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中學辦公室財產管理規定
(1)為了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各部門及員工除領取正常的辦公用品外,其余一切物品由總務處嚴格保管,確實需要的物品必須經總務處批準,金額較大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主管校長批準。
(2)一切屬于個人經管的辦公桌,椅,櫥,柜等物品必須一一登記在冊,一式兩份,本人與總務處各一份物品的增減要到總務簽字登記,物品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3) 各部門(辦公室)物品(空調,電腦,電話,電扇,門,窗等),采取集體承包原則,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正常損耗無法修復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經主管校長批準備案,如因保管或使用不妥造成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或集體承擔.
(4) 學校每學期利用期末考試前要清查盤點一次,學校物資的收發、領退、消耗都要有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篇2:中學財產添置規定
E中學財產的添置規定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添置財產必須填報購物申請單,必須填清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后經主管校長.校長審批.(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主管領導四人的簽名。)
(2)經審批后的購物申請單交總務處,由采購員按照采購要求及其質量標準進行采購.
(3)采購必須遵循就地就近,價廉優質的原則,如需外出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方可辦理
(4)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5)新購進的物品必須先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帳造冊。財產管理員應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帳,分別登記帳冊,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6)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急辦的物品采購,可以特事特辦,事后必須補辦手續.
(7)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檢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