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安保部經理崗位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法令、法律、法規全面維護商廈治安消防及交通安全,確保商廈正常的經營與工作秩序;
(二)負責建立建全商廈安全保衛體系,完善安全保衛制度;
(三)負責制定年、季、月安全保衛工作計劃目標,并進行實施與檢查;
(四)負責商廈涉及治安、消防、交通等工作的對外協調與聯絡工作;
(五)負責對本部門各崗位員工進行相關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對警衛公司的合作進行檢查與評定工作;
(七)負責對商廈發生的一切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篇2:物業安保部經理職責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安保部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制定安保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安保工作制度;
三、主持部門工作例會,部署安保部的各項工作,并負責檢查、考核、落實工作;
四、協助和配合有關執法部門,組織對本小區發生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查處結果;
五、監督考察本部門各崗位安保員的工作表現,處理有關安保工作投訴;
六、負責部門人員的行政管理、思想教育、業務培訓、違紀查處等工作;
七、負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管人員,對消防器材、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定期檢查;
八、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