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校行政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校長根據(jù)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布置階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務,研究完成任務的方法與要求,檢查、總結任務完成的情況,使學校各項工作穩(wěn)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標前進。
2.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也可以按校長辦公會議決議委托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3.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出席對象為校級和中層干部。
4.學校行政工作會議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具體時間應排入學校日程表,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或變動原定日程。
5.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因事故不能出席者都要履行請假手續(xù)。
6.會議主要內(nèi)容應事前通知,與會人員必須做好準備工作。
7.校長布置工作任務應明確、具體,要符合部門的實際;部門應積極接受任務,不推諉,按要求和時限保質(zhì)保量完成。
8.校長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意負責做好傳達或轉達工作。
篇2: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jù)學校相關規(guī)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jù)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jīng)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jīng)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zhí)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nèi)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jīng)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jù)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jīng)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zhí)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xié)調(diào)。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
篇3:醫(yī)院行政會議制度
人民醫(yī)院行政會議制度
1、院務會(院長辦公會議)
由院長主持,院書記、副院長、工會主席參加,院辦公室負責人參加會議并負責記錄,必要時按照會議結果寫出文件或會議紀要;根據(jù)會議需要還可指定與會議內(nèi)容有關的人員參加。一般每周召開1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2、會議討論和決定行政管理、業(yè)務指揮、業(yè)務技術建設以及基建、財務、人事等重大問題。
3、院中層干部例會(院周會)
由院長(副院長)主持,各中層干部(包括職能科室和臨床業(yè)務科室的科主任或科負責人、護士長)參加。原則上每四周召開1次,院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記錄并進行會議考勤。會議主要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傳達醫(yī)院行政管理的重要決定,小結上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
4、早會(晨會)
由各病區(qū)科主任(或負責醫(yī)師)或護士長主持,全體病區(qū)工作人員參加。在早上上班后15分鐘內(nèi)召開,進行交接班,聽取夜班值班人員匯報,介紹新入院病人及重危病人病情。解決醫(yī)療、護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布置當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