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工服等物品管理規定
1 原則
1.1 保潔工服及工作用具是為工作而配發的,下班后不得穿用。
1.2所配備的工服及用具均為公物,員工使用中應愛護,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1.3冬季棉服在每年使用季節以后,應安排清洗干凈并妥善保存。
2.0工作服
2.1 清潔員每人原則二年配發冬、夏裝各兩套工作服,離職后須將工作服洗干凈交回;
2.2工作服如發生丟失或損壞,按規定折舊率賠償:
3.0工作鞋(工作鞋可視項目情況或要求分包公司給予配備)。
3.1 布鞋:清潔員每季度配發一雙;
3.2 皮鞋:從事洗地毯、打蠟工作的清潔員每半年發一雙。
3.3 拖鞋:做室內清潔的員工每年配發一雙;
3.4 棉鞋:冬季在室外作業的清潔員每一年配發一雙。
4.0冬季棉服
冬季棉服是配發給冬季在室外作業的員工使用每人一件,由個人妥善保管;冬季過后將其洗干凈交回統一保管。
5.0雨衣、雨鞋:為公用勞保用品,統一使用保管,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按折舊率賠償,更換時以舊換新。
6.0反光背心:是配發給在外圍和車場作業的清潔員使用。
7.0遮陽帽:是配發給外圍作業的清潔員夏季使用,使用期為一年,不計折舊。
8.0安全帶屬公共保潔用品,經檢查不能使用時以舊換新。如丟失或損壞全額賠償。
篇2:保潔物品申購領用使用制度
保潔物品申購領用、使用制度
一、倉管員每月制定出每月保潔物品消耗量,并上報部門主管審批,由部門送至行政部采購。
二、申購物品的時間為每月兩次,具體每月截止為:10號、25號。
三、領用物品時間為每周二、五,由倉管員填寫領料單,部門主管審核,倉庫管理員發放。
四、價值超過100元高值物品的領用(含租借)必須經過部門主管同意方可辦理。
五、在設備使用前,要了解設備的使用性能、特點。
六、操作前,先清理場地,防止接線板、電機進水或因電線卷入設備中而損壞設備。
七、高壓水槍不能在脫水的情況下操作。
八、使用設備時發生故障,不得強行繼續操作,違著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