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摩托車、自行車停放管理規定
一、小區摩托車、自行車由管理處統一管理。
二、凡需提供車位的摩托車、自行車,車主必須到管理處辦理手續并交納車位使用費(收費標準按物價局文件規定),憑繳款單發給月卡。
三、摩托車、自行車出入存放處,實行發卡、收卡制度,業主憑月卡存車,憑保管卡取車。
四、不準在存放處內洗車和維修摩托車,以防發生火災。
五、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車主及時報案、管理處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六、無執照的單車遺失時,管理處不予賠償。
篇2:學校停放機動車、自行車等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學校停放機動車、自行車等車輛停放的管理規定
為維護校園秩序,加強校區機動車、自行車的管理,根據我院的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文理綜合樓各區、物理、化學實驗樓、行政藝術樓等樓內一律不準停放自行車。各處(室)、系(院)、部、館負責本部門的工作人員及學生的管理,院綜治委將不定期檢查,如果發現違規停放對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所在處(室)、系(院)、部、館部門的責任,記錄在案,扣除年度部門治安綜合治理分數。
二、校園內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車輛停放地點明確如下:
1、機動車:學院公用機動車輛、教職工的私用汽車停放在行政樓北水泥路面的停車線內以及保衛處在校園其它地方規劃的停車線內。
2、摩托車、自行車地點:
文理綜合樓各區、實驗樓前、大門內東西路兩側便道和環校東邊南北路便道上、文理綜合樓B區、C區階梯教室外側走廊下。在以上地點停放的自行車、摩托車要自覺在規定的白線內擺放整齊。
3、校區田徑運動場不準停放任何車輛。
篇3:學校學生公寓區自行車規范停放通知
學校關于學生公寓區自行車規范停放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了加強校園消防和交通管理,美化宿舍區環境,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學校的工作要求和有關管理規定,學校將開展自行車規范停放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學生公寓樓內、公寓主入口及公寓消防疏散門一律不得停放自行車等車輛。
2、學生及其他人員的自行車只能停放在各樓指定標線內的區域,自行鎖好,擺放整齊,其他位置禁止停放;
3、要有序的停放自行車,嚴禁在取車時不顧他人利益推倒或踩壞其他自行車;
4、校內禁止學生使用摩托車。凡有摩托車的同學,請在將自己的摩托車騎回家或自行妥善處理;
5、學校將開展自行車專項清理,對廢舊無主自行車進行清理,對于違反規定亂停亂放,堵塞消防通道的自行車將一律拖走;
6、要增強法律意識。偷盜自行車、買賣來歷不明的自行車都是違法行為,一經查明,必定依法依紀從嚴處理。如發現偷盜自行車行為要大膽制止、必要時及時報警。
學生工作處
二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