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檢修計劃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實現自備電廠標準化管理,加強發電機組的檢修計劃管理工作,規范自備電廠設備檢修計劃編制審報行為,提高設備的可用率、安全性和經濟性,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有效地控制生產成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備電廠設備特點和檢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檢修計劃的編制原則、內容、項目、申報、審核、調整及執行全過程的管理。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自備電廠檢修計劃管理工作。
3.職責
3.1安技部負責下列檢修計劃工作
3.1.1安技部各專業工程師負責依據設備狀況及《發電設備檢修導則》提出年度及三年滾動檢修計劃、檢修材料計劃。
3.1.2安技部主任負責對各專業工程師提交的檢修計劃、檢修材料計劃進行審核、。
3.2發電運行部負責下列檢修計劃工作
3.2.1負責根據設備運行狀態、遺留的停機處理缺陷提交運行分析、設備缺陷、檢修項目。
3.2.2負責配合為機組檢修做好安措、試運、驗收、停啟等工作。
3.3檢修維護部負責下列檢修計劃工作
3.3.1負責根據設備上次檢修狀態及設備運行狀況提交設備缺陷、檢修項目。
3.3.2負責提交檢修材料計劃、完成檢修開始、結束各相關手續及檢修工作的實施。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檢修計劃的編制原則
4.1.1檢修計劃的內容與格式應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自備電廠相關制度的規定。
4.1.2滾動計劃的內容與格式應符合《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838-20**)中附錄C中的要求。
4.1.3按照《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838-20**)中附錄D中的要求,年度檢修計劃應該明確開工日期、計劃工期。
4.1.4滾動計劃和與年度檢修計劃的編制和審批程序規范合理,編報及時。
4.1.5安排特殊項目必須進行可行性研究。
4.1.6堅持計劃檢修與日常維護相結合的的原則,有效避免設備“欠維修”與“過維修”。
4.1.7明確開工日期和施工工期,落實檢修費用,計劃的審批、執行與變更應制度化、規范化。
4.2檢修計劃的編制
4.2.1在檢修計劃編制之前由自備電廠安技部各專業工程師組織召開專業檢修計劃會,檢修維護部專工、發電運行部專工參加,根據年度檢修重點要求,經過充分研究和論證,提出下年度專業檢修計劃。經安技部主任審核后,由生產副廠長主持召開檢修計劃平衡會,安技部負責記錄、整理,對滾動規劃與年度檢修計劃的編制、審核、變更等事項提出要求。
4.2.2自備電廠每年編制三年檢修滾動規劃和下年度檢修計劃,并于9月15日前,報送自備電廠生產副廠長。
4.3三年檢修工程滾動規劃的編制
4.3.1三年檢修滾動規劃是企業對后三年需要在A/B級檢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項目進行預安排。
4.3.2三年檢修滾動規劃的內容應包括:項目類別、工程項目名稱、上次A/B級檢修的時間、重大特殊項目的立項依據和重要技術措施概要、預定檢修時間、預定停機天數、需要的主要備件和材料、費用等。
4.4年度檢修工程計劃的編制
4.4.1自備電廠檢修部應根據本廠的主要設備和輔助設備健康狀況和檢修間隔,結合三年檢修工程滾動規劃,編制年度檢修工程計劃。
4.4.2年度檢修工程計劃編制內容主要包括:應包含下列內容:檢修級別、標準項目、特殊項目及立項依據、采取的主要技術方案、達到的目標要求、所需要的主要物資、費用等。
4.4.3主要設備檢修工程計劃按單臺主設備列單位工程。
4.4.4輔助設備按系統分類作為獨立項目列入年度檢修工程計劃之內。
4.4.5生產建筑物大修計劃按建筑物名稱列單位工程。
4.4.6非生產設施大修計劃按其設施名稱列單位工程。
4.4.7特殊項目應逐項列入年度工程計劃。
4.5檢修項目的確定
4.5.1檢修項目的確定依據
4.5.1.1《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838-20**)中規定的標準項目和特殊項目。
4.5.1.2運行、檢修診斷以及修前試驗結論中提出的問題。
4.5.1.3設備檢修滾動規劃中本年度的任務。
4.5.1.4安全性評價結論中,需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4.5.1.5根據《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查出且必須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4.5.1.6自備電廠安措、反措計劃中,必須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4.5.1.7技術監督、可靠性管理所提出的且必須通過檢修解決的設備問題。
4.5.1.8安全大檢查遺留的設備問題。
4.5.1.9上級頒發的事故通報中與企業相關的設備問題。
4.5.1.10日常檢查、重點檢查、劣化分析等提出的檢修任務。
4.5.2主要設備的檢修項目分標準項目和特殊項目兩類(主要設備A級檢修項目參見《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838-20**)中附錄B)。
4.5.3A級檢修標準項目的主要內容。
4.5.3.1制造廠要求的項目;
4.5.3.2全面解體、定期檢查、清掃、測量、調整和修理;
4.5.3.3定期監測、試驗、校驗和鑒定;
4.5.3.4按規定需要定期更換零部件的項目;
4.5.3.5按各項技術監督規定檢查項目;
4.5.3.6消除設備和系統的缺陷和隱患。
4.5.3.7B級檢修項目是根據機組設備狀態評價及系統的特點和運行狀況,有針對性地實施部分A級檢修項目和定期滾動檢修項目。
4.5.4C級檢修標準項目的主要內容
4.5.4.1消除運行中發生的缺陷;
4.5.4.2重點清掃、檢查和處理易損、易磨部件,必要時進行實測和試驗;
4.5.4.3按各項技術監督規定檢查項目。
4.5.4.4D級檢修的主要內容是消除設備和系統的缺陷。
4.5.4.5自備電廠可根據設備的狀況調整各級檢修的項目,原則上在一個A級檢修周期內所有的標準項目都必須進行檢修。
4.5.4.6特殊項目為標準項目以外的檢修項目以及執行反事故措施、節能措施、技改措施等項目;重大特殊項目是指技術復雜、工期長、費用高或對系統設備結構有重大改變的項目。自備電廠可根據需要安排在各級檢修中。
4.5.4.7主要設備的附屬設備和輔助設備應根據設備狀況和制造廠要求,合理確定其檢修項目。
4.5.4.8生產建筑物和非生產設施的檢修:
企業應定期檢查維護生產建筑物(廠房、建筑物、構筑物、煤場、灰壩、水工建筑等)和重要非生產設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必要的檢修項目。
4.6年度檢修工期計劃編制和申報
4.6.1自備電廠應根據分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提出的年度檢修重點要求,編制下年度檢修工期計劃。年度檢修工期計劃主要包括檢修級別、距上次檢修的時間、檢修工期、檢修進度安排及其說明等(年度檢修工期計劃表的格式可參見《發電企業設備檢修導則》(DL/T838-20**)中附錄E)。
4.6.2每年10月15日前,公司應將下年度檢修工期計劃報送電網公司和蘭鋁分公司。
4.7主要物資、費用
4.7.1主要物資按設備的運行狀況確定,按《A、B、C、D類檢修項目劃分標準》執行。
4.8檢修計劃的審批、調整和執行
4.8.1檢修項目經安技部主任、生產副廠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4.8.2電網公司下達的年度檢修工期計劃中,A、B級檢修的開工時間原則上不作調整。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應報電網公司審批,在季度、月度檢修計劃中予以明確。并將有關情況匯報安技部主任、生產副廠長。
4.8.3電網公司下達的年度檢修工期計劃中,C、D級檢修和可能影響到電網出力、運行方式及重要用戶用電的輔助設備的檢修,其開工時間可在月度檢修計劃予以確認。
4.8.4在不影響電網調度和事故備用的前提下,經電網公司批準,自備電廠可利用節假日及電網負荷低谷時間進行D級檢修。
4.8.5檢修施工開始后,若因故需要增加停用時間,自備電廠應于機組計劃停用時間過半前,向電網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9年度檢修計劃:
安技部專工每年8月底前負責牽頭按專業制定明年的主設備年度大小修、技改、重特大項目檢修計劃,并組織討論和審核,于9月底前報分公司;9月底前負責牽頭按專業制定明年春季檢修、秋季檢修、輔助系統、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年度檢修計劃,于10月底前報分公司。
4.10度檢修計劃:
每月20日前,檢修部、燃運部及點檢員結合年度檢修計劃、點檢計劃和設備運行狀態,將下月的月度檢修計劃分解成周計劃報安技部,安技部核準后于當月25日前下發執行。
4.11檢修部、燃運部要嚴格按照檢修計劃執行設備計劃檢修,年度計劃檢修項目必須全部完成。未按計劃完成的或未執行的檢修計劃必須提前向安技部提出書面計劃變更申請,安技部進行審核,廠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4.12安技部專工負責執行本專業檢修計劃的制定、審批和發布,并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月向廠月度績效考評會提出月度檢修計劃完成情況考核意見。
4.13設備臨時性故障消缺工作實行“首檢負責制”。發電部提出消除缺陷要求,檢修部首位接受消缺任務人員負責進行消缺,不能推諉,需要協調處理的消缺工作,由首位接受任務的人員向檢修部相關負責人匯報,由相關負責人進行協調、安排,直到該項消缺工作結束為止。
篇2:公司安全設施、設備檢修維修制度
公司安全設施、設備檢修維修制度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2、維修保養對設備、設施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常規檢查。
3、安全管理對于各種設施設備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鑒定報廢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定期對設備進行一次清查并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認真處理,對設備的報損、報失應報領導備案,并在有關帳目中注銷。
篇3:設備計劃檢修制度
設備計劃檢修制度
第五十四條 設備計劃檢修內容包括:普查一、二級保養,大修理,精、在、稀、關的定期精度調整,動力設備的安全機械定期試驗。
第五十五條 設備的普查,每年進行一次,時間為9月,由設備科統一安排,各車間維修按要求普查。
第五十六條 一、二級保養時間,內容及要求,見設備的三級保養制。
第五十七條 在修理:設備科每年十月份根據設備普查和車間報大修理的情況,根據機修車間的能力和上級要求,平衡和編制下一年度的大修計劃,報主管局和廠部批準。
第五十八條 各有關單位都要按期執行檢修計劃,在生產與維修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后制造”的原則合理安排,檢修設備時堅持“修用結合”屬二級保養的,要求操作工人參加,從而使操作者了解機床的結構、性能、防止帶病運轉,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