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食堂人員衛生檢查獎懲制度
一、按時上下班,病、事假要請假,曠工一天進行相應處罰。
二、檢查出餐廳管理人員及員工有下列問題和事實情況的,罰款5元:
(一)在餐廳內抽煙;
(二)操作區內垃圾桶不套袋、加蓋;
(三)操作區內地面有積水、垃圾;
(四)輪到操作區值周、值班工作未完成一次,罰款5元;
(五)每天按“五常法”要求搞好本職崗位衛生工作及物品歸類擺放,如工作區域衛生不符合“五常法”要求的,按一項罰款5元;
(六)操作結束后,及時打掃衛生,檢查發現沒有做好衛生工作,擅自離崗,罰責任人5元;
(七)個人用品及雜物存放于指定位置,違者罰款5元。
三、檢查出餐廳管理人員及員工有下列問題和事實情況的,罰款10元:
(一)工作時著裝不規范、個人衛生狀況較差;
(二)操作間內食品毛凈不分、葷素不分、生熟不分,并將食品及容器直接放在地上;
(三)冰箱外臟,冰箱內食品毛凈不分、葷素不分、生熟不分,有異味、結霜、黑色塑料袋、私人物品等情況;
(四)操作間內存放私人物品、廢品及垃圾。
(五)庫房內庫存物資不按規定擺放、存放。
四、檢查出餐廳管理人員及員工有下列問題和事實情況的,罰款20元:
(一)操作間內廚具不按規定消毒;
(二)食品不符合衛生要求。
五、檢查出餐廳管理人員及員工有下列問題和事實情況的,罰款50元:
(一)無有效健康證明,患有“五病”而未調離工作崗位的;
(二)采購不符合規定或不合格的原材料及食品;
(三)不按時按量進行食品留樣的。
六、以上餐廳管理人員及員工出現的問題第二次發現,兩倍罰款;第三次發現,三倍罰款并停職、停業整改;第四次發現解除任用、終止經營合同。
七、發生小范圍食物中毒解除餐廳主管職務、終止事發經營單位及個人承包協議;發生大范圍食物中毒,餐廳主管及事發經營單位及個人需承擔法律責任。
八、學期末根據每月考核、評比的情況,對“優秀”等級餐廳管理人員及員工發給獎金,獎額由學院統一確定。
篇2:大學學生公寓公共區域衛生檢查與獎懲辦法(2)
> 大學學生公寓公共區域衛生檢查與獎懲辦法(二)為確保學生公寓公共區域衛生、設施的良性運轉,維護學生利益,加強員工管理,鼓勵先進,鞭策落后,特制定本辦法。
一、檢查人員組成由中心辦公室召集,包括中心主任、院系團總支代
表(不超過5人)、學生代表(不超過10人)。
二、每月一次不定期檢查,具體時間由辦公室提前組織安排,但不得通知各公寓樓及相關人員。否則取消本次檢查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每樓檢查項目為公共衛生,自行車、垃圾車擺放,廣告張貼,公共設施狀況,員工精神面貌,公寓美化及綜合管理力度。
四、每樓滿分為100分,檢查人員根據檢查情況,每發現一處不合格處最少扣1分,最多扣5分。最后采用綜合打分的辦法,一次性給出本樓得分。
五、公寓中心根據檢查員數量及各樓得分總數,算出平均值即為本樓最后得分。
六、每月評選得分最多的公寓為“某月最佳公寓”,并獎勵現金500元。
七、連續兩次得分排名最后或一年度中累計3次排名最后的公寓,從年度津貼或臨時工工資中扣除1000元,并對該樓樓長予以崗位調整。
八、公共設施損壞樓長已報修,但維修人員未及時修理的,不予扣分,但須提供報修憑證,以追究維修人員責任。
九、公寓美化較好的,可根據情況加1至5分。
十、整個樓道、樓梯未按時清理或敷衍工作的,在征得中心主任的同意后,取消該樓本月評比資格,直接評為最后一名。
十一、學生制造污染或損壞公共設施,工作人員能及時予以處理的,不扣分。
十二、公共衛生污染面積較大或設施損壞嚴重的,得分不得超過60分。
篇3:學生公寓公共區域衛生檢查與獎懲辦法
> 大學學生公寓公共區域衛生檢查與獎懲辦法一、 學生公寓樓樓內公共區域衛生每日檢查由各樓樓長負責,并認真作好檢查記錄(每日檢查記錄必須于當日與被檢查人見面),每月月底匯總與考勤記錄同時報至中心辦公室。
二、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人對各學生公寓樓公共區域衛生進行檢查或抽查(負責樓長必須同時參加),檢查結果通知本人并做好記錄。
三、 按照《學生公寓保潔員服務規范》要求,每扣1分罰款1.00元。各樓長每日檢查結果月底匯總后,在被檢查人當月工資中扣除;中心組織檢查結果亦與被檢查人當月工資掛鉤,負責樓長以相同標準連帶罰款,在當月工資或酬金中扣除。
四、 連續2個月滿分者,每人次獎20.00元,連續3個月未被扣分者每人次獎50.00元,依次類推(以每學期5個月為準)。
五、 各公寓樓樓長及其它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必須做到客觀、公正,檢查結果必須與被檢查人或負責樓長見面,及時督促其改進工作。
六、 其它《規范》未盡情節,參照已有相關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