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東二中宿舍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宿舍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住宿學生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縣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設備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誘的原因。
二、預防和措施
1、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識的教育。
2、加強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為規范和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4、開展宿舍火災逃生的演練等自護自救手段。
5、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并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6、加強對宿舍房屋,設備以及生活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7、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燈牌要完好。
8、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設備使用要規范。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事故,一般應按以下程序處理。
1、立即報告。
(1)如是宿舍火災事故,應立即報“119”,并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住宿學生。
值班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2)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學校應在24小時內書面向教育局報告。
(3)如是傷害性事故,值班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報告,并按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如是校內暴力事件,學校按防范暴力事件處理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治療,并通知家長。
3、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現場進行保護,做好取證等工作。
4、做好安撫學生及家長工作。
5、保險介入。
6、必要時公安介入。
篇2: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二)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二)
指導思想:以對學生、學校和社會高度負責的責任感,按照積極預防、疏導為主,齊抓共管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及時預防和妥善處置學生宿舍發生的突發事件,盡最大努力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在初發階段,處理在宿舍內部,保證學生的生命和國家、個人的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證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火災預案
(一)組織領導
總指揮:**現場指揮:各宿舍管理員
夜間有值班管理員負責現場指揮。
(二)組織機構
1.行動組負責人:***
2.通訊聯絡組負責人:**
3.疏散引導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員
(三)滅火、報警
當發生火災時,門衛要立即打電話報告管理員,通知管理員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查清起火原因,小火要組織學生用滅火器滅火。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要立即組織學生全部撤離,同時向“119”和校保衛處報警。
(四)疏散、救生
當發生較大火災,管理員和門衛負責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通過專用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時要避開煙氣,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低姿疏散,如身上著火,要就地打滾或他人用毛毯等物撲打滅火,疏散時要聽從指揮,避免擁擠。
(五)善后工作
疏散逃離現場后,管理員要清點人數,如有缺人,立即報告領導和現場指揮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的調查工作。
二、中毒,流行性傳染疾病處置預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樓宿舍管理員
(二)疫情發現和報告
宿舍管理員在日常檢查中如發現有關疫情的苗頭應及時向組長報告,由組長決定是否向校門診部報告,征詢門診部處理意見。嚴重情況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向有關部門和各院部通報情況。
(三)情況處置
按照醫院方決定相關學生是否在宿舍內生活,在宿舍內住宿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如:隔離,消毒,通風,測量體溫等,需專人負責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后期工作
經過一段時間對疫情的控制,經過院方檢查后出具相應的康復證明,方能解除對該事件的處置程序,并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處理結果。
三、群體性鬧事事件處置預案
(一)組織指揮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現場指揮:各樓宿舍管理員
(二)信息傳遞
發現群體性鬧事事件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告,5分鐘內向各指揮人員報告;總指揮或值班人員在10分鐘內決定是否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通知相關院部領導。
(三)情況處置
視情況果斷采取正確措施,不得延誤時機,注意工作方法,力求化解矛盾,積極采取疏導、疏通和教育的辦法,防止擴大事態,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掌握重點人頭,重要線索,保護現場,協助調查,主動配合院部和相關部門工作,如實反映情況。
(四)后期工作
向上級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處理結果,對有關人員進行獎勵或處罰;總結經驗教訓,材料歸檔。
四、其它災害性事件處置預案
(一)組織指揮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現場指揮:各樓宿舍管理員
情況調查善后處理負責人:**
物質保障負責人:**
信息傳遞負責人:**
(二)處置程序
1、組織機構負責人崗位要求:各指揮必須親自值班或帶班,發生險情時,親臨現場深入第一線組織指揮。
2、物質保障:做好消防、通訊、照明、交通、搶險等應急物資的準備,以保障緊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要求專人負責。
3、緊急救援: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
4、信息收集與傳遞:及時掌握自然災害性事故可能發生的有關信息,并及時向總指揮匯報,總指揮視情況向學校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報告,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為應急救援系統所需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服務,實現信息利用的快捷性。
5、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并總結經驗教訓,評估危害程度,并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篇3:(學生宿舍公寓)治安保衛預案
學生宿舍(公寓)治安保衛預案
為進一步加強公寓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為學生創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環境,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措施。
(一)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領導小組
組長:中心主任
副組長:中心副主任
成員:中心內部管理人員
(二)公寓治安管理規定
1、學生公寓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2、為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公寓樓早6:00開門,22:30關門,晚歸學生必須出示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
3、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4、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學生宿舍內禁止存放、使用蠟燭、煤氣爐、火鍋、電飯煲以及其他種類火源;
6、公寓樓內不準私拉電線,嚴禁存放、使用電爐子、電熱壺、電熱杯、電磁爐、酒精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熱毯、床頭燈及各類劣質電器,特殊情況下必須使用的,須經樓長批準。
7、公寓樓內禁止從事經商活動,嚴禁酗酒、吸煙、斗毆、搓麻將等;
8、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檢查
1、對公寓全體員工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財產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員工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為公寓的首要任務;
2、用簡報、展板、網絡等媒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消防設施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樓樓長負責每周對樓內進行一次例行安全檢查。重點為消防設施的完損狀況、安全通道的暢通、公寓大門的開啟情況,學生宿舍違章電器的檢查等,并按時做好安全紀錄和處理意見紀錄;
5、設立安全檢查組,對各樓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對各樓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四)公寓治安預警方案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校領導,學生安全工作小組,公寓樓長或值班員,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撲救;
(2)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和公寓中心;
(3)根據火勢情況,如需報警的立刻就近電話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4)向學校領導匯報并派員工在主要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消防車到來之前,保衛人員,校內消防安全員,公寓中心員工等均有義務參加滅火;
(2)消防車到達之后,公寓員工應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并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為:滅火器、消防栓、水桶、臉盆、水浸濕的棉被等;
(4)火災撲救的原則為:①先控制,后消滅;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準確;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員滅火。
4、撲救的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可使用各種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袋、浸濕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后,要首先確保人身安全,撲救工作要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2)如果是電源或電器具引起的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火勢蔓延;
(3)火災發生后應一邊組織救火,一邊及時報警,先控制,后消滅;
(4)滅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衛部門,搞好現場保護工作,以便于火災后的事故處理;
(5)如遇到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以避免報道失真;
(6)發生較大火災時,要及時把學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帶,以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二)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保衛處、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公寓樓長或值班員。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后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報告;
(2)重大盜竊案件要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匯報;
(3)經給學校領導批準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到報告后,相關負責人要及時趕往現場了解情況,大案、要案要向學校領導匯報;
(2)樓長或值班員要安排人員保護好現場,配合保衛或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工作;
(3)對盜竊數額大、價值高的案件,經學校領導批準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處理,未經領導允許知情者不要外傳;
(2)公寓樓長、駐樓輔導員要做好工作,不要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三)人身傷害事故
1、處置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保衛處、駐樓輔導員、公寓樓長或值班員,校醫院醫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生安全工作小組、樓長或值班員;
(2)學校有關部門領導;
(3)學校領導;
(4)上級主管機關或衛生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樓長或值班員要及時通知校醫院和校內110進行搶救;
(2)大事故或較大事故要及時向有關學校領導匯報;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將中毒人員送往校醫院或就近醫院,沒有汽車時可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經向校領導請示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
> (5)如是校內學生打架,樓長或值班員要給與勸阻,不聽勸阻的及時通知校內110和住樓輔導員進行及時處理并向公寓中心匯報;
(6)對外來人員在樓內鬧事、打架或學生打群架的,樓長或值班員要及時通知校內110進行處理,嚴重的可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
4、注意事項
(1)穩定好情緒,不要以個人名義向外界擴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事故發生后,如有家長來校探視,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好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聞媒體采訪,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以避免報道失真。
為進一步加強公寓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為學生創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環境,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措施。
(一)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領導小組
組長:中心主任
副組長:中心副主任
成員:中心內部管理人員
(二)公寓治安管理規定
1、學生公寓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2、為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公寓樓早6:00開門,22:30關門,晚歸學生必須出示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
3、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4、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學生宿舍內禁止存放、使用蠟燭、煤氣爐、火鍋、電飯煲以及其他種類火源;
6、公寓樓內不準私拉電線,嚴禁存放、使用電爐子、電熱壺、電熱杯、電磁爐、酒精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熱毯、床頭燈及各類劣質電器,特殊情況下必須使用的,須經樓長批準。
7、公寓樓內禁止從事經商活動,嚴禁酗酒、吸煙、斗毆、搓麻將等;
8、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檢查
1、對公寓全體員工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財產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員工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為公寓的首要任務;
2、用簡報、展板、網絡等媒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消防設施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樓樓長負責每周對樓內進行一次例行安全檢查。重點為消防設施的完損狀況、安全通道的暢通、公寓大門的開啟情況,學生宿舍違章電器的檢查等,并按時做好安全紀錄和處理意見紀錄;
5、設立安全檢查組,對各樓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對各樓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四)公寓治安預警方案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校領導,學生安全工作小組,公寓樓長或值班員,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撲救;
(2)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和公寓中心;
(3)根據火勢情況,如需報警的立刻就近電話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4)向學校領導匯報并派員工在主要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消防車到來之前,保衛人員,校內消防安全員,公寓中心員工等均有義務參加滅火;
(2)消防車到達之后,公寓員工應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并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為:滅火器、消防栓、水桶、臉盆、水浸濕的棉被等;
(4)火災撲救的原則為:①先控制,后消滅;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準確;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員滅火。
4、撲救的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可使用各種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袋、浸濕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后,要首先確保人身安全,撲救工作要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2)如果是電源或電器具引起的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以防火勢蔓延;
(3)火災發生后應一邊組織救火,一邊及時報警,先控制,后消滅;
(4)滅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衛部門,搞好現場保護工作,以便于火災后的事故處理;
(5)如遇到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以避免報道失真;
(6)發生較大火災時,要及時把學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帶,以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二)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保衛處、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公寓樓長或值班員。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后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報告;
(2)重大盜竊案件要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匯報;
(3)經給學校領導批準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到報告后,相關負責人要及時趕往現場了解情況,大案、要案要向學校領導匯報;
(2)樓長或值班員要安排人員保護好現場,配合保衛或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工作;
(3)對盜竊數額大、價值高的案件,經學校領導批準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處理,未經領導允許知情者不要外傳;
(2)公寓樓長、駐樓輔導員要做好工作,不要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三)人身傷害事故
1、處置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保衛處、駐樓輔導員、公寓樓長或值班員,校醫院醫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生安全工作小組、樓長或值班員;
(2)學校有關部門領導;
(3)學校領導;
(4)上級主管機關或衛生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樓長或值班員要及時通知校醫院和校內110進行搶救;
(2)大事故或較大事故要及時向有關學
校領導匯報;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將中毒人員送往校醫院或就近醫院,沒有汽車時可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經向校領導請示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
(5)如是校內學生打架,樓長或值班員要給與勸阻,不聽勸阻的及時通知校內110和住樓輔導員進行及時處理并向公寓中心匯報;
(6)對外來人員在樓內鬧事、打架或學生打群架的,樓長或值班員要及時通知校內110進行處理,嚴重的可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
4、注意事項
(1)穩定好情緒,不要以個人名義向外界擴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事故發生后,如有家長來校探視,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好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聞媒體采訪,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以避免報道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