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后勤物業管理科應急預案
一、非正常停電
1.突然停電要即刻檢查電梯內是否有人并及時做出處理,在電梯門處放置停止使用牌。
2.向水電管理科(南區總配電房:8XXXX1、北區總配電房8XX4)了解停電原因和恢復供電大致時間,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3.向物業管理科領導作出報告,聽取工作安排指示。
4.如果得到通知停電時間較長,夜間疏散自習的同學,及時關閉多媒體教室。
二、火災
1.發現火情時要冷靜觀察,查看火源啟始原因,再作出相應處理。
2.如易燃物(衣、被、書本、桌椅、垃圾等)著火,且火勢不大,可用潑水或拍打的方式撲滅。
3.如設備(電腦、電器、電路、油料等)著火,且火勢不大,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4.如火勢大,則先切斷電源,即刻撥打保衛處電話87046110,告知詳細起火地點、火情。
5.向物業管理科領導報告,并及時疏散大樓內人員。
三、盜竊
1.值班人員在突發情況下,不主張貿然與犯罪分子搏斗,首先確保人身安全,再實施應急措施。
2.白天發現可疑人員的不法行為,要聯系身邊的學生或教職工協助控制該人,并即刻撥打保衛處電話87046110。
3.夜間發現盜竊分子,要暗中觀察,隱蔽報案,配合保衛部門抓獲犯罪人員。
4.第一時間向物業管理科領導報告。
四、冰雪應急機制
1.如遇白天冰雪天氣,值班員應在晚上進門臺階處鏟出一條人行通道道位置。
2.如遇夜間冰雪天氣,值班員應在早上6:30進門處臺階鏟出一條人行通道位置。
3.有防滑用具,應及時鋪上臺階位置。
4.管理員在冰雪天氣提前上班20分鐘到教學樓檢查鏟雪防滑工作。
物業管理科聯系電話:XXXX
篇2:成都市物業管理社會安全事件中應急預案
成都市物業管理社會安全事件中的應急預案
第一節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第九十六條 群體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會矛盾引發,特定群體或不特定多數人聚合臨時形成的偶合群體,以人民內部矛盾的形式,通過沒有合法依據的規模性聚集、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群體活動、發生多數人間語言行為或肢體行為上的沖突等群體行為的方式,或表達訴求和主張,或直接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或發泄不滿、制造影響,因而對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各種事件。
第九十七條 群體性事件大多采取較為平和的表現方式,從本質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壞性群體性事件逐漸增長,出現激化現象,對抗程度加劇。群體性事件的組織者和參加者出于"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心理,越來越多地采取各種極端或違法行為發泄不滿情緒,圍攻沖擊基層黨政機關、阻斷交通、扣押人質,個別地方發生破壞公共設施、打砸政府機關、公共服務機構等的局部騷亂。有的甚至采取自焚、自殺等過激行為。
第九十八條 群體性事件的主要特點有:
(一)數量增多,規模擴大;
(二)涉及的部門行業多,主體成分多元化,參與的人員復雜;
(三)城鄉群體性事件的指向對象不同,維權內容不同;
(四)表現方式激烈,內部矛盾逐漸對抗化;
(五)組織程度高,經濟矛盾趨向政治化;
(六)各種矛盾相互交織,處置難度加大。
第九十九條 鑒于群體性事件的上述特性,在預防和處理建筑區劃內群體性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緊緊依靠當地政府部門、公安機關,采取措施應合法、理性、克制,講究方式方法和技巧,切忌與群體性事件的主體發生正面沖突,導致事態擴大。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識;加強情報收集工作,做到發現事態迅速制止。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建筑區劃內公共秩序維護職責。
第一百條 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緊急措施:
(一)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營造和諧、穩定、文明、守法的社區環境;
(二)規范服務、誠信履約、依法經營,避免應物業服務不到位引起建筑區劃內的矛盾,釀成群體性事件;
(三)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培訓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員工的政治覺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讓員工掌握一定的處理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技巧;
(四)定期開展法制宣傳,加強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的法制意識,正面宣傳社會的和諧面及我國社會制度的優越性;
(五)加強與建筑區劃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機關的聯系和溝通,配合其開展相關有利于社區和諧、社會穩定的工作;
(六)發生群體性事件或發現有發生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時,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報告;
(七)發生群體性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進行勸阻,但不能采取過激的手段。對對方的挑釁行為,應保持克制;
(八)及時對群體性事件現場無關人員、圍觀人群進行疏散,并設立警戒,制止無關人員靠近現場。避免現場騷亂,防止事態擴大;
(九)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情況;
(十)出現傷人、縱火、損毀公物等過激行為時,秩序維護人員應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傷員救護、滅火、財產保護;
(十一)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向公安人員匯報現場情況,內容包括:事件的起因、經過、影響范圍、組織成員等;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現場公共秩序。
(十三)群體性事件處置以后,對事件現場及證據進行保全,積極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十三)調查取證完畢后,在公安機關許可的情況下對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正常公共秩序。
第二節 其他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百○一條 社會安全事件還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第一百○二條 其他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的參照本章第一節制定;
第一百○三條 社會安全事件關系到社區穩定和社會安全,因此在建筑區劃內的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靠當地政府部門、公安機關。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區劃內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處置社會安全事件時的手段也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篇3:成都市物業管理公共衛生事件中應急預案
成都市物業管理公共衛生事件中的應急預案
第一節 傳染病疫情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十五條 傳染病是由各種病原體引起的能在人與人、動物與動物或人與動物之間相互傳播的一類疾病。中國目前的法定傳染病有甲、乙、丙3類,共37種。常見的傳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亂、鼠疫、肺結核、 血吸蟲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傳播途徑有呼吸道傳播、消化道傳播、血液傳播、體表傳播等。
第八十六條 傳染病疫情的特點是有病原體,有傳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傳染病還有季節性或地方性。傳染病的分類尚未統一,有些按病原體分類,有些按傳播途徑分類。
第八十七條 建筑區劃內的傳染病疫情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持科學客觀的態度,以政府相關衛生防疫機構為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傳染病疫情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加大建筑區劃內的環境維護和宣傳力度;
第八十八條 傳染病疫情事件的預防和緊急措施:
(一)傳染病的預防應采取以切斷主要傳播環節為主導的綜合措施。傳染病的傳播和流行必須具備3個環節,即傳染源(能排出病原體的人或動物)、傳播途徑(病原體傳染他人的途徑)及易感者(對該種傳染病無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斷其中的一個環節,即可防止該種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各種傳染病的薄弱環節各不相同。在預防中應充分利用。除主導環節外對其他環節也應采取措施,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預防各種傳染病。
(二)在傳染疾病高發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環境維護力度,對建筑區劃內及周邊進行定期消毒處理,開展滅鼠、滅蠅、滅蚊等工作,阻斷傳染疾病傳播途徑;
(三)定期聯系相關衛生防疫機構,在建筑區劃內開展傳染性疾病防治宣傳,使業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四)物業服務企業相關從業人員應注意多了解傳染性疾病預防和處理的相關知識,樹立憂患意識,發生疫情時,應在保障自身不被傳染的前提下,開展防治工作;
(五)當發現傳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現傳染性疾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報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六)建筑區劃內若出現經相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確認的疫情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相關機構的指導下協助開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關部門的許可下,將建筑區劃內發生的疫情情況、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所有人員,做好防范措施;
(八)協組相關部門對疫情感染區域進行隔離,設立警戒,禁止人員進去;
(九)按照相關機構的指導,使用相應的藥劑對疫情感染區及其周邊進行消毒處理,防止疫情擴散;
(十)疫情期間,隨時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發布;
(十一)在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權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組織環境維護人員對相關區域進行徹底消毒;
(十二)在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解除警戒,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
第二節 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十九條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體健康的物品而導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由于進食被細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攝食含有毒素的動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變質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傳染源,不潔手、餐具和帶菌蒼蠅是主要傳播途徑。
第九十條 雖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癥狀各異,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學和臨床特征:
(一)潛伏期短,一般由幾分鐘到幾小時,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時間內幾乎同時出現一批病人,來勢兇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發流行;
(二)病人臨床表現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腸道癥狀為主;
(三)發病與食入某種食物有關,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時間內都食用過同一種"有毒食物",發病范圍與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發病,停止食用該種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
(四)一般人與人之間不傳染,發病曲線呈驟升驟降的趨勢,沒有傳染病流行時發病曲線的余波;
(五)有明顯的季節性。夏秋季多發生細菌性和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發生肉毒中毒和亞硝酸鹽中毒等
第九十一條 食物中毒事件的緊急措施:
(一)當建筑區劃內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時,發現者應立即向物業服務項目經理或物業服務負責人匯報,并立即通知醫療機構;
(二)項目經理、公司領導立即趕到現場,掌握現場情況,首先查明是否食物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人數,掌握第一手資料。
(三)將中毒人員立即送往附近醫療機構進行搶救;
(四)控制中毒現場,同時封閉食品毒源,協助衛生防疫機構及公安機關查明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五)對相關區域進行警戒隔離,組織人員疏散、封閉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風工作,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穩定相關人員情緒,阻止事態進一步擴展;
(六)待衛生防疫機構及公安機關查明事故原因,并允許后,對制作現場及餐具、灶具、櫥具進行清洗、消毒、通風,防止二次污染中毒。
(七)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八)事故處理完畢后,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第三節 其他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九十二條 建筑區劃公共衛生事件還包括: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職業危害、動物疫情等事件。第九十三條 其他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的參照本章第一、二節制定;
第九十四條 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處置,物業服務企業應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對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做好建筑區劃內的環境維護和消殺滅害工作;
第九十五條 對涉及到物業服務企業職責范圍或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報告政府相關部門,以政府相關衛生防疫機構為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