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陽光驛站”心理咨詢老師工作制度
一、咨詢老師應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心理咨詢工作。
二、咨詢老師應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定期參加培訓,提高咨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詢老師應與咨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關系,尊重咨詢者的人格。
四、咨詢老師應語言親切,態度和藹,富有親和力,營造和諧、溫馨、安全的環境氛圍。
五、咨詢老師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
六、咨詢老師應注意有助于當事人的心理成長,盡量避免當事人對咨詢老師過分依賴,助人自助。
七、如果咨詢老師發現無法幫助咨詢者,應作好適當的轉介建設。
八、咨詢老師對學生堅持正確引導,采取啟發誘導,杜絕強硬說教或強加于人,咨詢過程中不帶個人情緒和自己價值觀。
九、咨詢老師應遵循保密原則,未經當事人許可,不得隨意泄露咨詢者秘密和個人信息。
十、咨詢老師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到精神問題者,應及時報告年級部。
十一、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陽光驛站”心理咨詢室隱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和保護學生的隱私,為學生保守秘密。
2、妥善處理學生的咨詢來信,特別是學生的隱私信件。
3、保管好咨詢記錄,不得借人翻閱。
4、不得向外人透露學生的智力、情感糾紛等隱私情況。
5、不得將學生的隱私作為教育案例,在教育學生的場合公開傳播。
6、不得將學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為笑話,或起外號。
7、不得將學生的家庭經濟、父母婚姻感情等隱私情況透露給任何人。
8、不能隨意在文章 中引用學生的隱私,確需要時必須隱去真實姓名。
心的交流●馨的享受●新的人生
------高二年級“陽光驛站”心理咨詢室
歡迎你
只有優異的成績,卻不懂得與人交往,是個寂寞的人;
只有過人的智商,卻不懂得控制情緒,是個危險的人;
只有超人的推理,卻不了解自己,是個迷惘的人;
“陽光心理”咨詢室就是幫你成為一個快樂的人,健康的人,自知的人!
你想更好地認識自己嗎?
你想提高自己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嗎?
你想做個受歡迎的人嗎?
你想緩解和克服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擾讓自己過得更快樂嗎?
你想發揮自己的最大潛能去獲取成功嗎?
“陽光心理”咨詢室將為你提供溫馨的服務,幫你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助你踏上成功之路。
我們服務的原則:保密原則,平等交友原則,啟發原則,建議期待原則。
我們服務的目標:讓你的生活少一份煩惱,多一份快樂,幫你變得更優秀。
也許我們不能幫你解決所有問題,也許我們只能傾聽你的傾訴,但我們會和你一起歡樂、憂愁,會陪你歡笑,會伴你悲傷;這里—陽光咨詢室是你心靈旅途的驛站,這里—充滿愛心的老師會為你打開一扇灑滿陽光的小窗,親愛的同學,我們期望你的信任,我們等待你的傾訴。
“陽光驛站”心理咨詢室
工作人員、地點、時間
1、值班安排: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期日**
2、工作方式:(1)固定地點、時間:年級會議室(高二①班東面)下午5:00-6:00。(2)預約:提前與心理咨詢老師約定,預約方式可以是用信箱(信箱設在教學樓三樓高二年級部辦公室旁邊,每天上午9:00開郵箱)或電話聯系。
說明:咨詢工作由zz總負責,zz負責具體組織、協調事宜。
篇2:某中學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
> 中學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一、熱愛心理咨詢事業,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嚴守職業道德規范,熱情、真誠、尊重、關心和理解來訪者。
二、咨詢對象為我校在校學生、家長和需要心理幫助的教職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詢時間外,來訪者可預約時間,如果預約了時間,請守約。
三、前來咨詢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及社會規范,積極配合咨詢員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嘩;來訪者須明確咨詢目標,不得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詢員協助下達到目標。
四、接待來訪學生時應關注和尊重學生的個人意愿、個人隱私和個性差異,嚴格執行心理測驗和心理治療的道德要求,為學生保密。
不準將來訪者的情況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詢室的檔案,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咨詢室。
五、在咨詢過程中,如感到無法幫助來訪者或來訪者問題已超出心理咨詢中心的服務范圍時,應及時終止咨詢關系,轉給其它專家或有關機構處理,或發現來訪者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以及其他危機個案時,應立即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干預,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六、咨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咨詢情況歸檔,及時整理記錄好來訪人員的個案紀錄,以備查閱。
七、咨詢室人員要講求團體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學會自我心理調節,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詢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進行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嚴禁在本室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并追究相關責任。
九、咨詢室的各種設施及書籍量表均屬專用設備,一律不準外借和挪作他用,違者要追究責任。
十、咨詢室人員要定期打掃衛生,保持咨詢室清潔干凈,環境宜人。
心理咨詢領導小組
篇3:寄宿制小學班級心理咨詢制度(范本)
寄宿制小學班級心理咨詢制度
1、咨詢環境符合要求,創設和保持一種和諧、溫馨、安全的環境氛圍。
2、有固定的面談電話(班主任手機)咨詢時間,每次咨詢時間一般在30分鐘左右。
3、學生送來的咨詢信件保證第二天及時回復,同時做好存檔。
4、心理輔導教師(班主任)必須經過相關培訓后才可上崗。
5、咨詢時間輔導教師(班主任)按時到崗,確保咨詢工作正常進行。
6、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對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必要時可通知家長,取得支持和配合。
7、對學生堅持正面引導,采取啟發、誘導,杜絕強硬說教或強加于人。咨詢過程中不帶個人情緒和自己的價值觀。
(本制度從20**年9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