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中心關于催繳物業服務費的通知
尊敬的**國際名園(一期)業主:您好!
在廣大業主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年度物業管理費收繳工作已接近尾聲,但至今仍有部分業主由于各種原因未能按時繳費,給管理處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影響。
物業服務費是小區治安秩序環境綠化及衛生,房屋公共設施配套維護保養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證,如果物業服務費不能按時繳納,將會對物業管理和服務造成重要的影響。同時,嚴重侵犯了全體已交費業主的切身利益,為此我們再一次鄭重提示,如截止12月25日仍未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我們將從20**年1月1日起按相關規定按每日5‰標準收取滯納金。逾期未交費的業主,將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條規定依法進行追繳,請未繳費業主盡快抽時間到物業服務中心繳費、通過銀行轉賬以及網上銀行繳費也可以預約管理處工作人員為您提供上門收繳的服務。
針對習慣半年繳費的業主,請在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繳納物業服務費,便于幫助和支持管理處正常工作的開展以及績效考核順利完成。
凡屬于質保期內的房屋質量問題,我們會繼續與開發商及施工單位溝通聯系,盡快給予解決,但請業主勿將施工單位承擔的維修責任與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混淆,更不能以房屋施工質量等遺留問題為借口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管理處隨時隨地接受業主的監督,持續改進,竭誠為業主服務,謝謝您的理解和支持!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支行
開戶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帳號:***
感謝您的全力合作,有了您的支持我們會做的更好!
物業服務中心:**
24小時服務熱線:**
*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園(一期)物業服務中心
20年 月 日
篇2:物業服務費催繳宣傳標語
物業服務費催繳宣傳標語
1.物業服務業主當家,小區建設依靠大家!
2.知榮辱,樹新風,加強業主自治自律!
3.拖欠物業服務費是對交費業主的侵權和對全體業主的損害!
4.樹立正確的榮辱觀,糾正缺德失范的惡意欠費行為!
5.物業服務有償服務需要業主按約繳費來支持!
6.欠費影響物業公司經營,損害最大的是廣大業主的利益!
7.加強物業服務,共建安全文明溫馨和諧的家園!
8.拖欠物業服務費是違約違規損人害已的錯誤行為!
9.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念,克服丑惡的賴賬消費行為!
10.共建和諧樹新風,八榮八恥記心中!
11.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做好物業服務費清收清欠工作!
12.加強物業服務服務,提高物業服務品質!
13.辛勤勞動無尚光榮,物業服務功德無量!
14.依法依規從事物業服務,切實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15.改善物業環境,加大清欠力度,解決歷史積欠!
16.揚榮棄恥,不做痞子\賴子和渣滓!
17.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
18.加強民主,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
19.樹立***、構建和諧平安社區!
20.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家園!
篇3:物業服務費收取及催繳程序
物業服務費收取及催繳程序
有關滯納金比例以該項目《業主公約》及《物業服務合同》為準)業戶收樓時需將計費時間終止到每自然季度末最后一日
1.1預繳半年管理費
1.1.1物業公司財務部將于每年6月1日及12月1日起向各業戶發出次年〈管理費付款通知書〉,詳列應交款明細,規定業主須在收到〈付款通知書〉一個月內繳納下一個半年的管理費。
1.1.2每年的1月1日及7月1日起,財務部對尚未交納本年度應付款的業主發出《催款通知書》,列明欠款明細項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書〉一個月內繳清欠款。《催款通知書》列明如未按規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將對所欠款項收取每日3‰滯納金的提示。
1.1.3《催款通知書》發出后,業主逾期未清繳欠款的,管理公司將于第8日起發出《最后繳款通知書》,通知其必須于收到《最后繳款通知書》5日內繳清,并對所欠款項收取每日3‰的滯納金(從1月1日或7月1日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1.1.4在《最后繳款通知書》發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繳的,管理公司將按《業主公約》《物業服務合同》規定做出其它追討行動,及對欠款者提出法律訴訟。
1.1.5《付款通知書》、〈催款通知書〉及〈最后繳款通知書〉均由財務部負責編制,統一經客服部發出。
1.2預繳三個月管理費
1.2.1物業公司財務部將于每年3月1日及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起向各業戶發出下一季度〈管理費付款通知書〉,詳列應交款明細,規定業主須在收到〈付款通知書〉一個月內繳納下一季度的管理費。
1.2.2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起,財務部對尚未交納本季度應付款的業主發出《催款通知書》,列明欠款明細項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書〉一個月內繳清欠款。《催款通知書》列明如未按規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將對所欠款項收取每日3‰滯納金的提示。
1.2.3《催款通知書》發出后,業主逾期未清繳欠款的,管理公司將于第8日起發出《最后繳款通知書》,通知其必須于收到《最后繳款通知書》5日內繳清,并對所欠款項收取每日3‰的滯納金(從當季度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1.2.4在《最后繳款通知書》發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繳的,管理公司將按《業主公約》《物業服務合同》規定做出其它追討行動,及對欠款者提出法律訴訟。
1.2.5《付款通知書》、〈催款通知書〉及〈最后繳款通知書〉均由財務部負責編制,統一經客服部發出。
1.3預繳一個月管理費
1.3.1物業公司財務部將于每月15日起向各業戶發出下月〈管理費付款通知書〉,詳列應交款明細,規定業主須在收到〈付款通知書〉一個月內繳納下月的管理費。
1.3.2每月的1日起,財務部對尚未交納本月應付款的業主發出《催款通知書》,列明欠款明細項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書〉7日內繳清欠款。《催款通知書》列明如未按規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將對所欠款項收取每日3‰滯納金的提示。
1.3.3《催款通知書》發出后,業主逾期未清繳欠款的,管理公司將于第8日起發出《最后繳款通知書》,通知其必須于收到《最后繳款通知書》5日內繳清,并對所欠款項收取每日3‰的滯納金(從當月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1.3.4在《最后繳款通知書》發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繳的,管理公司將按《業主公約》《物業服務合同》規定做出其它追討行動,及對欠款者提出法律訴訟。
1.3.5《付款通知書》、〈催款通知書〉及〈最后繳款通知書〉均由財務部負責編制,統一經客服部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