3、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招標文件(含招標控制價、招標工程量清單)、合同等重要經濟文件的審核,提出參考意見。
4、參與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活動的監督,掌握造價形成有關信息。
5、進入具體工程管理項目組,參加項目組有關工程造價方面的會議,及時了解工程進度、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與造價相關的信息。根據項目組的決定,參與或負責工程造價管理。
6、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的論證,提出經濟性分析意見。設計變更書面報告(附變更費用預算書)經現場代表(監理)簽署意見后,提出審核咨詢意見。
7、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在隱蔽(拆除、破壞)工程封閉前現場管理人員應通知審計部門共同查驗。
8、審核現場代表(www.dewk.cn監理)簽證,對發現的簽證不實等情況,責令整改,并根據實際情況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9、參與或組織對主要材料、設備價款的詢價和確認。施工單位應將產品名稱、廠家、規格、性能指標等相關資料報現場代表(監理)初核后,送審計部門審核。
10、進度款審核:對工程進度款在施工單位報送工程量統計資料和支付申請后,經現場代表(監理)初核后,審計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11、索賠款審核:施工單位在索賠事項發生后提交“索賠申請報告書”和有關損失費用計算的書面材料,經現場代表(監理)進行初核后,審計部門提出審核意見。
12、在施工過程中不定時深入施工現場,或要求有關部門報送相關資料,對材料品牌規格、施工內容等情況進行記錄取證。
13、審核竣工結算,確認工程最終價款,對施工方弄虛作假、虛報高報結算的,不予認可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4、在施工過程或結算審核中,根據需要組織召開審計協商會,協調各方意見,解決工程造價爭議。審計協商會一般由審計部門、基建部門、現場代表、監理單位、委托審計單位、施工方代表參加,必要時邀請監察部門參加監督。
15、通過財務審計,審核工程建設項目款項支付情況。
16、審計處認為可行的其他跟蹤審計方式。
第八條 審計處根據跟蹤審計的實際情況,發表審計意見或出具書面審核報告,工程現場管理部門區分不同性質予以參考或執行。對必須審計參與或審核確認的事項,未經審計的,不能進入結算。
第九條 審計處可以根據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實施情況,在工程建設項目結束后,對工程管理情況及其結果進行分析和評價,出具跟蹤審計報告。有關部門對跟蹤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加強和改進工程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應認真組織落實。
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院審計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