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醫院行政副院長職責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財務和總務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定醫院各項行政工作制度 ,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督促檢查本院治安、保衛工作。
四、負責督促財務、總務部門保證醫療所需物質供應工作。
五、負責審查預算,掌握財政收支、基建、維修以及醫院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督促檢查全院的經濟管理工作。
七、負責督促檢查全院工作人員的生活福利工作。
八、負責督促全院的清潔衛生和綠化環境工作。
篇2:某礦醫院副院長崗位職責
煤礦醫院副院長崗位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分管全院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科室工作。
2、督促檢查醫療質量、制度落實、醫護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3、深入科室了解和檢查診斷、治療和護理情況,必要時領導重危病人的會診搶救工作,定期分析醫療指標。
4、組織全院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學習。
5、負責組織檢查門診、急珍工作以及輕、重病人的入院情況。
6、負責組織檢查本院擔負的臨時醫療工作。
7、領導醫療業務信息及病案統計工作。
篇3:縣人民醫院醫療副院長職責
人民醫院醫療副院長職責
一、在院長領導下,分管全院的醫療、護理、院感、醫(農)保等科室的工作。
二、督促檢查醫療護理制度、醫護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檢查診斷、治療和護理情況,必要時領導重危患者的會診、搶救工作,定期分析醫療指標,采取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四、組織全院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學習,經常檢查教學工作的完成情況及掛鉤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
五、領導醫療業務信息及病案統計工作。
六、負責組織檢查門診、急診、醫(農)保工作,以及重病患者的入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