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后勤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大院安全管理,營造安全有序的辦公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管理網絡,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后勤服務中心牽頭,大院內各單位安全工作負責人參加,做到齊抓共管,保持正常性的聯絡、溝通。各單位加強安全制度管理,開展日常安全檢查,落實重點部位責任人,積極預防,杜絕事故。
二、大院內由保安在下班后,視情盡早關閉大小門、拉電閘,確因需要延長晚辦公時間的應提前與保安聯系。親朋好友來單位,要接受保安詢問、登記,大院內舉辦各種活動要事先與保安或后勤服務中心聯系,以便加強安全管理。
三、各單位的來訪人員要出示證件并登記,廢品收購、產品推銷等人員不準入內,特殊需要須由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辦理同意證明才能進入。進出大件、貴重物品憑單位證明,不得將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帶入大院,因裝修等需要臨時聘用人員的,請及時到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辦理臨時通行卡。
四、進入大院的各類車輛要憑鎮海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通行證”出入,并服從保安管理,有序地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將不用或不常用的車輛在大院內存放。
五、安全使用各類電器,增加200W以上電器要事先與事務局基建房產科聯系,各單位不得自行拉設電線,不得使用煤氣灶、電爐,離開辦公室要切斷所有用電設備電源。各單位不得隨意移動或撤除消防器材,及時更新滅火器,保證消防器材完好,維護辦公樓道通暢。
六、各單位工作人員發現可以人員或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保安或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人人提高警惕,保障機關安全。
機關事務管理局
篇2: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機關大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局機關及機關大院安全管理由局屬服務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日常性安全事務,確保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貫徹落實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健全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監督管理,以防為主,杜絕事故,營造安全、有序的良好工作環境。
二、在節日前和必要時,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定期舉辦安全形勢分析會,做好安全宣傳,對傾向性不安全苗頭及時組織整治,督促、協助基建房建科、車輛管理科、機關食堂等部門做好相關的安全工作,對維修工、駕駛員、炊事員等工作人員要落實責任制,重點部位如財會室、檔案室、車庫等要落實專項措施。
三、經常性地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消防措施,定期保養電器設備,不得私自拉設電線。加強安全值班人員的管理,注重業務培訓,規范值班記錄,正確使用安全設施,經常組織安全檢查、監督、評比、總結,提高防范力度。
四、局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安全制度,較大數目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不得在辦公室存放過夜。非工作人員出入一律登記,物品進出憑出門單,各類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樓。
五、臨時工作人員和維修施工雇傭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機關大院,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向服務中心報告,或當場查詢處置,杜絕事故發生。
六、有效地開展“四五”普法教育,落實保密工作,努力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依法守法觀念。加強網絡資料安全管理,防止泄密。
七、切實落實安全工作匯報制度,做到知情必報。做好安全工作資料管理,保證值班日記、檢查記錄、獎罰處置等資料規范完整,及時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