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安全合同范例
甲方:
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職務:
甲方地址:
乙方:
姓名:性別: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20**年 3月 25 日至20**年 4 月 25 日。
二、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危險點源控制措施、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2.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對乙方從事特種作業前,組織專門培訓和特種作業資格取證。
4.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乙方為女工時本款生效)。
5.組織緊急搶險和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對責任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
6.對安全生產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給予表揚或獎勵:
(1)模范遵守勞動保護法令,遵章守紀,在安全文明生產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2)發現事故征兆,及時采取措施和向上級報告,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3)積極參加緊急搶險和事故搶救,對減少人員傷亡或國家財產損失有突出貢獻者。
(二)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2.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獎懲。
3.要求乙方維護本崗位的各種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和器材。
4.在乙方沒有經過公司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試不及格時,作出停止上崗的決定。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章行為制止和糾正,并按規定處罰。
6.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對負責任的乙方,按規定作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上報)。
7.在乙方身體條件和技能素質不具備崗位要求時,調整乙方崗位。
三、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乙方的責任
1.履行安全職責,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做好安全檢查,參加搶險,服從搶險指令,確保人身安全。
3.在配合操作中,監督他人執行安全生產規章、操作規程,制止違章行為,并向上級反映。
4.維護企業的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和器材。
5.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二)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2.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舉報在安全管理中的打擊報復行為。
3.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生產條件或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在出現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或提出避險要求。
5.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時,獲取獎勵。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在生產過程中發生責任事故,經事故調查組認定:
1.由于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屬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4.2人以上(含2人)施工作業發生事故,有監護責任的而未對違章行為勸阻或制止的,按照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1.蓄意違章;
2.吸毒、酗酒;
3.在工作區域或法定工作時間內從事與生
產、工作無直接關系的私事或活動。(三)在生產過程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對事故責任者按事故責任大小、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分、罰款處理,并責令賠償一定比例的經濟損失。
(四)在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管規定,雖未造成事故,按照違章性質、情節給予處理。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的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 表 人(簽字):
簽字日期:20**年3月 25 日簽字日期:20**年 3 月 25 日
篇2:員工安全責任合同
員工安全責任合同
為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和杜絕事故和違章現象的發生,公司與各位聘用員工試用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以資遵守。
一、服從公司領導和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和管理,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行為,有權拒絕違反安全勞動保護法規、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二、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嚴禁帶火種進入廠區,嚴禁酒后作業,嚴禁疲勞作業,嚴禁無培訓、無安全教育上崗作業。
三、淋膜機、卡痕機上崗培訓不得少于120小時,橫切機、分切機、成型機上崗培訓不得少于60小時。培訓結束后,經生產線主管和生產部部長考核認可并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后方可上崗。
四、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作業,工作時不得打鬧、開玩笑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事情,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嚴禁帶無關人員入廠。
五、在工作中凡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工傷事故或造成他人傷害的,除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外,并應承擔傷者醫療費的50%,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傷害的,視情節給予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并清除出廠。
六、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對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組和個人,由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員工,公司予以特別獎勵。
七、對在生產中因個人過失而造成險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公司將視情節而定為:警告、處分、開除。
八、因違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設備、財產的重大損失,除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外,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惡意破壞公司設備、財產的個人,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及刑事責任。
十、在住廠期間因個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責任自行承擔。需離廠二小時以上時必須填寫離廠登記表。
十一、對已簽訂《責任書》并能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方可上崗作業,凡未簽訂《責任書》的一律不得上崗,如一但發生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均由個人承擔。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可委托現場負責人與聘用工簽約并督促執行。
單位(簽字):被聘人(簽字):
(蓋章)現場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建筑公司員工安全生產合同范本
建筑公司員工安全生產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員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委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乙方(員工): 性別:
工種(職務):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并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并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復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于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 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集團公司、指揮部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
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四)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蓄意違章;2、酗酒、吸毒;3、自殺或自殘;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指揮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轄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三)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委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