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胸卡管理制度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序的管理,體現公司的整體形象,特制定員工胸卡發放制度:
一、胸卡明確標注了員工的部門和編號,為員工在公司工作的身份證明,體現著公司的整體形象。
二、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執《報到程序單》到行政人事部登記并發放胸卡。
三、員工領取胸卡須在《報到程序單》中相應位置上簽字。
四、員工當班必須佩帶胸卡,否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五、員工在工作中因個人原因將本人胸卡丟失,應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進行補辦,并繳納胸卡工本費10元。未及時辦理,在公司檢查中發現,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六、員工因各種原因調離公司時,其胸卡必須交回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負責將其從記錄中刪除,方可在調離單上簽字。
篇2:公司辦公區胸卡管理制度
胸卡管理制度
1.0 目的
為配合人員管理及門衛管理需要,維護公司辦公區之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員工(總經理除外)
3.0 實施細則:
3.1 員工進出公司時及上班時段內須佩戴胸卡,不得轉借他人。
3.2 來賓訪客則于門衛室申請來賓證后,方可進入公司洽談業務。
3.3 胸卡證之制發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
4.0 種類及樣式:
4.1 胸卡分為三種:
4.1.1 正式卡:指正式任用員工所戴;
4.1.2 試用卡:指試用期間員工所佩戴;
4.2 正式卡及試用卡均須張帖員工個人相片,無相片者,須于領用一周內補貼。
5.0 佩戴:
胸卡一律佩戴于胸前明顯的地方,須正面朝前可供識別,以夾扣或別針掛在胸前即可。在施工、銷售現場,工程部、銷售部人員要佩戴胸卡。
6.0 員工胸卡管理:
6.1 胸卡損毀,應向人力資源部辦理重發(須以舊證換新證),并繳交工本費若干。
6.2 胸卡證未依規定張貼相片者,視同未戴胸卡處理。
6.3 胸卡遺失,應向辦公室辦理重發,應繳交罰款50元。
6.4 員工調動不同部門時,應向人力資源部辦理重發,并不需付工本費。
6.5 員工離職時,應將胸卡繳回人力資源部。
6.6 進出公司:
6.6.1 員工出公司時,應將識別證交于門衛保管,待回公司再依序領取;因遺失,則由門衛登記確認后方可放行,門衛并應將名單交到辦公室。
6.6.2 遺失胸卡的人員應盡速到辦公室補辦。繳交罰款30元。
7.0 來賓證管理:來賓訪客進入公司應于門衛室申請來賓證,公務完畢離公司需繳回,不得將來賓證借給他人使用。
8.0 實施與修改: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篇3:房地產胸卡管理制度(二)
房地產公司胸卡管理制度(二)
1、目的
為配合人員管理及門衛管理需要,維護公司辦公區之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員工(總經理除外)
3、實施細則:
■員工進出公司時及上班時段內須佩戴胸卡,不得轉借他人。
■來賓訪客則于門衛室申請來賓證后,方可進入公司洽談業務。
■胸卡證之制發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4、種類及樣式:
■胸卡分為兩種:
■正式卡:指正式任用員工所戴;
■試用卡:指試用期間員工所佩戴;
■正式卡及試用卡均須張帖員工個人相片,無相片者,須于領用一周內補貼。
5、佩戴:
胸卡一律佩戴于胸前明顯的地方,須正面朝前可供識別,以夾扣或別針掛在胸前即可。在施工、銷售現場,工程部、銷售部人員要佩戴胸卡。
6、員工胸卡管理:
■胸卡損毀,應向辦公室辦理重發(須以舊證換新證),并繳交工本費若干。
■胸卡證未依規定張貼相片者,視同未戴胸卡處理。
■胸卡遺失,應向辦公室辦理重發,應繳交罰款10元。
■員工調動不同部門時,應向辦公室辦理重發,并不需付工本費。
■員工離職時,應將胸卡繳回辦公室。
7、來賓證管理:來賓訪客進入公司應于門衛室申請來賓證,公務完畢離公司需繳回,不得將來賓證借給他人使用。
8、實施與修改: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