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 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 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 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 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 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 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 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 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篇2:大學生公寓學生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大學學生公寓學生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1)公用場所照明用電、各宿舍內照明用電,實行定時送、斷電辦法。每天停送電由管理人員負責,學生不得私自進入配電室。人走要燈關,注意安全,節約用電,杜絕浪費用電和違章用電現象。
(2) 各宿舍插座用電實行限電控制、超負荷自動跳閘的辦法。
(3)電路、燈具維修及故障排除均由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為保障安全,禁止學生擅自處理。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不干擾其工作。
(4)學生有責任保護電源、電網和設備安全,愛護室內燈具、開關和插座等電器。
(5)嚴禁使用電熱生活設備,如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鍋)、熱的快等;嚴禁私拉亂接路燈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違者沒收用具。
(6)使用插座電源、隨插隨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銷,嚴禁將電線纏繞在床上,以防觸電。
(7) 由于超負荷用電造成保險絲燒斷,必須報管理人員開鎖,由電工修理,并交工料費。
(8)對維護電網、電源設備安全,舉報、查獲違章用電者的學生和工作人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3:醫院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五醫院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安裝,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或架設臨時電路時,必須報總務科批準,賓按有關規范進行施工,完工后總務科須將有關資料告知保衛科。
2、電氣設備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組)應切斷電源。
3、各科室(班組)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維修,總務科,保衛科應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和定點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4、不準亂接電燈,電線,不準違章用電和超負荷用電。
5、各種電氣開關,醫療設備,電控箱(柜)等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不準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電工不準私自拆改和維修電氣設備和電纜線。
7、任何科室和職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職工嚴禁醫院建筑物內和重點部位內焚燒物品或燃煙花鞭炮。
9、各科室在動用氣,電焊之前,必須經總務科,保衛科批準,要有現場監護人和配備滅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10、醫療電氣設備應定期清洗,醫療電氣設備的擺放應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應做到人走斷電,確保醫療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