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范
一、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危害說明
尊敬的家長:您好!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學生在校使用手機的現象日益增多。經我校長期觀察發現,攜帶手機入校對學生學習及成長存在顯著負面影響。具體表現為:課堂上學生難以集中注意力,頻繁查看手機導致學習效率下降;部分學生沉迷社交軟件或游戲,甚至出現熬夜玩手機影響作息的情況;更有個別學生因手機品牌、型號等問題產生攀比心理,加重家庭經濟負擔。此外,手機使用不當還可能引發網絡欺凌、隱私泄露等安全隱患。
二、學校手機管理具體規定
為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我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1. 原則上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發現違規使用手機(包括上課、自習、集會等時段),學校將立即收繳設備,由德育處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并對涉事學生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記入個人成長檔案。
2. 所有考試(含月考、期中期末考)期間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凡攜帶手機者無論是否使用,均按作弊處理,該科目成績記零分并全校通報批評。
3. 特殊情況下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需提前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附后),詳細說明必要性(如放學后需聯系家長等),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獲準攜帶手機的學生須確保設備在校期間處于關機狀態,并存放于指定保管柜內。
三、家校協同管理要求
若您的孩子確需攜帶手機入校,請務必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 如實填寫《特殊需求申請表》,明確使用事由及時間段,由家長與學生共同簽字確認;
2. 加強對孩子的使用監管,教育其遵守"教學區域禁用、非必要不開啟"的原則;
3. 定期與班主任溝通使用情況,如發現違規行為應主動配合學校進行處理。
學生的健康成長需要家校共同努力。感謝您對我校管理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如對規定有任何疑問,可聯系德育處熱線:xxx-xxxxxxx(工作日8:00-17:00)。
xx縣第四中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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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特殊申請表》
xx縣第四中學:
茲有我子女_________(班級: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具體事由),確需攜帶手機入校。本人已充分知曉學校相關規定,承諾督促子女做到:
1. 每日到校后立即關機并交由班主任保管;
2. 僅限放學離校后緊急聯系時使用;
3. 若違反規定自愿接受校方處理。
家長簽字: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______
篇2:公司辦事處業務員使用GPS儀手機規章制度
公司關于各個辦事處業務員使用GPS儀手機規章制度的通知
各辦事處,下屬駐外業務員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公司“建造學習型組織,打造狼性團隊”的活動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結合格林公司實際,制定了GPS使用規章制度,現將各項制度下發,請全體駐外業務員認真遵守執行!
格林公司GPS儀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對GPS儀手機的管理,嚴格履行使用審批手續,特制定本規定:
(一)GPS儀手機的使用由總經辦統一購置、統一管理;
(二)GPS儀手機首先滿足各辦事處業務員使用;
(三)各個辦事處業務員應填寫GPS儀借用申請表,獲得總經辦批準后,到辦事處領取GPS儀手機;
(四)各個辦事處業務員必須在申請表中寫明借用日期;
(五)在工作期間GPS儀手機原則上不對外借用;
(六)使用GPS儀手機的各個辦事處業務員,在使用期間須交納使用押金:使用第一年按100元/月繳納,使用第二年不再繳納此項費用(退還押金按年限計算,具體分兩類情形:(1)一年內調離的應在辦理調動手續的同時,將手機歸還總經辦保存。(2)一年后繼續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將退還所有押金,在第二年不再繳納此項費用)押金從業務員工工資中逐月扣除,繳納押金后,就財務收據和總經辦的領取登記作為退還押金的憑證。 公司將押金全部退還員工后,手機將歸員工私人所有。
(七)使用GPS儀手機的駐外人員應愛護手機,精心使用,當發現手機系統不能達到正常使用要求時,應及時報告總經辦,總經辦請電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調試、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二、為規范公司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現對GPS儀手機使用規范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將安排專門人員每天監督并記錄員工的所在位置,以及適時監督員工的開機時間,并有考核規定。
(二)各個辦事處業務員必須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不得出現以下兩種情形,出現則按違規處理:
(1)凡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經核實沒開機的。
(2)凡在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內,發現員工未在工作地點的 。
公司將作以下處罰規定:
①一般業務員發現一次罰款10元
②辦事處主任發現一次罰款20元
③業務經理發現一次罰款30元
(三)GPS儀手機維護:
1、所有手機應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3、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通知總經辦。總經辦將根據具體情況做以下處理:
(1)一年的使用期內,經權威部門鑒定手機故障系人為所致,GPS儀手機使用者將根據情況作出賠償。
(2)手機故障經確認非人為所致,總經辦將協調電信公司解決。
(四)GPS儀手機話費補貼:
1、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話費補貼 元。
2、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3、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本規定自20**年12月3日起執行
**電池有限公司
總經辦
20**年12月3日
篇3:專業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 某專業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由于認識上的差異,我校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無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有的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廣大同學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機,節約手機通話、信息等費用的支出。
二、廣大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由此引發的手機損壞、遺失等后果,責任自負。
三、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一律將手機關閉,如被發現未關機的,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個月。
四、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不得有接聽手機、收發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機的行為。一旦發現,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收回。
五、午休和就寢期間學生不得亂放手機音樂,一旦發現,值日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并代為保管一個月。
六、利用手機制發虛假訊息、騷擾他人,影響他人身心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一旦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學校將違背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列入考核項目,各系部須將其列入對班級的考核內容,各班級須加強教育和管理,規范學生手機使用的行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要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成良好的生活消費習慣和行為規范。
學 工 處
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