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師生宿舍夜晚受突發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
學校無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們開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證。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保證在校寄宿生生命安全,加強管理,提高學校在突發事件面前的應急能力。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校師生夜晚受到的突發侵害事故。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明確組織體系各人員分工。
組長:z
副 組 長:z
成員:z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校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理意識,完善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務處、德育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對寄宿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開展各種突發事件自救和互救的訓練,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安全器械保障,嚴格按要求籌備,如:滅火器、消防栓、警務用具。
4.對外來人員做好登記,晚上安排保安對學校宿舍進行巡邏,如有問題及時報告值班老師進行處理。
四、突發治安事件的報告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夜間發生突發治安事件后,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向公安、醫院等相關部門報案及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組長負責全面指揮,副組長負責人員調集,檢查到位和工作落實情況,配合組長工作,協調工作、安撫家長,勸退群眾,隔離現場,組織師生安全撤離,做好宣傳工作。其他成員負責督查學生撤離的組織、穩定和安全工作,學生救援工作的檢查和落實以及財產保護、協調公安、救護車輛進入通道暢通等。所有人員到現場后,按職責各就位立即開展工作。
五、夜間宿舍突發治安事件的處置
學校外來未經允許者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離開學校附近范圍。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夜間宿舍值班人員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校長不在學校由副校長、副校長不在學校由安全辦主任代替)立即組織人員趕到出事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
3.總務處主任負責聯系醫院,請求“120”支援并落實車輛。值周行政佩帶標志組織教師負責驅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在校門引路“110”、“120”車輛。
4.安全辦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全體教師都應知道自己在突發事件中的崗位,知道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應該怎么做,做到緊急時刻忙而不亂,能有序地在各自的崗位上履行職責。
六、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與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究其刑事。
本預案由zz市外國語中學制訂與解釋,上交市教育局安保科備案。
篇2:安管部安管員宿舍區門崗工作細則:
安管部安管員宿舍區門崗工作細則:
1、提前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按時接班,著裝要求統一、整齊,雙方隊員交接班時須互相敬禮問好。
2、交接班時首先檢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齊全完好,責任區域內通道是否暢通無阻、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況記錄和有無跟進處理的事項。
3、當值期間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領導經過或巡邏隊員到崗時,必須立正敬禮并主動問好。
4、規勸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佩戴安全帽,阻止、規勸非施工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5、夜班從2時30分起,每15分鐘向領班報崗。
6、每月30日負責其崗位的消防滅火器檢查記錄。
7、嚴禁在崗位/崗亭內閑聊、玩耍手機、抽煙、或坐姿不正。發現一次處罰一次,每次扣罰30元。
篇3:安管部宿舍管理規定
安管部宿舍管理規定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1、講究公德,進出宿舍時,保持宿舍內肅靜,走跑要輕,不準大聲喧嘩、嬉鬧、酗酒,以免影響其他員工的正常休息。
2、員工床位張貼所住宿員工照片,員工對所居住宿舍及床號不得隨意改變或變更。
3、宿舍內不準吵罵、斗毆,不準隨意生火,不準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
4、凡入住本宿舍的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衛生,嚴禁從窗外及樓梯間高空拋物或丟棄垃圾。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時關閉水電設施,避免造成浪費。
5、禁止傳播淫穢物品,禁止盜竊他人財物,嚴禁聚眾賭博。
6、凡本宿舍員工之家屬、親友來訪,必須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來訪登記,不得隨意帶入宿舍逗留,更不能留宿,違者進行處罰(舉報人獎勵)。
7、入住宿舍員工自覺維護宿舍內所有器具、設備完整,不得任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
8、入住宿舍員工必須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和用品,公司概不負責住宿人員在任何情況下的任何財物損失。
9、凡有任何疾病、意外及突發事故,當事人必須盡快通知宿舍管理員。
10、部門員工如需住宿者需向公司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入住,并且需保證每周住宿時間不少于三晚,住宿所需水電費用亦應平均分攤。
11、未登記住宿的職員不得在宿舍內入住,并且不許在宿舍內洗澡洗衣服。
12、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24小時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或搬家費。
13、宿舍分組以班為單位住宿,由各班的巡邏崗全面負責宿舍工作,如在宿舍檢查中發現問題,將追究領班的管理責任。如該領班所帶班的宿舍在宿舍檢查中連續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將對該領班做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