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社區黨員大會選舉辦法
一、根據《中國共產章程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選舉辦法。
二、*新湖社區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由新湖社區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本次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新湖社區支部委員會委員5名,書記1名、副書記1名。大會的選舉工作由上屆社區支部委員會主持。
三、*新湖社區支部委員會委員任職條件:(1)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政治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2)能夠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樂于奉獻;(3)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4)能夠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公道辦事,受群眾擁護;(5)具有一定科學文化知識,新進社區工作班子的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原工作班子成員原則上在55歲以下,新進社區黨支部班子成員原則上達到大專文化程度、原支部班子成員原則上要達到高中文化程度;(6)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需要。
四、*新湖社區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均采用無候選人直選的方式產生。
五、*新湖社區支部委員會委員競選人選,采取個人自薦,經資格審查符合競選條件后,參與競選演講,由大會直接選舉。*新湖社區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在當選的委員中產生。
六、選舉分兩步進行,即先選舉社區支部委員會委員,然后再從當選的委員中選舉書記、副書記。選舉時設兩張選票,其中委員選票一張,書記、副書記選票一張。兩次選舉分別投票、計票和宣布選舉結果。
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對確因情況特殊、不能準時到會參加投票選舉的,經黨員大會同意,可以不計算為應到會人數。
八、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多于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
九、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如遇當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時,則按得票多少為序取足應選名額;選舉書記、副書記時,同一被選舉人在獲得書記、副書記選票時,書記職位的選票可以計入副書記職位的得票數;當被選舉人因得票相等,不能確定誰當選時,則應在得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當選;如遇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應按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規定,從未當選的得票多的被選舉人中重新選舉產生;重新選舉時,候選人按得票多少排列,如遇票數相等,則按姓氏筆畫排列。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選舉。
十、如有到會黨員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競選演講人按本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十一、選舉時,在“姓名”欄后面的長空格內寫上自己要選的人的姓名。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名額的為無效票。
十二、大會選舉,設總監票人1名、監票人2名、計票人2名。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由全體黨員推選,經黨員大會舉手表決通過。參與競選的黨員,不得擔任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總監票人、監票人在上屆社區支部委員會領導下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在總監票人、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十三、本次大會選舉,設投票箱一只。投票的順序是:先由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投票,然后由主席臺成員投票,再由其他黨員依次投票。投票結束后,由總監票人、監票人當場啟封投票箱,清點投票箱內選票張數。
十四、計票完畢,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報告計票結果,由大會主持人宣布當選人名單。宣布當選人名單時,委員、副書記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十五、在選舉過程中,如遇本辦法以外的特殊情況,處理辦法由上屆社區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
十六、本選舉辦法,由上屆社區支部委員會提出,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生效。
篇2:黨總支部換屆選舉辦法
黨總支部換屆選舉辦法
第一條 基本原則
(一)黨(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項目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
(二)黨的基層組織任期屆滿應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三)黨的支部委員會,一般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四)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選舉應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六)選舉一律采用差額選舉、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第二條 黨(總)支部選舉
(一)黨(總)支部選舉一般應在任期屆滿三個月內進行。
(二)黨(總)支部選舉工作應在上級黨組織的指導下,由所在黨(總)支部具體組織實施。
(三)要把向黨員進行黨員民主權利教育和黨內選舉基本知識教育貫穿選舉工作的全過程,增強黨員民主意識,保證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四)黨總支(支部)換屆選舉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召開總支(支部)黨員大會,對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并明確分工抓落實。
2、認真做好黨(總)支部工作報告。對任期內黨(總)支部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下屆黨(總)支部工作提出建議。要廣泛聽取黨員和職工的意見,黨(總)支部委員會認真討論審議,形成正式報告。
3、認真搞好黨(總)支部委員會候選人醞釀推薦工作。黨(總)支部委員會候選人可在廣泛醞釀推薦基礎上進行集中,也可由本屆黨(總)支部委員會先提出初步建議名單,再廣泛聽取意見。無論采取哪一種方式產生候選人,都要廣泛聽取意見,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集中,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4、準備好選票和投票箱。選票名單應按姓氏筆劃排列。
(五)召開黨(總)支部大會,大會應由黨(總)支部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大會的主要議程:一是聽取本屆黨(總)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二是選舉產生下屆黨(總)支部委員會。
(六)黨(總)支部大會選舉必須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選舉權的黨員到會方為有效。
(七)負責黨(總)支部大會選舉工作的監票人、計票人,應從不是候選人的正式黨員中推薦,并經黨(總)支部大會表決通過。
(八)選舉結果應從獲得到會半數以上贊成票的人員以得票多者當選。
(九)當選支部委員會成員應推薦一名同志主持第一次黨(總)支部委員會議選舉書記。充分協商,明確分工,并將黨(總)支部大會選舉結果和黨(總)支部委員會分工情況及時報告公司黨委工作部審查,并提交黨委批復。
(十)黨委批復應在黨員大會上進行宣布或張榜公示。
第三條 基層黨組織黨員大會選舉程序
(一)會議準備
1、擬定選舉大會議程;
2、草擬選舉辦法;
3、印制選票;
4、準備票箱;
5、選取工作人員
(二)會議選舉工作基本議程
1、選舉大會開始后,通過選舉辦法。
2、大會主持人介紹候選人情況。
3、通過監、計票人員。監、計票人員可由黨員提名,也可由黨(總)支部提名,但候選人不得擔任。
4、監、計票人員清點有選舉權的黨員數。預備黨員和沒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應另指定位置就坐。
5、監、計票人員檢查票箱落鎖。
6、監、計票人員發放選票。核對選票發放數和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數量是否相符,并向大會主持人報告,多余選票剪角作廢。
7、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的要求,有選舉權的黨員填寫選票。
8、投票。
9、選舉工作人員開箱清點選票。核對收回票數與實發票數是否相符,并向大會主持人報告。
10、大會主持人宣布收回票數情況和選舉是否有效。收回票數少于或等于實發票數,則選舉有效;若多于實發票數,則選舉無效;應重新清點人數,發放和填寫選票、投票。
11、監、計票人計票。計票結果按候選人得票多少排序,并填寫書面報告,由監計票人簽字,并向大會宣布選舉計票結果。
12、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宣布選舉結果。委員當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
13、大會主持人宣布選舉大會結束。
篇3:苑學學生會增補選舉辦法
> 北苑中學學生會增補選舉辦法學生會是學校學生實施自主管理的群眾性社團組織,,是學校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我校學生會在學校的各項工作中一直肩負著重要使命。現原初三年級學生會成員因畢業出現自然空缺,根據我校學生會選舉條例,需增補新的成員。增補選舉具體方法如下:
一、成立籌委會
在校團委直接領導下,成立選舉籌委會,籌委會成員為現學生會成員(現初二、初三的學生會成員)。
二、選舉工作流程
1、前期宣傳:通過學校網站、櫥窗、各班課間通知等形式進行宣傳;
2、報名:為保證學生會候選人員質量,在推薦的基礎上再依據自愿的原則引導優秀學生參加學生會的競選,經學校研究決定學生會候選人按如下方法產生:
1)增補對象為初一年級學生。
2)初一年段各班推薦品學兼優、工作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同學1名作為學生會初步候選人。
3)召開學生會候選人員會議。
3、候選人產生辦法
1)學生會競選工作在校團總支領導下進行。各班班委會要充分醞釀、民主協商,把樂意為同學服務、工作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干部推選出來。
2)學生會干部候選人由各班民主推薦、班主任審核、學校審核相結合產生。
3)所有參加年級學生會干部競選的候選人必須品學兼優,并是班干部。
4、有選舉權的人員產生辦法:因場地時間等原因,經學校研究決定,參加選舉大會有選舉權的人為初一各班的班委、初二、初三各班的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5、選舉程序
1)宣布:北苑中學學生會選舉及競選演講大會現在開始。
2)主席宣讀學生會章程及選舉大會注意事項及工作安排。
3)競選演講開始。(發選票)
4)劃票。(注意劃票的方式及方法)
5)投票。(由專人負責收齊)
6)計票。(報告實發票數與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報告有效票數,廢票去除)
7)唱票統計。(按序號進行)
8)報告選舉結果。
6、選舉注意事項:
1)遵守大會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2)選舉代表應認真行使自己的選舉權,聽好每一位候選人的演講,確定投票意向,投好莊嚴一票,選好自己的當家人。
3)按照選票規定進行統一劃票,凡有所劃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隨意涂改的選票均作為無效票處理。
4)選舉委員會成員也要投票。
5)統計好到會且有選舉權的人數與實發票數是否相符。投票完畢后,進行驗票,如果收回選票等于或少于實發票數,則該選舉有效,如果收回選票數多于實發票數,則該選舉無效,重新選舉。
6)宣布選舉結果, 宣布選舉及演講大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