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上級:董事長
管理權限:受董事會委托行使對公司全面工作的指導、指揮、監督、管理的權力,并承擔執行、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管理責任: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對所承擔工作全面負責。
(一)職權
1.總經理為公司高層領導人,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法規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文件規定,及時完成下達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接受大家的監督。
2.擬定公司的發展目標和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經董事長辦公會議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公司的年度工作計劃,各項指標分解,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及工作、施工流程。
4.制訂公司內部組織機構方案,勞動、人事政策,工資和各項福利制度。任免和調配公司各級干部員工,任免和調動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報董事會批準。
5.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及中層干部的工作布署、指導、檢查、監督、考核、評價等管理工作,確定對公司員工的獎懲權。建立健全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建立完善統一、高效的組織和領導干部管理隊伍。
6.實行統一領導,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保證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對公司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資金使用、貸款擔保有決策權,有財經審批權。
7.嚴抓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注重施工安全和四防工作,布署檢查公司的重大工程任務,全面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和進度完成情況,及時向董事長提出經營(施工)和財務狀況的文字匯報和報告,并接受質詢。
8.開展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和凝聚工程,加大對外宣傳公司的力度,提升公司對外的知名度,發揚團隊精神,建立一個文明、高效的半軍事化施工隊伍,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責任。
1.經濟責任:
A)對法人財產的安全、保值、增值負責;
B)對公司的經濟效益、利潤負責;
C)對公司的質量、安全、違法、違紀負連帶賠償責任。
2.法律責任: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培養員工學法、懂法、用法的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董事會決議的義務;
C)履行經濟合同,合法維護公司利益的義務。
(三)道德責任。
1.對公司忠誠、誠信、工作務實、拼搏、進取;
2.不得泄漏公司機密,參與對公司不利的競爭;
3.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不得讓親屬或朋友、同學等從事和公司同類的經營,不得參預與公司的競爭。
(四)對員工負責。
1.尊重員工的付出和員工的各項權利,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和正當的利益;
2.不斷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
3.注重員工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五)崗位要求。
1.熱愛公司,和公司共存。具有豁達的心態和無私奉獻的精神。具有道德修養,思維敏捷,勤于專研,吃苦耐勞的品格;
2.具有較強的綜合管理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有著眼未來的眼光,有開拓創新能力,帶領班子成員團結務實、頑強拼搏、努力工作。
3.要求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多年的企業管理經驗,有組織能力,有社會辦事能力。能統管公司全局,有魄力和凝聚力,有應變能力。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并出色完成各項工作、計劃和任務。
篇2: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
篇3: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