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后勤水電服務部水電設備設施巡查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水電管理,確保水電運行安全,為全校水電供應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特制訂本制度:
一、巡查人員:水電服務部各班組水、電維修工;
二、巡查時間:每天工作時間例行檢查和晚、夜間巡查(18:00至次日08:00);
三、巡查范圍(責任區域):紅湘校區和雨母校區的教學、辦公及生活區域。詳見“水電服務部人員崗位及責任區域一覽表”;
四、巡查內容:全校各區域水、電設備及設施的安全與運行情況;
五、巡查項目:
1、檢查各區域內的水管、主管閘閥、水龍頭、延時閥是否損壞漏水。
2、檢查各區域內的室內、外電線、電纜、開關、輸變壓器等是否有損傷、老化情況。
3、檢查各區域總水表、電表及泵房壓力表的運行是否正常。
4、檢查進戶水、電表的運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私接亂拉,偷竊水電現象。
5、檢查各區域內水電相關設備及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六、巡查要求:
1、對劃分的責任區及責任人,實施全程跟蹤登記,公示維修人員的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維修人員接到電話后15分鐘之內須趕到現場,
2、每次巡查必須做好記錄,留備檢查。
七、巡查處理:
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做到隨壞隨修。超出日常維修范圍及重大隱患要先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并及時上報,力爭做到小故障不過夜,大故障24小時內修復。
后勤服務中心水電服務部
篇2:軟件園工程部公共設備設施巡查要求
軟件園工程部公共設備設施巡查要求
1. 每天巡查二次(排澇站每周巡查一次),對巡查的情況做好記錄;
2. 相關電表每兩天巡查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匯報處理;
3. 對巡查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予以排除并做好記錄,對不能及時排除的故障及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匯總報管理處處理;
4. 對排澇泵、消防泵、消防風機每半個月進行試機一次,對異常情況作好記錄并拿出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房屋檔案,檢查、督促辦公樓顧客正確使用房屋,指導顧客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規范、政策、法規;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應齊全; 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向甲方匯報,配合修復;
6.要求電梯運行平穩,乘座舒適,電梯準確啟動運行,停層準確。轎廂內、外按鈕、燈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轎廂整潔;做好日常電梯運行的巡檢與記錄;
7.每天檢查一次污水泵、排水泵、閥門等,風機、排水系統通暢,各種管道閥門完好,儀表顯示正確,無跑、冒、滴、漏;定期對污水處理系統全面維護保養;系統無明顯異味和噪聲;
8.如巡查不到位或沒按規定巡查以及對巡查發現的問題未采取相關措施,造成相關事故或企業投訴,將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篇3:SY物業設備設施巡查細則
SY物業設備設施巡查細則
1.0 目的
為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行,滿足客戶服務的要求。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物業管理項目
3.0 具體細則
3.1 設備房
3.1.1 由每日設備值班人員負責巡視
3.1.2 配電房每天24小時值班,定時巡視高低壓配電柜,并按《電力運行記錄表》的內容檢查、記錄數據。
3.1.3 每天早班技術員對 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記錄在《公共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上。
3.1.4 每天中班技術員對給排水泵、樓宇自控系統、消防水泵等設備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記錄在《公共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上。
3.2 公共照明系統
3.2.1 每天中班技術員負責巡視 及大堂各樓層走道、電梯廳等公共區域的照明是否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啟。
3.2.2 每日中班技術員在各類照明燈開啟后負責巡視外圍墻燈、大堂、電梯廳、車場照明以及各連廊燈完好情況,發現損壞應及時更換,定時檢查其開關時間,并記錄時間誤差。
3.3 房屋本體及消防設備、設施
3.3.1每周一技術員負責對 及大堂的房屋本體進行巡視,發同有瓷磚損壞、墻體滲水、墻面及天花污染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技術主管。
3.3.2 每周二技術員負責對 及大堂的消防器、消防接合器、污水井蓋、給排水管網、以及天臺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知會設備責任人和主管,并將問題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上。
3.3.3 值班技術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不能及時處理的事件,應知會技術主管或指揮中心人員,并負責對處理過程進行跟蹤。
3.4日常維修
3.4.1 日常維修工作由當值維修技術員負責,如遇維修人員較忙時值班技術員應協同處理。
3.4.2 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骸中心、服務中心或顧客通知的維修事項應及時處理并當日完成,對急修工作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
3.4.3 每項工作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反饋中心,對當日不能處理的問題須將原因反饋中心,并將各項維修工作詳細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