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管理公司用工須知
?。ㄒ唬€人素質的控制
因為質量是公司各個部門和全體員工共同努力的結果,是公司整個工作和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服務質量的好壞是和每一名員工密切相關的。每一位員工的工作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公司服務的質量,每一位成員都承擔著與自己工作相關的質量職責。因此,為了獲得所期望的質量,每位員工的個人素質必須符合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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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原則
(1)招聘員工的原則是根據公司的工作需要,依據應聘者是否適合應聘崗位職務的素質和培養潛質,并以該職位人員應具有的完備知識和操作技能作為考核標準"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2)用人原則是優勝劣汰,能者任用,不能勝任者辭退,沒有"鐵飯碗"。
2、培訓期
應聘員工均有培訓期,學習所應聘崗位的業務范圍、本小區的基本情況及公司規章制度,培訓期一般為七天,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延長。如需延長,須由管理處主任報人事部門審核批準。經培訓考核后合格方可試用。
3、試用期
(1)新錄用員工均有試用期,以考核其實際工作表現和適應能力。試用期一般為1個月,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縮短或延長。如需縮短或延長,同樣由部門主管報公司經理審核批準,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最短不得低于1個月。
(2)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或不稱職者,公司可隨時辭退,而不作任何補償。
4、調職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適合與否,可以決定員工工作的調整。
5、晉升
公司對于工作能力強,表現良好或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在認為適當的時候,可以給予晉升。晉升后第1至3個月屬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工作表現滿意者則由公司經理正式委任。
6、辭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原因需要辭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管理處或繳交半個月工資額作為違約金。獲準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若員工未按上述規定而擅自離職,將不給該員工任何證明,并扣回該員工1個月工資總額以代替通知。試用期內的職工須提前7天遞交辭職申請,或以7天實際工資代替通知。
7、解聘
(1)員工在工作期間有重大過失,或屬于聘用合同有關辭退條款,公司有權隨時辭退該員工而不做任何補償。
(2)因業務調整或管理方面有變化而產生冗員,公司有權裁減人數,但需提前15天書面通知員工。
(3)認為員工不適宜本職工作而又不可能調職,可提前書面通知員工,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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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項如有變更,員工須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公司。
1、個人變更事項;
2、住址和通訊方式;
3、婚姻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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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構成
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補貼、其它工資(勞保統籌等)等構成。
2、員工工資崗位及標準
根據行業狀況和崗位的實際操作制定員工工作崗位標準。
3、崗位設立及條件
根據公司經營規模和發展需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內部經營管理機構和部門,并按照職責范圍和工作任務、崗位任職條件,定崗、定員、定費。
4、崗位工資級別評定方法
(1)員工經招聘入職后,根據任職資格確定工作崗位。
(2)試用期人員工資根據新聘人員從事的崗位,按相應崗位的試用期工資標準發放。
5、工資發放
月薪發放日為次月的10日。各管理處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將考勤情況上報公司人事財務部,由人事財務部計算并經核準后發放。
6、工資變動管理
(1)建立員工工資的動態管理。員工評定崗級后,工資按照崗位標準套入相應的檔次,做到薪隨崗定,崗變薪變,易崗易薪。
(2)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目標規劃,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調升和下浮員工工資的比例,以增強企業的發展后勁。
(3)工資調整實行考核制。對于員工的表現將依據獎懲制度執行,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填寫"違規記錄表"按相應的處罰標準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
(4)獎勵實行評比制。通過自評、群眾評議、領導評議評出優秀給予獎勵。
篇2:小學教師普通話使用工作制度
A鎮小學教師普通話使用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全鎮教師普通話水平,使普通話成為教師課上、課下的常規用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提高認識,健全組織,把教師普通話使用工作納入到學校的常規管理,使普通話成為教師課堂教學的規范語言。
二、學校領導做好使用普通話的推廣和使用工作,自己率先垂范,在各種學校會議或與教師、學生交流時自覺使用普通話。
三、青年教師要帶頭使用普通話,幫助老教師學習好普通話。教師應自覺加強普通話的學習,規范讀音,使方言土語遠離課堂。
四、教師在課上授課、課下與學生交流時,要自覺使用普通話。
五、各校每學期要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進行普通話培訓。
六、為促進教師普通話水平不斷提高,學校每學期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教師普通話比賽活動,對優勝者學校給予物質獎勵。
七、教師應在學生中自覺推廣普通話,使學生有興趣地學習、使用普通話。
八、學校要不定時的對教師的課堂教學語言進行自查,發現不使用普通話的教師要及時糾正。每個學期對本校教師普通話使用情況分期中、期末兩次進行總結、通報。
九、教委將普通話使用情況與教師的綜合量化考核掛鉤,將組織人員不定時的檢查,對不使用普通話上課的教師給予扣分,對拒不使用普通話的教師進行批評,嚴重者將給予取消當年評先樹優、職稱評定、年度考核優秀等級的資格。
篇3:學校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學校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