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城市學院文明班級評選辦法
為切實加強學風、校風建設,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充分調動廣大學生認真學習、奮發成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促進各班級之間爭先創優,提升校園文明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條件
第一條、文明班級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班風健康向上,遵章守紀。班級積極參與并開展各種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活動。班級同學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全班無受紀律處分者。班級同學踴躍參與各級各類學生組織及各種集體活動。
(二)班級學習風氣濃厚,學風優良。全班同學上課缺勤率、補考率低于學院年級平均水平。班級同學學習勤奮,整體學習成績優良,總體學習成績在本學院各班中名列前茅。班級同學參與專業知識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性高,有一定的獲獎成果。
(三)班委會堅強有力,工作規范。班委會組織健全,工作扎實有力,班級活動有質量有時效,活動記錄規范完整;學生干部能以身作則,團結協作,聯系群眾,有較高的威信。能堅持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帶領全班同學因地制宜的開展各種有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班級文化活動。班委會與本班團支部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工作。
(四) 重視養成教育,行為習慣優良。班級同學積極參加“文明宿舍創建”工作,文明宿舍比例較高。
(五)重視體育工作,積極參與鍛煉 。經常開展健康有益的體育鍛煉活動,早操出勤率、體質測試達標率較高;
第二條、在同等情況下,如有表現突出的優秀個人或先進集體事跡在校級或校級以上報紙、網站等媒體上有報道且影響較大,為學校作出貢獻的優先考慮作為候選班級。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班級不能評為校級“先進班集體”:
1、校級“文明宿舍”不足40%,或有校級“不合格”寢室的;
2、班級成員在評優學年度內,發生考試違規現象、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
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行為的;
3、在評選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杜撰事實和數據的;
二、評選比例
第四條、學校每學年評選10%的行政班級授予“文明班級”榮譽稱號。
二級學院不足 10 個班級的可推薦 1 個候選班級。
三、 評選程序和辦法
第五條、文明班級評選工作由學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審核、上報各學院上報的候選名單。各二級學院的文明班級評選工作由優秀學生評選工作小組負責,承擔文明班級評選工作的宣傳、復核、評審及公示。
第六條文明班級評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實事求是,民主評議。各班級要認真對待,不得弄虛作假。
第七條文明班級每學年評選一次,于每年九月份完成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后進行。
第八條評選工作應在班級總結的基礎上進行。符合評選條件的班級,全面總結本班學年度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向校學生處提交申報材料。材料包括:
1、書面和電子版《文明班級評選申報材料》、《南京城市職業學院文明班級考核細則評分表》(附件另發),對各測評項目進行事實陳述并自評打分;
2、提交各測評項目的原始材料、相關證書、證明等支撐材料。
第九條學校安排對各二級學院上報的候選班級名單及量化考核材料進行審核,對候選班級事跡進行集中展示,組織候選班級進行現場答辯評選,研究確定上報名單,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四、獎勵表彰
第十條、 學校統一發文表彰,授予校“文明班級”的榮譽稱號。每學年獎勵校“文明班級”每生20元的班級活動經費,用于開展班級學風建設、主題思想教育活動、校園文化活動等。
第十一條、獲得校“文明班級”可以獲得參評省、市先進班級的評選。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篇2:中心小學文明班級評選細則
> 中心小學文明班級評選細則一、少先隊的常規檢查結果優良或優秀。
1、早上、中午按時到校,做到不早到、不遲到。
2、入校衣冠整潔,遇到老師要敬禮、問好。周一及大型集體活動要穿校服,少先隊員要佩戴好紅領巾或隊徽。
二、課間操、升旗儀式常規:
1、集合快、靜、齊,去操場、電教室等要列隊步行。教室內不留學生。不得占用課間操的時間給學生補課。
2、動作要到位、有力,精神飽滿,冬天跑操步伐整齊口號響亮。
3、下操后要按要求有次序回教室,不能瘋跑,去廁所要排隊,先出后進。
4、星期一升旗要嚴肅。教室不留學生,升旗時行隊禮,唱歌時聲音要響亮。
三、紀律
1、每周的班會、隊會,各班要認真組織,并如實作好記載,不允許私自上課。
2、學生使用文明語言,不講臟話。
3、不攀爬樹木、窗臺、欄桿等。不損壞公物、花草樹木,不損壞墻壁門窗或課桌等公共財物。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教學區內不踢球,不進行激烈和有危險性的游戲。同學之間不打架罵人。
5、鈴聲響后須進入教室。放學后無滯留學生。
6、不進游戲機室、營業性舞廳、桌球室、網吧。不玩火,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損害花草樹木等一系列違紀行為。
7、經常制止本班或他班學生違紀或危險行為并上報值班領導或后勤部門。8、班級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學期評比中一票否決。
四、衛生
1、每天早晨、中午各一次按量化標準進行衛生檢查。
2、每天能做好值日掃地,能保持室內衛生,做到地板無紙屑、雜物、無痰跡,墻壁無亂刻亂畫,窗戶明亮,桌椅排列整齊,室內物品擺放有序、美觀。
3、不亂扔果皮、紙屑,能主動撿拾校園雜物。主動制止他人亂丟垃圾的行為,并上報。
4、不浪費水、電。室內無人時要關燈、關風扇、關窗。
5、衛生大掃除要對教室、清潔區按《衛生標準》進行全方位清掃。
五、班級文化:
1、誦讀活動:音樂響起各班肅靜,誦讀開始。(教師不得利用誦讀時間給學生補課)。
2、班級有自己的文化特色:在班級文化評比中獲得各類獎項視等級加分。校級5分、縣市級10分、市級15分、省級50分;未按時完成扣5分
3、活動策劃:
凡參與主持,獨立進行各類活動視情節加分。
校級5分、縣市級10分、市級15分、省級50分
六、信息報道:
1、向學校宣傳員提供新聞稿件并發表視等級加分。
校級5分、縣市級10分、市級15分、省級50分
2、向學校宣傳員提供學生作文電子稿并發表視等級加分。
校級5分、縣市級10分、市級15分、省級50分
3、班級先進事跡、創新特色被報道視等級加分。
縣市級20分、市級30分、省級60分
4、凡負面新聞被報道取消當月評選資格。
七、校外好評:
凡獲得校外好評的視情節獎勵5-50分
八、好人好事:
視情節獎勵5-50分
九、迎接檢查:
在各級檢查中,主動迎檢表現突出獲得好評視情節獎勵5-50分
十、創新工作:
凡在工作中大膽創新,成效突出視情節獎勵10-30分;
臨時工作:
凡主動承擔學校交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情節獎勵5-15分
篇3:實驗小學文明班級評選制度
實驗小學“文明班級”評選制度
一、評選原則
1、評選本著“公正、平等”、“人人參與”的原則進行。
2、“文明班級”評選名額為學校總班數的三分之一,必須達到學校規定的評比條件。
3、凡在一期中15次以上(含15次)被評為“文明班級”的,將被評為“文明示范班”光榮稱號。(期末評選一次)
4、期末學校將對“文明班級”、“文明示范班”進行表彰,班主任得到相應的表彰和獎勵。
5、各班必須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1、班風正、學風濃,學生精神面貌好,團結、活潑、勤奮向上。
2、學生的行為習慣好,講文明,講禮貌。
3、班主任關心班級管理,善于培養學生小干部,善于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4、小干部配合好,模范作用好,組織能力強,選派為學校的文明小衛士,在工作中負責、公正、積極、主動。
5、學習效果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自覺服從學校的安排,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好。
6、教室布置好。教室包干區清潔保持好,個人衛生好。
7、班級的公物保管較好。清潔用具擺放整齊。
8、學生中無一人次有嚴重的違規、違紀或違法犯罪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