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工程物資采購管理規定
第一節 概述
第一條 為規范物資采購行為,加強物資采購的計劃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特制定工程物資采購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章所指的物資采購包括建設工程中所有甲供物資的采購和乙供物資的管理。其中機電工程和單位工程設備材料總價大于50萬元的甲供物資,采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具體操作按照《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執行。
第三條 物資采購的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
第二節 物資采購的分類和計劃編制
第四條 甲供物資:包括鋁板、石材、景觀石材及景觀木材、綠化工程中的大型喬木、灌木、衛浴潔具龍頭、廚房電器、電線、電纜、配電箱、不銹鋼管材、水泵、閥門、母線等。
第五條 乙供物資:包括水泥、混凝土、外加劑及抗襲纖維、防水材料、保溫材料、粘結劑、電氣預埋盒、PVC電線管、鋼管、鋼骨架PE管、電纜橋架等。
第六條 甲供和乙供物資清單確定:預算部在工程實施前,結合設計文件和圖紙,提交工程中所使用的大宗材料設備清單(包括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和控制性數量),由總經理組織召開會議討論確定甲供和乙供物資的范圍。由預算部編寫完成《材料設備采購范圍》后提交總經理批準執行。
第七條 物資采購計劃編制:根據工程的開發進度計劃及《材料設備采購范圍》清單,物資部組織編制相應的甲供物資采購計劃,設計部、www.dewk.cn工程管理部和預算部協助其編制,計劃報物資副總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 設備材料的變更:如因設計等原因造成材料設備變更的(包括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和控制性數量),相關部門應配合預算部及時調整,經物資副總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第九條 物資采購計劃的變更:如因工程建設的原因造成工程進度計劃調整的,物資部根據工程管理部提交的進度計劃及時調整物資采購計劃,經物資副總批準執行。
第十條 材料設備品牌的確定:由設計部和工程管理部提交材料設備的技術指標、外形規格和色彩等要求,物資部組織選定材料設備品牌,并提供材料樣品,報設計部或工程管理部確定。
第三節 甲供物資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
第十一條 為了有效地控制材料設備的質量和價格,甲供物資的供應商應優先選擇生產廠商或一級代理商。
第十二條 物資部負責組織設計部、工程管理部等相關人員對供應商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供應商的生產/供貨能力、質量體系、價格、市場應用、交通、服務、信用等情況。考察完成后由物資部提交《供應商考核及評估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將合格的供應商列入《合格供應商一覽表》。供應商的評級分為不合格、合格和良好三個等級。主要甲供物資的合格供應商應保持在三家以上。
第十三條 為了保障市場公平和保持有效的市場競爭,物資副總每年組織一次物資部、設計部、工程管理部和物管技術部的相關人員,對《合格供應商一覽表》的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價,去除不合格的供應商,增補合格的供應商,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所有的供應商實行科學的動態管理。
第四節 甲供物資采購的程序
第十四條 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按照物資采購的計劃安排,物資部經理負責組織材料設備的采購。
第十五條 甲供物資采購的操作程序:
(一)采購金額小于3萬元(含3萬元)的材料設備,物資部從《合格供應商一覽表》選擇一家供應商報價或從市場直接采購。金額小于3萬元的甲供物資可以不簽訂合同,價格以甲供物資價格審批表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二)采購金額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材料設備,物資部應從《合格供應商一覽表》中選擇二到三家供應商報價,物資主管負責編制比價表,參照設計部專業工程師及工程管理部工程師的意見,確定選擇供應商的依據,提交預算部審核,物資主管負責洽談并擬訂合同條款,辦理合同審批手續。
(三)采購金額50萬元以上的材料設備按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
(四)由設計部或工程管理部指定的產品或品牌,以及政府部門推薦產品,物資部應做出情況說明及價格分析,附上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作為依據,履行審批程序。
(五)苗木采購時,園林副總工程師現場確認苗木形式,并與物資部主管共同確定價格,并按甲供物資價格審批表形式報批。
第十六條 甲供物資價格審批表審批的程序:物資主管——物資部經理——預算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物資副總——財務副總——總經理。
第十七條 甲指乙購物資由物資部組織,按甲供物資的采購流程,選擇確定采購價格和供應商。委托承包商按確定的供應商和物資品牌進行合同簽訂和物資采購。
第五節 乙供物資的申報和核價
第十八條 乙供物資的價格由物資部審核,工程管理部負責乙供物資的品質管理。乙購物資的品牌或樣品由物資部會同設計部、工程管理部共同確認并封樣,作為材料進場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 乙供物資核價的操作流程:
(一)金額小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乙供物資,由物資主管核價,物資部經理審核,經預算部經理確認后,報物資副總批準執行。
(二)金額10萬
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乙供物資,由物資主管核價,物資部經理核定,預算部經理審核,經物資副總確認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三)金額50萬元以上的乙供物資,由物資主管核價,物資部經理核定,預算部經理審核,經物資副總、總經理確認后,報董事會代表批準。
(三)乙供物資價格審批流程:承包單位——監理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資部——預算部——物資副總——總經理
第二十條 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物資部核價認定的品牌或樣品采購,各類乙購物資必須由物資部審批價格后,承包商方可采購。各類甲指乙購物資采購,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物資部核定的價格和品牌組織采購。
第二十一條 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的乙供物資提前10天申報;總額超過50萬(含)的乙供物資提前30天申報;同一類材料申報不得超過三次。
第二十二條 由物資部批價的乙供物資,由項目部督責承包商按照公司要求的表單形式申報,報價必須注明該物資詳細的使用時間、部位,品種、材質、品牌、規格和數量。
第二十三條 乙供苗木經物資部批價后,由承包商組織采購,苗木進場驗收由項目部組織,物資部須派苗木主管參加,經項目部、物資部共同簽認的驗收單是乙供苗木驗收合格的依據,同時也是工程管理部審核竣工圖的憑證。
第六節 甲供材料設備的供應
第二十四條 物資主管根據訂貨合同及承包商申報計劃,安排材料設備的進貨。甲供物資計劃的申報時間原則上參照甲方物資采購合同約定的時間,對于合同中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相關約定時,按以下要求時間申報:
(一)、土建材料:
1、鋼材:提前30天申報月度明細供貨計劃(工地收貨時間若有變更,提前5天);
2、進戶門:門框提前20天,門扇提前40天;
3、外墻涂料:國產涂料提前15天,進口涂料提前60天;
4、外墻石材、外墻鋁板:國產材料提前30天,進口材料提前90天;
5、其它材料:提前15天。
(二)、水電材料及機電設備:
1、電線、電纜:提前30天;
2、國產設備:提前30天;
3、進口設備:提前90天;
4、其它水電材料:提前15天。
(三)、景觀材料:
1、苗木:提前15天;
2、景觀石材:普通規格板提前45天;弧形及異型板提前60天;到貨期安排在每年12月-2月份的北方產地的石材,提前90天;
3、芬蘭木、南方松:提前60天;
4、其它景觀材料:提前15天。
(四)、裝修材料:
1、國產材料:提前20天;
2、進口材料:提前90天。
第二十五條 物資部應提前24小時通知工程管理部或施工單位做好材料設備的進場準備工作。
第二十六條 物資部向供應商簽發甲供物資驗收單,由供應商負責送貨到施工現場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工程管理部組織監理、承包商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材料設備的型號、規格、外觀、質量、數量等,驗收合格后,承包商應在4小時內安排卸貨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供物資驗收合格后7天內(須復檢的材料,另加上復檢所需時間),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監理、承包商辦理相關交接驗收手續,并將驗收表單報送物資部。
第二十九條 甲供物資驗收不合格的,原則上承包商可以不予卸貨,由物資部主管負責協調。
第三十條 甲供物資的供應商應隨貨提供產品合格證、質保書等。如需檢驗或試驗,則按材料設備檢驗及試驗的有關規定執行。訂貨前需要檢驗報告的,由物資部負責協調;貨到現場需檢驗或送檢的,按規定可由承包商辦理的,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協調。
需檢驗才能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應存放在指定的驗收場地內。不得使用有效證件不齊全或檢驗試驗不合格的產品。
第三十一條 驗收不合格的材料設備,應由物資主管協調供應商在指定的時間內搬運出存放地點。
因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貨商承擔。可以降級使用的材料設備,須經設計部或工程管理部同意,報工程副總批準。如涉及價格調整,報物資副總批準。
第三十二條 材料數量減少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合同簽訂前,將報價表中總額減少后,再按規定辦理。
(二)合同簽訂后,材料設備未生產出來前,物資主管與供應商協調變更合同。
(三)合同簽訂后,材料設備已生產出來或材料設備已運到工地,物資主管與供應商聯系退貨,如無法退貨,則視責任情況經物資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物資副總批準處理。
第三十三條 材料的品種更改分以下三種情況處理:
(一)合同簽訂前,按規定重新辦理。
(二)合同簽訂后,材料設備未生產出來前或生產出來未發貨前,物資主管與供應商協商取消合同,不能取消合同的,則視責任情況經物資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物資副總批準處理。
(三)合同簽訂后,材料設備已生產出來或材料設備已運到工地,物資主管與供應商聯系退貨,無法退貨的,則視責任情況經物資部經理簽署意見www.dewk.cn后,報物資副總批準處理。
第三十四條 材料設備剩余的處理及甲供物資的調撥:
材料設備剩余時,物資主管負責聯系退貨,無法退貨的,則視責任情況經物資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物資副總批準。
根據現場情況,由物資部在征詢工程管理部意見后,可在承包商之間進行甲供物資的調撥,由物資部開具物資調撥單,經雙方簽字后,轉回物資部調帳。
第七節 款項的支付及資金調撥
第三十五條 合同款項的支付:
(一)機電設備工程合同預付款項及進度款的辦理由工程管理部專業工程師根據物資訂貨合同中有關要求,填寫機電設備工程款項申報表,報工程管理部經理審批,物資部根據合同相關條款審核。
(二)材料款的辦理
1.材料預付款和進度款由負責簽訂該材料合同的物資主管負責辦理。
2.材料結算款辦理流程
:負責簽訂該材料合同的物資主管對結算材料的價格、數量、金額及付款依據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后由其辦理付款手續,后由物資部負責財務的主管進行復核,復核完成后辦理材料入、出庫手續。
3.材料款項付款依據為物資采購合同及相關工作聯系單、甲供物資價格審批表(須附上完整的審批意見)。
4.物資部主管根據承包單位、監理及項目部簽字確認的甲供物資驗收單,填寫物資款項申報表,按公司規定程序報批,并辦理材料的驗收入庫。
(三)機電設備工程付款程序: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管理部經理——物資部經理——預算部經理——財務經理——物資副總——財務副總——總經理(付款50萬以下)——董事會代表(付款50萬及50萬以上)
(四)物資付款程序:物資部經辦人——物資部經理——預算部經理——財務經理——物資副總——財務副總——總經理(付款50萬以下)——董事會代表(付款50萬及50萬以上)
第三十六條 工程管理部根據施工合同、物資采購計劃表及工程進度計劃表,填寫月度甲供物資計劃表,物資部根據月度甲供物資計劃表填寫月資金計劃報預算部。
第三十七條 材料設備進貨的統計:
材料設備進貨的統計由物資部負責,詳細統計已進材料設備的品種、數量、規格、價格及費用承擔單位,付款情況,并將其填入《材料設備采購月報表》,于次月5日前送預算部,財務部,報物資副總,總經理各一份。
第八節 文件管理
第三十八條 物資主管(主辦)負責甲供物資月報表、甲供物資領用月報表、竣工物資表等的填寫,物資部倉庫保管員負責庫存物資報表的填寫。
第三十九條 物資部資料員負責各種往來文件及合同的分類、協理、歸檔、發放,負責各種材料樣本的整理、歸類,并負責材料樣品的保管。
第九節 倉庫管理
第四十條 因工程設計變更等原因造成的多余物資,無法退回廠家。由項目部出具詳細情況說明,經物資部經理及物資副總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后才能辦理入庫及沖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 每月初5日前,物資部負責與材料對庫存帳,做到物、卡、帳相符。
第十節 物業維修管理
第四十二條 工程竣工交付后,物資部負責提供設備維修卡給物業公司,提供設備供貨商或其維修部的相關資料,提供相關配件的價格,配合物管技術部建立維修維護方案。
第四十三條 物業公司維修部申報備品備件,經物管技術部審核并履行公司審批手續后報物資部,物資部負責安排采購。
篇2:物業公司物資采購管理程序
物業公司物資采購管理程序
1.0目的
對物資采購過程及供方進行控制,確保所采購的產品符合規定要求,價格達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麗江花園物業管理公司對服務所需的原材料采購的控制,對供方進行選擇、評價和控制。
3.0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物資采購(各相關部門協助),負責按要求組織對供應采購物資及承包合同的供方進行評價,編制合格供方名錄,對供方的供貨、服務業績定期進行評價,建立供方檔案,執行采購作業。
3.2各部門或機構負責提供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采購物品驗收依據、準則或標準。技術部或使用部門、機構負責采購物品的檢驗或驗證,協助核定分類物品及有關費用支出的價格。行政組織各使用部門的質量信息反饋,對分類物品供應的評價。
3.3財務部負責從資金上保證審批后項目的實施。
3.4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核合格供方名錄,并上報總經理批準。
3.5使用物品的相關部門人員負責對采購物資的質量進行檢測。
4.0定義
4.1采購物資分類,根據對服務質量影響程度分為:
4.1.1A類:次采購金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零星采購。
4.1.2B類:次采購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
4.1.3C類:次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
4.1.4D類:緊急物品采購。
4.1.5E類:所有經常性采購的物品。
4.2供方:提供產品的組織或個人。
示例:制造商、批發商、產品的零售商或商販、服務或信息的提供方。
注1:供方可以是組織內部的或外部的。
注2:在合同情況下供方有時稱為“承包方”。
5.0工作程序
5.1物資采購的審批
5.1.1審批要填寫《用款/采購計劃》,由部門經理確認,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5.1.2E類物品采購需專題報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D類物品由行政部組織,各相關部門協助進行招標,工作程序參照RGPM-7.2.1-B-01執行;C類物品采購由需求部門根據年度費用預算提出采購計劃;B類物品采購需專題報告交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批準后由行政部組織貨比三家,必要時簽訂合同,結果報財務總監、董事長批準;A類物品采購參照B類程序進行公開招標,并簽訂合同。
5.1.3《用款/采購計劃》應清楚寫明物資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申請購買時間、用途、質量要求等。
5.2采購實施
5.2.1行政部負責實施采購,各相關部門協助。對于重要物資,必須在《合格物資供方名錄》中選擇供方。
5.2.2采購前采購員必須對《用款/采購計劃》核實,在與供方溝通前,應確保規定的采購要求是充分的。
5.3采購物資的驗證方式
5.3.1對采購的物資可以有如下幾種驗證方式:
a)由行政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進貨驗證;
b)由本公司在供方現場實施驗證;
5.3.2行政部應在采購文件中規定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
5.3.3驗證活動可包括:檢驗或試驗、外觀檢查、試用、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等方式。根據《采購物資分類明細表》,在相應的檢驗規程中規定不同的驗證方式。
5.4采購信息
采購信息表達擬采購的產品,適當時包括:
5.4.1產品采購批準的要求。
5.4.2對產品的驗收要求。
5.4.3適用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5.4.4其他要求,如價格、數量、交付、人員等。
5.5公司的采購文件
文件包括:《用款/采購計劃》、《采購物資分類明細表》、《采購合同》及附件等,由行政部保管。在與供方溝通前,原則上,應確認采購要求是,應由相應的發放部門負責人對采購要求是否充分進行審批。
5.6對采購物資供方的評價
5.6.1合格供應商的條件
a)有營業執照和相應的經營資格,具備持續穩定的合格產品供貨渠道;
b)具有良好的供應物資業績;
c)具有質量保證能力的證明(必要時);
d)價格合理;
e)服務良好。
5.6.2行政部根據采購物資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對物資的質量、價格、履約率等進行比較,選擇合格的供方,填寫《物資供方評定記錄表》。對同類的供貨物資,應同時選擇幾家合格的供方以作比較。行政部負責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質量記錄。根據供方物資的類別及其質量保證能力,明確對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5.6.3對有多年業務往來的重要物資供方,應提供其質量證明文件和定期檢查記錄,以證實其質量保證能力,適當時包括以下內容:
a)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b)本公司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審核的結果;
c)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顧客的滿意程度調查;
d)供方產品的質量、價格、交貨、服務能力等的檢查記錄;
e)供方的財務狀況及服務和支持能力等。
5.6.4對第一次供應重要物資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書面證明材料外,對物資應經樣品檢驗及小批量試用,證明合格才能供貨。具體步驟如下:
a)新供方根據提供的技術要求提供少量樣品;
b)使用部門對樣品進行驗證,并填寫《物資供方評定記錄表》;
c)樣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樣,但最多不能超過兩次;
d)小批量進貨驗證或試用不合格則取消其供貨資格。
e)樣品驗證、小批量試用均合格的供方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可列入《合格物資供方名錄》;
5.6.5零星采購物資供方,使用部門對其進貨驗證記錄即為對此供方的評價。
5.6.7對連續兩次供應物資有嚴重不合格的物資供方,應取消其供方資格。
5.7對合格供方的定期復評
行政部每年對合格物資供方進行一次跟蹤復評,填寫《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評價時按百分制,質量評分占60%,交貨期評分占20%,其他(如價格、售后服務等)占20%。評定總分低于60(或質量評分低于42),應取消其合格供方資格;如因特殊情況留用,應報管理者代表批準,但應加強對其供應物資的進貨驗證,連續第二次評分仍不合格,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6.0相關文件
6.1《土建維修材料采購標準》RGPM-7.4.1–C-01-01
7.0質量記錄
7.1《用款采購計劃》RGPM–7.4.1–D-01-01
7.2《合格物資供方名錄》RGPM–7.4.1–D-01-02
7.3《采購合同》RGPM–7.4.1–D-01-03
7.4《采購物資分類明細表》RGPM–7.4.1–D-01-04
7.5《物資供方調查表》RGPM–7.4.1–D-01-05
7.6《物資供方評定記錄表》RGPM–7.4.1–D-01-06
7.7《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RGPM–7.4.1–D-01-07
7.8《物資供方評價檔案》RGPM–7.4.1–D-01-08
篇3:學校后勤管理處物資采購及領用規定
學校后勤管理處物資采購及領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提高后勤處管理水平,規范工作流程,建設數字化后勤,根據當前后勤處工作實際,經處委會研究,制定本規定。
一、物資采購
1、采購:
⑴后勤處各科室需購買的物資由各科室提出書面采購計劃(一式兩份),經科長簽字處室負責人批準后,提前兩天交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⑵物業需用物資由物業維修主管或后勤處倉庫管理員提出書面采購計劃經分管處長(或處室負責人)批準后,提前兩天報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⑶學校其他處室(院系)需購買的物資,由購買人寫出申請經本處室及后勤處負責人簽字后,提前兩天報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2、驗收:所購物資應嚴格履行三方驗收制度(即需用人、倉庫管理員、購買人對物資驗收無誤后采購計劃上簽字后方可入庫)和入庫發放制度。(購買的物資必須經過倉庫入庫后執行領用手續,特殊情況除外)
二、物資領用及管理
1、物業維修需用物資必須由物業維修主管到學校倉庫統一領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領用。物業領用的物資必須在一周內對物資使用情況進行說明,(到倉庫管理員處交回“物資使用說明表”)。物業對物資使用情況填寫“物資使用情況說明表”,經學校使用單位證明人簽字蓋章后交倉庫管理員)如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情況說明,倉庫管理員可拒絕物資的再領用,出現不良后果由物業承擔全部責任并根據物業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經濟的處罰。
2、后勤處各科室需用物資的領用必須持“物資領用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處長審核后,倉庫管理員方可進行物資發放,手續不全的不得發放物資。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為加強對后勤處內各類物品的管理,各科室應安排專人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本科室內的低值易耗品進行登記造冊,登記后由處資產管理員進行匯總。各科在工作過程中應及時對各種設備或工具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物品損耗、報廢等其他原因,應及時報告資產管理員及時銷賬。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處
20**年1月1日
物資采購計劃表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
型號
數量
進場日期
預算資金或
特殊說明
申報人: 日期: 審核: 日期:
物資使用情況說明表
物資名稱
使用數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況說明:
維修人: 日期: 證明人: 單位:(章)
物資領用單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備注
領用人: 日期: 科室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