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門衛執行24小時在崗值班制,必須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離職守,不得擅自離崗,嚴禁飲酒,不得在門衛室看書看報、玩游戲、睡覺等。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 門衛應增強服務意識,工作熱情、文明執勤、禮貌待客、服裝整齊、儀容端莊;值班室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衛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衛生良好。
3.嚴格來訪人員準入制度。來訪人員均需電話聯系受訪人,經受訪人確認并同意入校后,來訪人填寫完信息登記后方能放行入校;學生家長接送學生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需經班主任或年級部同意后方能進入校園。
4.嚴格學生出校管理。禁止學生私自外出,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離開校園的,學生要履行請假手續,憑班主任或年級部簽字請假條,方能離校。
5.嚴格車輛出入管理,外單位機動車輛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指定停放地點,履行外來車輛登記手續。
6.嚴格物品出入管理。認真查看進校人員攜帶的物品,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離校人員攜帶物資出門的,要查驗相關證明,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7.加強校園巡查,每天不低于6次,白天在學校空擋時間段要加強校內巡查,夜間對辦公樓、教學樓、宿舍樓等位置加強巡查。發現異常現象、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上報或報警,確保安全。
8.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執勤記錄,清點安保器械和公物,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接班門衛負責。
9.對在學校門前占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篇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 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1.每天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每天早、中、晚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進入校門。
2.安排師生車輛的停放及守護工作,對亂停放的現象要予制止,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可按規定將車輛扣留,出現丟失,要負責賠償。
3.保護學校(園)財產不受侵害。
4.防止和處理校內、校門口的治安事件,重大事情及時向領導反映或報案。
5.上班時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做私事,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
6.嚴格出入手續,對來訪人員要檢查有無證件,并做好登記,對人無禮貌、無目的或動機不良的有關人員禁止入校。對違法分子要采取必要措施。
篇3:附小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