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賓館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賓館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賓館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2分。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1分。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2分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2分,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賓館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準后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4:3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5分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分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員工餐廳管理制度:
1、員工餐廳就餐時間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員工就餐一律在餐廳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入寢室,違者每次扣2分。
3、員工就餐要保持餐廳清潔衛生,不得將飯菜雜物亂仍亂丟,違者每次扣2分。
4、員工就餐一律排隊打飯菜,不得插隊、夾帶,違者每次扣2分。
5、員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違者每次扣1分。
6、員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費,違者每次扣2分。
十二、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三、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5分,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5分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4:0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扣2分處理。
十四、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10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六、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七、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八、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九、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復制,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復制,違者每次扣兩分。
二十、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并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
5、由于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并處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釋權屬總經理工作部,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賓館其他同類制度同時廢止
篇2:集團企業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業集團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約。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三、宿舍統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或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四、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五、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六、行政部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七、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0、夜間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告。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①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②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③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篇3:商務酒店員工宿舍制度
商務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干凈,將處2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