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醫院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一)黨支部書記為支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黨建工作負總責,黨支部委員按各自分工的職責,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組織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任期滿后應及時按規定程序改選產生新的支部委員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支部的領導機關,凡屬支部內的重要問題,都應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有7名以上正式黨員的黨支部應建立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休會期間,支部委員會領導和處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對支部大會負責。支部委員會應每年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前后)。凡設立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應下設黨小組,按照支部委員會的安排內容組織活動。
(三)明確職責
1、支部書記的職責:
(1)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對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決議的貫徹和檢查。
(2)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大會,認真向黨員傳達、貫徹上級的決議、指示,定期研究黨支部的工作,將黨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交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3)制定黨支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工作總結。
(4)抓好支部委員會成員和黨員干部學習,定期召開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加強團結,協調工作,充分發揮支委會集體領導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黨內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6)經常與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交流工作情況,相互配合,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
(7)積極支持和協助同級行政領導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
(8)支持同級工會、共青團組織的工作,指導他們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2、組織委員的職責
( 1)按照章程規定,積極做好黨支部改選的準備工作,檢查督促各黨小組的活動。
(2)了解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情況,負責對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按照章程規定做好吸收黨員的工作。
(3)認真負責地做好預備黨員的考察工作,按時辦理預備黨員的轉正手續。
(4)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編造黨員名冊,定期完成黨員的統計工作,轉換黨員的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掌握了解黨員的思想情況,協助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
3、宣傳委員職責:
(1)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主張,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學習*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綱領,學習黨的基本知識,開展宣傳教育。
(2)圍繞每個時期的工作任務,提出學習計劃,并組織好各黨小組的學習。
(3)負責收集各黨小組、黨員的先進模范事跡,及時總結、宣傳和交流。
(4)負責政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4、紀檢委員職責:
(1)收集黨風黨紀情況,做好登記、匯總。經常向黨支部和上級黨委、紀委反映本單位黨員遵紀守法情況,并提出意見和措施。
(2)按照黨的政策,受理群眾對黨員的檢舉、控告,協助紀委調查黨員的違紀案件,以及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認真接待和處理人民來信和來訪工作。
(3)協助黨支部經常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4)認真貫徹執行黨委、紀委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黨員定期進行考察和分析。
5、青年委員職責:
(1)指導共青團組織開展活動,關心團干部的成長。
(2)教育團員和青年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揚社會主義的道德風尚和革命精神。
(3)關心團員和青年的學習、工作、生活、文化娛樂活動。
(4)教育團員和青年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同一切危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不良傾向進行堅決斗爭。
6、黨小組長職責:
(1)主持召開黨小組會,組織黨員學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完成黨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務。
(2)了解黨員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向支部反映匯報黨員的意見和要求。
(3)關心群眾,團結同志,及時向支部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組織黨員為群眾排憂解難。
(4)協助支部定期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和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5)按時收繳黨費。
(四)實行黨員目標管理
黨員目標管理的內容通常包括:按時參加組織生活和黨員活動;按時繳納黨費;定期向黨小組或直接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堅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決議;努力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密切聯系群眾;搞好團結;做好本職工作;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有奉獻精神等等。
黨員完成目標的情況,按不同崗位實行分類考核。考核程序采取半年檢查對照、年度實施考核、兩年進行一次評議。
(五)實施考核。每年年終對基層黨建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黨組織機構建設情況;黨組織對單位政治、思想領導的情況;黨支部參與單位重大問題的決策情況;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黨管干部的情況;黨員教育管理的情況;黨建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等等。
黨建工作考核與個人年度考核緊密結合。黨建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先進黨支部和創建“團結、廉潔、開拓”好班子評比的重要依據。黨建工作中,責任人因未履行職責而出現嚴重過錯的要實行責任追究。
篇2:某縣項目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縣項目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進一步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保證人事人才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15日為辦主任領導班子集中學習時間,由主任喻強輝負責組織,如遇特殊情況另行調整,集中學習由辦公室主任潘海軍作好學習記錄。
二、每周星期五下午由機關黨支部組織機關全體黨員集中學習。學習時間根據學習內容、任務情況適當安排。每次學習由有關人員作好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須向支部書記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學習內容主要是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文件,*思想、*理論、“***”重要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項目工程建設、金融工作的理論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以及有關業務知識等。
四、機關全體黨員必須積極參加學習,并認真做好學習筆記,辦機關支部定期檢查黨員學習筆記。
五、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每季度由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支部民主生活會和支部黨員會。會議主要內容是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討論決定本支部建設的重大問題,總結、檢查黨員學習情況。每半年組織黨員上一堂黨課。
六、每半年由機關支部書記張新華主持召開一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一次民主測評。
七、積極開展爭創“四好領導班子”、“先進黨支部”、“優秀共產黨員”等創先爭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