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獎學金演講稿(精選多篇)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師弟師妹們,大家晚上好,我是生化系05化學班的*****,我匯報的題目是《心存感激,知恩圖報》。
國家獎學金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我們青年大學生的關心和愛護,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我們青年大學生的鼓勵與期待。此時此刻我縱有千言萬語,也難以表達我的心情,那么就請允許我代表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同學,對關心我們每一步成長的黨、國家、政府、學院領導和老師表示深深地感謝,你們的關心和鼓勵,猶如一盞燈把我們的生活照亮,讓我們對人生充滿了信心與希望。
我即將面臨畢業,想一想三年來所經歷的一切,讓我收獲的都是幸福,我對學校對老師對同學都滿懷感激。在這里,我所受到的老師和同學的支持和鼓勵,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后都難以忘懷。三年生活給于我許多許多,不管是思想上還是學習,生活,工作上都將使我永遠保侍積極進取樂觀向上的人生態度。
想起剛剛入學的時候,我家里已因早年創業而欠下銀行十幾萬的貸款,這對于一個農村家庭來講,這是筆不小的數目,所以當時家里并不支持我讀大學,我也深知,三年的學費對家里來說,是很不容易的,但自強的我,又怎能這樣就甘心了呢?為了追尋我的夢想,開學時,我并不因為家里的不支持就放棄了,我照樣只身一人來學校報到,當時身上并沒有太多的錢,又沒有家人的陪伴,來到這里,是領導的關心、老師的安慰,以及師兄師姐的熱情的接待,讓我更加堅定了信心。最后,在學院領導和老師的幫助下,我申請了緩交學費并辦理相關手續。我深信,我將在這里生活得更好,走得更遠,飛得更高,所以在學校里,我從不與人攀比富貴。對于生活我始終充滿信心,無怨無悔。父母給了我生命,我感恩,對他們孝敬;老師給了我知識,我努力,對他們尊敬。我想一個人的優秀與否,不能看他物質上有多少,關鍵是思想、能力和品質上的進步。
作為一名學生黨員,我能時刻以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提高自身黨性修養,以期待真正做到全面成長進步,體現黨的先進性。
在學習上,自大學的第一天起,我就嚴格要求并時刻告訴自己,人窮但志不能窮,對待學習一定要認真。學習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要對自己負責,否則就是對自己不負責。到大學以來,我始終保持著良好習慣,如果有一天,沒有好好學習,我就有一種愧疚感,也許我不是學習最好的,但我一定是最努力的。我在學好專業課的同時,也注重各種文化知識的學習。“書到用時方恨少”,既然有時間,就要好好利用,利用好各種學習資源,要好好學習。學習才是學生的根本任務。兩年多來在我充實而又樂觀的學習生活中,留下了一串令人欣慰的足跡,我曾先后獲得**—**學年國家獎學金、**—**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以及連續兩年獲得學院一等獎學金和“三好學生”,我所獲得的每一次獎勵都是我不斷成長進步的動力源泉。我個人學習體會是:
第一、勤學,并注意學習效率。
第二、善學,并懂得勞逸結合。
第三、好學,并多與同學交流。
除此之外,還須努力培養自己的工作能力,特別是良好的生活習慣。自大一開始,我就先后擔任班團支書、班長等,對各項工作都任勞任怨,兢兢業業,按質按量高效率地出色完成。付出總有回報,我連續獲得“三好學生”、“優秀團干”等榮譽稱號。在生活中,群眾基礎較好,尊師重道,和同學關系融洽,所有這些都給了我很好的鍛煉。
在學習和成長的道路上,我灑下了汗水,也收獲了碩果。憑著優異的成績、出色的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道德修養,在國家和學校的鼓勵下一步步邁向成功,一天天走向成熟。
在三年的學習生活中,我以銳意進取、樂于助人的作風和表現贏得了領導、老師和同學們的信任和贊譽,而這是對我最好的獎勵。此次能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我十分地感動,而對這無尚的榮譽,帶著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盼,我們定當繼續保持一顆感恩的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意識。“少年興則國興,少年強則國強”,為祖國建設貢獻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將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心存感激,知恩圖報”是我最想說的一句話。我深信以一顆“善心”,一顆感恩的心來為國家、為人民做貢獻,一定能更好回報國家。我期望著“感恩、勵志”的精神能夠給師弟師妹們一個好榜樣,讓這種精神一代代傳下去。希望我們的明天會更美好,謝謝大家!。
2: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叫***,漢族,籍貫在****,是****學院工程分院08級采礦工程的學生,自大學以來,我先后擔任班級測評小組,宿舍寢室長等職務。我是個學習工作兩不誤的那一類,學習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特別是學習方面,所以在此申請“三好學生”
,下面是我在學習和生活及工作方面的一些情況。
在學習的過程中,本人逐漸認識到學習的態度勝于一切,每個人的基礎都不一樣,但是每個人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創造出屬于自己的奇跡。學習態度要端正,學風嚴謹,是我大學生活中總結出的經驗。在同學中樹立了良好的榜樣。作為一個學生,我把學習當作自己的第一任務,從來不肯放松一絲一毫,在各項考試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并且參加了并通過全國計算機二級考試;對待同學,團結友愛,盡自己可能幫助別人,維護班集體的榮譽。平時,認真遵守學校的制度,遵守課堂紀律,嚴于律己。思想上,要求上進,關心國家時事,樹立遠大理想,以先進人物為榜樣,激勵自己,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但成績不等于滿足,而是作為一種動力促使著我進步,促使著我走向成熟,融入社會,肩負起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
08-09學年上半學期,
我勤奮學習,嚴格要求自己,不但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課后還自覺地加強學習特別是專業內的知識,更好地了解我們專業知識,還在課余時間參加了社會實踐工作,不但能在學習中取得很不錯的成績,而且能團結同學一起前進。
08-09學年下半學期,
我看到和其他同學的差異我更加發奮,我在工作中充分利用自己的課余時間努力學習的結果,在兩個學期中我,我學習成績排名第1名,獲得05-06學年三等獎學金。
09-10學年上半學期,有老師的嚴謹的教學風格,和老師的鼓勵,使我們保持著良好的學習態度,并又一次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績,在大學里我參加過很多活動,也獲得很多得榮譽,并且在參加過程中懂得如何與人交往,如何與上級接觸,如何與同事共事,這些,都使我的想法有了很大的變化。在假期的時候認真參加社會活動,讓我在社會得到了很好的鍛煉,更加讓我認識到知識的重要性,
申請人:****
篇2:理工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理工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進一步適應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促進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立志成才,根據教育部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校院兩級大學生教育管理實際,制定本評選辦法。
一、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優良,表現良好;
2.勤奮學習,積極上進,成績較好;
3.關心集體,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文體活動,體育鍛煉達標。
(二)其他條件
1.英語未通過四級(英語專業專四、藝術專業三級)者或所修課程有一科不及格者,降低一檔評定獎學金;
2.有一學期的德育成績在 70 分以下者,不得參評獎學金;
3.學生試讀期間和休學期間,不能享受獎學金;
4.受處分期內,不得參評獎學金。
二、獎學金類別、比例和金額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特等:每人每年 22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1%評定;
一等:每人每年 14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5%評定;
二等:每人每年 10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9%評定;
三等:每人每年 600 元,按不超過學生人數的 18%評定。
畢業生獎學金標準按照特等 1100 元、一等 700 元、二等 500 元、三等 300 元評定,比例不變。
卓越班獎學金比例按照特等 2%、一等 10%、二等 18%、三等36%評定,標準不變。
(二)單項獎學金
1.學習科技競賽獎:在校級以上(不含校級)學習科技競賽中獲獎者,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具備 CN 或 ISSN 刊號)上發表論文者,可獲學習科技競賽獎,獎勵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注:若競賽設有特等獎,則獲得特等獎者,在各類別一等獎的基礎上增加 500 元;論文、藝術類作品只發表但沒有評獎者,可獲紀念獎。)
2.文藝活動優秀獎:積極參加文藝活動,在校級以上(不含校級)文藝比賽中獲獎,可獲文藝活動優秀獎,獎勵 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注:若比賽設有特等獎,則獲得特等獎者,在各類別一等獎的基礎上增加 500 元。)
3.體育競賽獎:參加國家、省(部)級運動會單項比賽獲前八名者,可獲體育競賽獎,獎勵 100-20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注:獲運動會單項比賽第四至第八名者,可獲紀念獎。)
4.社會實踐獎: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寫出有價值的調查報告,或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受到省級以上(含省級)表彰獎勵者,可獲社會實踐獎,獎勵 100-2000 元。
5.精神文明獎: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見義勇為者,在保護國家財產方面表現突出并產生一定社會影響者,可獲精神文明獎(學校已獎勵者不再申報),視其影響大小獎勵 100-2000 元。
6.國防獎學金: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主動報名應征入伍,攜筆從戎,圓滿完成服役任務,在恢復學籍后當學年可獲得“國防獎學金”500 元;在服兵役期間獲得一、二、三等功的學生可再分別獲得 1000 元、800 元、500 元獎勵。
7.創新獎: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績顯著,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參加重大科研項目,作出較大貢獻;獲得專利;在技術上有較重要的革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具有重要的應用前景;可獲創新獎,獎勵 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8.創業獎:具有創新創業精神與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聲譽,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創業項目運行良好;在各類創業大賽取得優異成績;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產品或服務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可獲創新獎,獎勵 100-2500 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序號 |
類別 |
獎勵標準 |
獎勵 |
||||
對象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紀念獎 |
||||
1 |
國家級 |
1000 |
700 |
500 |
300 |
個人 |
|
省部級 |
700 |
500 |
300 |
100 |
|||
國家級 |
2000 |
1500 |
800 |
400 |
團體 |
||
省部級 |
1500 |
800 |
400 |
200 |
|||
9.援疆、援藏畢業生獎學金
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援疆、援藏的非本地生源畢業生(新疆、西藏生源除外),學校給與一次性獎勵 5000 元。
10.管理人才獎:在組織各類學生活動、群體活動及學生管理等社會工作中有出色成績者(按不超過參評獎學金學生總數的 1% 評定,學校已表彰獎勵者不再申報),獎勵 200 元。
單項獎學金(除管理人才獎外)均須憑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具備 CN 或 ISSN 刊號)上發表的論文、調查報告或獎勵證書申報。同類單項獎學金原則上不重復獎勵,只按獎金最高項進行獎勵。獲獎時間以證書、表彰文件或刊物發行時間為準,以上一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為一個周期。
三、附則
1.轉專業學生在原學院參加獎學金評選。
2.獎學金評選結果必須向學生公布,學生可在公布后一周內向班主任、輔導員查詢。學生對存在異議的評選結果可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由學院一周內組織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告知申訴人。
3.獎學金評選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實施細則由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制訂、解釋、執行與修訂。
4.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在籍本科生。
5.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6.本辦法自 20**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相符的,以本細則為準。
篇3:學院學生獎學金、助學金評選辦法
學院學生獎學金、助學金評選辦法
根據省、校有關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旅游與地理科學學院學生獎學金、助學金評定辦法。
一、評選內容
1、國家獎學金
2、省政府獎學金
3、國家勵志獎學金
4、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5、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6、國家助學金
7、各級各類社會類獎、助學金
二、獎勵資助對象、標準及申請條件
申請各項獎助學金均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未受到學校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申請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的同學應為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并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5.承諾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及學校組織的義工服務活動,獲獎年度參加義工服務不少于10小時;
6.同一學年內,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只能獲得其中一項;
7.獲得以上任一種獎學金者,若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可以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8、具體評審細節要求以各類單項要求為準。
三、評選流程
1、學院廣泛動員,主動向全體學生宣講上級及學校各項資助政策,認真做好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2、符合條件的學生根據各類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3、成立班級評議小組進行初步評審并確定人選,小組成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
4、成立年級評議小組對初審名單進行復審和差額遴選,成員:葛曉茜、韓煜、楊秀、周昱宏。
5、學院學生工作委員會最終審批,成員:于苗、耿慶輝、蔣敏芝、葛曉茜、韓煜、楊秀、周昱宏,確定名單。
6、進行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將名單上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核。
四、工作要求
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關系到學生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關系到學校的和諧穩定,評審結束后省資助中心將組織檢查組對各高校的組織落實情況及上報材料進行檢查,對查出問題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報送的獲獎學生經評審專家認定達不到相關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的,將直接取消獲獎資格,不再允許更換人選。
1、獎、助學金評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廣泛動員、宣講到位。
2、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組織評選,充分發揚民主,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3、若有異議可致電咨詢投訴,學院電話:85****3。
4、加強對獎助學金評審發放環節的監督管理,要確保獎助學金全額發放至獲獎助學生手中,嚴禁將學生領取的獎助學金回收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