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食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制度
一、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二、立即用電話向市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市教育局、當地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
三、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四、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五、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教育局、市衛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六、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七、食管辦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并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后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醫院后,當班行政、政教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余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篇2:食堂預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預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學生食堂就餐者若出現多名嘔吐、發燒、腹瀉等疑似食物中毒情況時,應沉著、冷靜、認真積極予以妥善處理;
2、及時通知校醫務所,送就近正規醫院就診、確診、救治,并安排專人陪護;
3、學院財務為救治病人暫墊付費用。待確診后,若不是在食堂就餐發生疑似食物中毒者,應由患者支付費用;
4、應立即向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教育局、當地政府報告,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派出所報告;
5、根據疑似食物中毒者提供情況,通知學生班主任,有必要時通知學生家長。
6、封存就餐灶食品,疑似飯菜,取留樣飯菜的樣品,送疾控中心化驗;
7、根據學院領導的有關指示,做好各項善后工作,確保正常的教學、餐飲工作。
8、在沒有確診前,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接待新聞媒體,待確診后由學院領導接待媒體。
篇3:學校食物中毒報告制度(1)
> 學校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一)為保證食物中毒事故的有效處理,穩定學校教學秩序及社會安定,根據教育部14號文精神,特制定本校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以備緊急之用。
一、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學校食堂供餐。
二、及時報告:
(1)條件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癥狀。
(2)程序
發現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應即刻上報區教育局、衛生局。
(3)內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校的校名、責任人、地點和聯系電話;
③供應單位的名稱、責任人、地點和聯系電話;
④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⑤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三、救治病人: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通知家長。
四、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五、配合調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六、控制事態: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包括教學秩序。
七、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