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院)地下室配電房消防、保衛制度
一、地下室配電房是學院的變配電中心。為保證變電及高低壓配電裝置的安全可靠運行和正常供電,必須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增強工作責任心。
二、除電氣負責人、院務值班人員和總公司負責人以外,非配電房人員均不得擅自進入機房重地,對參觀、檢查、聯系工作者均需經有關部門或當值人員同意,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變壓器室、高配及低配室,但不允許觸及任何電氣設施。如遇有突發事件,須服從當值電工指揮,迅速撤離配電房。
三、不準在配電房進行娛樂活動,不準帶小孩進值班室或配電房。
四、配電房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玩忽職守,正常情況下不許斷人,特殊情況外出時必須鎖門。
五、配電房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做好"四防一通"。
篇2:公司配電房巡回檢查制度(4)
公司配電房巡回檢查制度(4)
一、巡回檢查制度是及時發現缺陷,掌握設備狀況,確保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制度,必須按規定時間、巡視路線,一絲不茍地認真執行。
二、巡回檢查內容按現場運行規程及“設備巡視項目”牌要求進行認真細致檢查,做到勤看、勤聽、勤嗅、勤分析比較、勤維護。發現缺陷應及時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在力所能及范圍內主動消除缺陷,并及時匯報和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
三、正常巡回檢查時間:
1.交接班時,進行核對性檢查一次;
2.每班中途全面巡視二次,每晚上熄燈夜巡一次;
3.每月由配電房負責人會同值班人員對全房巡視檢查一次。
四、下列情況應進行特巡:
1.設備有重大缺陷或缺陷在發展,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
2.氣候異常、暴雨、大風、冰雪、大霧時;
3.高溫、高峰、過負荷時;
4.新裝、長期停運或修試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5.根據上級指示需要增加巡視時。
五、巡視中必須嚴格遵守《安規》,注意落實防止小動物措施。
六、單獨巡視時不準攀登電氣設備,不準觸摸操作機構箱和其他運行設備。
篇3:醫院配電房崗位工作職責(3)
醫院配電房崗位職責3
(一)在動力設備科長的領導下,負責配電房、發電機的日常管理工作。樹立為醫院第一線服務的思想,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二)負責組織領導物資供應、設備維修、保養,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保證醫療第一線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嚴格執行配電房各項規章制度。
(四)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時,必須嚴格做到有交接記錄,分工明確,責任清楚。
(五)如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離崗、錯誤操作、對發現的問題未能及時處理報告,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則按照醫院的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后果嚴重則將進一步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