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安全防范措施
第一條 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加大安全措施落實力度,確保施工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第二條 管理人員是本部門的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安全學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向中心匯報。
第三條 嚴禁任何人違章用電,員工使用危險品(鹽酸、硫酸)時,必須穿戴防腐手套、眼鏡、雨鞋等。做好防火、防盜、防意外人身傷亡的安全工作。
第四條 堅決杜絕職工違章操作,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安全監督。
第五條 禁止非專人員使用機器設備,私拉亂接電源,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六條 對不安全隱患要敢說、敢管,并及時糾正,限期整改,安全做好每一件工作。
第七條 定期對全中心機具進行維護保養。
第八條 對機具電器部分檢查維修及更換。
第九條 各種機器不得帶病工作,一旦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向領導匯報,在沒有查出故障前一律不得使用。
第十條 室外高空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范要求進行,工作人員必須帶安全冒,并設安全網,在地面設制安全警戒線。
第十一條 室外單項高空作業,必須兩人以上,并系好安全帶。
第十二條 在使用鼠藥時,必須專人投放。
第十三條 垃圾車使用時,禁止在垃圾桶升降機下站人。
第十四條 農藥使用做到進出登記,統一銷毀空瓶,防止中毒事件發生,未經中心領導許可,任何人不得將農藥送給他人。在使用農藥時,工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眼鏡、口罩、橡膠手套。
第十五條 修枝砍樹使用高梯時必須有兩人以上,注意電線(停電)和路上行人以及自身的安全,如需要,必須配戴安全帶、使命冒,砍樹必須要有管理人員在場。
第十六條 板車、三輪車使用前必須檢查,剎車、輪胎、鋼圈、鋼絲是否完好。使用機具前應仔細檢查,使用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第十七條 使用明火時,現場不能離開人。
第十八條 禁止在室內亂搭、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
第十九條 中午嚴禁酗酒,酒后不安排工作。
篇2:幼兒園安全防范措施方案(2)
> 幼兒園安全防范措施方案(二)幼兒在園期間的安全問題是每所幼兒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園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幼兒安全事故的防范。
一、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使其擔負起對幼兒安全負責的重任。
教育職工把幼兒安全置于頭等重要地位,樹立“生命重于泰山”的思想。通過貫徹落實各級組織關于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各種會議,如利用園務會、各部門負責人會議、重點崗位人員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同時以媒體報道和通報中的安全事故為戒進行安全教育,建立防火、防盜、防毒、防匪、飲食中食品安全、防洪等應急預案并將其張貼上墻,隨時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使大家安全意識這根弦兒緊繃,警鐘長鳴,隨時想著安全。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化管理。
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園長為幼兒安全第一責任人,簽定與教師、后勤各部門人員的層層安全責任書,并詳細規定出每個層面人員的安全責任,還將各工作場所的防火責任公布于眾,落實到人頭。特別對保安人員的安全責任工作職責,明確、詳細地一一列出。使每個教職工明確自己應承擔的安全責任。每天一名幼兒入園和離園時,校級干部和保安一起在幼兒園大門口值班,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活動。
先請消防員講解消防基礎知識和逃生技能及不同險情的不同逃生辦法,學習消火栓、滅火器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而后在消防員指導下進行教職工帶領幼兒逃生的演練,最后以試卷的方式對教職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及每個人在消防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測查,使全體教職工系統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收獲很大。
四、做好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
要做到對幼兒所去的地點加強預見性,防患于未然;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以防止地方小或時間緊而造成不安全的隱患;通過教師專題講座、提出問題與幼兒討論、把相關問題編成短劇進行情境表演等方式教育、指導幼兒形成行為規范,使他們知道怎么做安全,怎么做危險。如教育幼兒不準玩弄電源插座、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小東西不能放在嘴里、鼻子里等安全知識,教師天天講,隨時提醒和檢查督促幼兒。使安全工作既放得開,又管得好。
五、注意環境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后勤部門專門負責各種設施及環境安全。定期對室外大型玩具、園舍、門、窗、桌、椅、空調、護欄等進行檢查,隨時處理安全隱患,尤其對“不準把電源放在幼兒能觸到的地方”等規定,每周不定時抽查三次,不同場所的電源也都設專人負責。還請家長協助查看玩具的安全。雨、雪天提醒家長帶好孩子注意安全。
六、多重把關,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為保證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和精神病人及接錯、接丟孩子,我們要求幼兒的直系親屬來園接孩子,家長不允許進入活動室,教師在班級門口,將幼兒交到家長手中。保安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和登記,確定不是危險分子后方可準其進到園內;在幼兒戶外活動時,堅守大門崗位或將門鎖好,防止心情有變化的孩子跑出大門離開幼兒園。
篇3:鄉第一小學學生安全防范措施
鄉第一小學學生安全防范措施
一、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十項要求
l、上學放學排隊,靠右側通行。
2、在街道上行走,要走人行橫道線,過馬路時走斑馬線。
3、列縱隊通行,橫列不準超過兩人。
4、橫過道路時,注意左右觀望,慢行通過,不斜穿猛跑。
5、車輛臨近時,不擠行,不穿行橫道。
6、不跨越、攀登道路上的隔離護欄、隔離帶。
7、未滿12歲學生不準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8、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服從交警指揮。
9、掌握安全知識,認識交通信號。
10、上學放學或平時上街,佩帶交通安全標志。
二、學生交通安全十項守則
l、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5、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6、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7、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8、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學
9、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0、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問,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