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學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上級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有關精神,切實落實學校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責任內容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結合我校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具體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學校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各處室、班組要高度重視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規劃,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有關的法制教育、校紀校規和安全、衛生等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師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防范、自我保護能力,確保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目標的順利實施。
2、各處室、班組做好所屬成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強管理,積極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內容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防止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處室、班組,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耐心、細致、扎實的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引導師生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正確處理解決好教師、家長、學生及社會之間的糾紛、矛盾,依法做到小事不出部門,大事不出學校,防止激化矛盾。力求營造和諧的校園環境。
4、各處室、班組要加強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盡量減少師生違紀違法現象發生,保持學校環境清潔優美。學校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確保無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發生。
5、各處室、班組要加強對學校教學設施、設備、器材和公物的檢查和管理,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財務室、庫房、消防設施、實驗室、微機室等)的安全檢查范圍工作,落實責任制度,責任到人,切實保障不發生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水災等事件。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對其部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年終考核一票否決。
6、總務部門定期對學校的建筑設施,教學設施進行檢查、整改,排除不安全隱患,加強落實責任制。
7、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要求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學生守則》、《日常行為規范》等學校的制度、條例,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和《學生安全守則》,學生在校期間的課余時間發生的事故由班主任負責。具體由政教處、團委、值周教師、學生會等機構負責檢查、監督、考核。
8、值周人員嚴格執行學校值班制度,對學生非在校期間的校園安全負全責。
9、教師要依法治教,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在校期間課堂內發生的事故由任課教師負責。如發現體罰學生者,根據情節給與體罰實施人相應的處罰,情節較輕者處50元以上罰款,情節較重者,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情節嚴重者,根據教育局、學校處罰規定一并處罰。
10、加強門衛制度的檢查落實,門衛人員要確保學校的財物安全,校門周圍清潔衛生,校門外 200米以內做到"三包"。
11、體育教師要經常性的檢查體育運動設施設備、器材完好,消除不安全隱患。
12、對違反"兩禁"規定和有償家教行為的教師,根據學校和上級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13、發生重大違紀違法、安全事故等事件,責任人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件情況。
二、考核宗旨
按"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考核結果與責任人的政治榮譽和經濟利益掛鉤。
1、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每年考核一次,由學校組織考核小組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并將考核結果記入教職工年度考核中。
2、對當年發生較嚴重事故,造成較嚴重后果或影響了學校綜合治理考核成績的處室、部門、班級的責任人及直接責任人取消其本年度的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直接責任人要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人,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考核結果,對在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根據考核結果,對在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落后的部門及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5、教師由于體罰學生造成較輕后果的責任人,處罰由學校研究決定,情節較重者,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6、其它未盡事宜由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本責任書的解釋權屬綜治領導小組和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ZZ十二中 綜合治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責任人:
ZZ第十二中學
年月日
篇2:一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
EE一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以"***""***"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會議精神,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統一決策,規劃、組織、督促、檢查、考核,實行學校社會治安一票否決權制,全面完成《責任書》任務。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任務是:在上級和學校黨政的統一領導下,堅定不移的執行"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員工的力量,整治校內治安,打擊和預防各類犯罪行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師生員工的安全工作意識,使各級領導干部切實承擔起安全責任,確保學校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三、責任目標
1.全力維護學校政治穩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議程,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機構健全,職責分工明確,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綜合治理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層層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制度上墻),定期逐項考核,獎懲分明。
3.加強法制宣傳,預防和減少犯罪,落實單位內部違法犯罪人員的幫教措施。利用《學生安全知識》一書及各種教育資料,經常開展教育活勸,確保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率達100%
4.堅持大型集體活動事前申報制度,主辦活動前要向學校校長室報告,保衛科申報,同時制定和完善對活動中突發事件的預案,認真排查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5.采取積極措施,排除不安全隱患,凡危及學生及教職工安全的校舍,特別是三類危害一律停止使用。確保無一起因房屋,護攔,坡巖垮塌而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事故。
6.加強校園內的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環境整治,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學校無一起非正常死亡責任事故。
7.做好衛生宣傳及防疫工作,切實落實衛生防疫措施,確保在校學生無食物中毒,疫情暴發的責任事故。
8.切實加強實驗室化學、放射,有毒物品,毒、麻藥品的管理,要有專人專柜負責保管,嚴防發生流失泄漏等安全責任事故,嚴防發生投毒安全事故。
9.切實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確保本單位不發生重大火災安全責任事故,不發生重、特大盜竊案件。
10.加大治安管理力度,深入發動群眾,要認真組織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打"整治斗爭,加強對暫住,流動人口的管理。
11.深入開展"法*"處置工作,加大模排,幫控、揭批,打擊力度,堅持"零目標"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同"法*"等*組織的斗爭。
12.加強本單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13.做好師生員工保密工作的宣傳、教育、健全保密機構完善保密規章制度,加強秘密文件、資料和科技產品的管理確保無失泄密事件。
四、責任規定及處理
1.本責任書所規定的職責任務,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分管領導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作為考核其政績和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
2.各二級單位全面實現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目標,學校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的負責人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3.對發生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人員,學校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當年參與評優,評先資格,取消一切獎勵,并視情節嚴重程度和責任關系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4.對由于責任不落實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的單位,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對安全工作中重大隱患不能及時發現、整改而導致發生嚴重后果的,對不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后生效。
若因責任人工作變動等原因,本《責任書》由新任負責人重新簽訂。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篇3:治安綜合治理及創安校園工作目標責任書
中學治安綜合治理及創建“平安校園”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創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
一、自覺加強法制學習。積極參加“五五”普法活動,增強法紀觀念,遵紀守法。
二、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法制宣傳、安全教育和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師生參與率達100%。
三、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確保在校生無違法犯罪行為、無重大違紀行為、無重大事故發生。
四、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執行《食品衛生法》,防止一切中毒事件和流行疾病的發生。
五、尊敬他人,團結同學,崇尚科學,提倡文明抵制*,創造良好和諧的校園。
六、加強微機房、多媒體室、財務室、理化生實驗室等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做好記載,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七、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強化安全意識。做到宿舍舍門、窗有專人關鎖;學生不玩火、不玩電,杜絕宿舍失竊,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八、堅持報告制度,保證信息暢通。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發現者和責任人應立即上報學校及屬地派出所。隱瞞不報者要追究責任。
九、以上條款由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考核,根據年終考核,發放綜合治理獎金。
本責任書雙方各執一份。報學校綜治辦一份。
白米中學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