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公司關于深入開展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各部室、分公司:
為有效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晉安監管一字〔20**〕11號《關于深入開展全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的通知》文件和市縣安監部門會議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在公司范圍內深入開展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整治方案如下:
一、專項整治范圍
一、二分公司礦山井下通風通風系統、通風設備設施安裝和使用、作業前安全準入、風速和風質監測、安全管理等。
二、組織機構
三、專項整治時間
20**年4月20日至11月10日
四、整治標準
1、分公司必須健全通風管理機構并配備通風工、測風工和測塵人員。
2、礦井必須安裝主要通風機,并設置風門、風墻等通風構筑物,形成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井下風量、風速、風質必須達到設計要求;機械通風系統必須能實現反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反風試驗,并保留試驗記錄;獨頭采掘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機,保證作業場所空氣質量達標。
3、井下切割、焊接等動火作業時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經跟班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切割、焊接完畢后必須嚴格進行檢查清理。
4、井下使用的動力線、照明線、帶式輸送機、風筒等設施設備必須具備阻燃特性;淘汰容易引起火災的老舊設備設施。
5、分公司要嚴格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每班必須保證有一名礦領導帶班下井。
6、必須為每班(組)下井人員至少配備一臺CO檢測儀,進入采掘工作面之前,必須認真檢測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并做好記錄,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進入。
7、必須根據井下生產變化,及時調整完善礦井通風系統,封閉井下廢棄巷道,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防止人員誤入,并繪制通風系統圖。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冒險作業。
8、分公司必須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繪制井下避災線路圖;配備井下應急器材并保證安全有效;制定防火災和中毒窒息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對所有入井人員進行專門的防中毒窒息、火災事故預案培訓,使其了解和掌握通風安全管理基本知識,設置明顯的避災路線標示,熟悉所在作業場所的逃生路線、逃生及自救方法;利用“安全生產月“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五、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分段實施、注重實效的原則,采取分公司自查自糾階段,公司聯合排查整治階段、整治回顧總結階段的方式進行。
1、自查自糾階段(4月20日至6月30日)。分公司要對照整治標準逐條逐項進行自查自整,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嚴格按照“五到位”(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應急預案)及時整改落實。
2、聯合排查整治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分公司自查自整的基礎上,各部室要根據相關要求組織聯合排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
3、回顧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1、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充分認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進行嚴密組織,切實開展好專項整治工作。
2、責任到人,徹底排查。各部室、分公司要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到人,全面排查,徹底整改。
3、強化監管,強力推進。各部室、分公司要嚴格執行整治工作方案,嚴密組織,抓好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對專項整治中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要予以表彰,對組織不力、工作進展緩慢、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
4、深化整治,注重實效。各單位、部室在認真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群策群力,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力求實效。
5、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分公司務于20**年11月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公司安全部;安全部于11月10日前完成總結工作并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20**年4月15日
篇2:采礦公司開展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采礦公司關于深入開展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各部室、分公司:
為有效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晉安監管一字〔20**〕11號《關于深入開展全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的通知》文件和市縣安監部門會議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在公司范圍內深入開展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整治方案如下:
一、專項整治范圍
一、二分公司礦山井下通風通風系統、通風設備設施安裝和使用、作業前安全準入、風速和風質監測、安全管理等。
二、組織機構
三、專項整治時間
20**年4月20日至11月10日
四、整治標準
1、分公司必須健全通風管理機構并配備通風工、測風工和測塵人員。
2、礦井必須安裝主要通風機,并設置風門、風墻等通風構筑物,形成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井下風量、風速、風質必須達到設計要求;機械通風系統必須能實現反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反風試驗,并保留試驗記錄;獨頭采掘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機,保證作業場所空氣質量達標。
3、井下切割、焊接等動火作業時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經跟班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護;切割、焊接完畢后必須嚴格進行檢查清理。
4、井下使用的動力線、照明線、帶式輸送機、風筒等設施設備必須具備阻燃特性;淘汰容易引起火災的老舊設備設施。
5、分公司要嚴格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每班必須保證有一名礦領導帶班下井。
6、必須為每班(組)下井人員至少配備一臺CO檢測儀,進入采掘工作面之前,必須認真檢測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并做好記錄,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進入。
7、必須根據井下生產變化,及時調整完善礦井通風系統,封閉井下廢棄巷道,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防止人員誤入,并繪制通風系統圖。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冒險作業。
8、分公司必須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繪制井下避災線路圖;配備井下應急器材并保證安全有效;制定防火災和中毒窒息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對所有入井人員進行專門的防中毒窒息、火災事故預案培訓,使其了解和掌握通風安全管理基本知識,設置明顯的避災路線標示,熟悉所在作業場所的逃生路線、逃生及自救方法;利用“安全生產月“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五、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分段實施、注重實效的原則,采取分公司自查自糾階段,公司聯合排查整治階段、整治回顧總結階段的方式進行。
1、自查自糾階段(4月20日至6月30日)。分公司要對照整治標準逐條逐項進行自查自整,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嚴格按照“五到位”(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應急預案)及時整改落實。
2、聯合排查整治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分公司自查自整的基礎上,各部室要根據相關要求組織聯合排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
3、回顧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1、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充分認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進行嚴密組織,切實開展好專項整治工作。
2、責任到人,徹底排查。各部室、分公司要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到人,全面排查,徹底整改。
3、強化監管,強力推進。各部室、分公司要嚴格執行整治工作方案,嚴密組織,抓好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對專項整治中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要予以表彰,對組織不力、工作進展緩慢、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
4、深化整治,注重實效。各單位、部室在認真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群策群力,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力求實效。
5、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分公司務于20**年11月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公司安全部;安全部于11月10日前完成總結工作并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20**年4月15日
篇3:(危化品經營)防中毒、防腐蝕安全管理制度
(?;方洜I)防中毒、防腐蝕安全管理制度
一、裝卸搬運前應按規定佩帶好防護用具,搬運時要輕拿輕放,避免磕碰。
二、對化學容器要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容器密閉不泄漏。
三、檢查運輸車輛的安全狀況,禁止超裝、混裝。
四、各類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
五、加強監控,發現泄漏等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蔓延。
六、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