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計量驗收制度
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的財產物資計量驗收管理工作,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作到財產物資的計量真實可靠,實物和價值相符,帳面金額和實存數量相符。保證充分發揮公司資源的潛在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計量驗收
(一)固定資產的計價
公司的固定資產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其帳面原價,并登記入帳:
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購入合同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保險費、報關費、運輸費、安裝成本和有關稅金等入帳。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入帳。
4、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照融資協議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支出入帳。
5、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照原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入帳。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捐贈固定資產發票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入帳,如無發票,按照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入帳。
8、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及外幣借款折合差額,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交付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二)固定資產的驗收
新建、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工程項目竣工后,應按公司規定,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會同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
二、存貨的計量驗收
(一)存貨的計價
1、購入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加增值稅入帳。
2、自制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入帳。
3、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入帳。
4、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捐贈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市場價格等資料確定的價值入帳。
(二)存貨的驗收
1、購入的存貨由采購部門會同倉管部門共同驗收。根據定貨合同與送貨單據進行核對,根據單據所列品名、規格、型號、產地與實物進行核對,檢查商品質量保證書。驗收合格相符后填寫驗收單及入庫單,雙方簽收入庫。
2、自制的存貨,由倉管員按照自制存貨交接清單所列品名、規格、型號與實物進行核對,驗收數量、質量相符后填制驗收單及入庫單。
3、股東投入的存貨,由倉管員按照股東投入存貨交接清單所列品名、規格、型號與實物進行核對,驗收數量、質量相符后填制驗收單及入庫單。
4、接受捐贈的存貨,由倉管員按照捐贈存貨的交接清單所列品名、規格、型號與實物進行核對,驗收數量、質量相符后填制驗收單及入庫單。
篇2:(學校)計劃用水、電計量管理制度
學院(校)計劃用水、電計量管理制度
為安全、經濟、合理使用水電,結合我校水、電用量、費用支出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一、管理原則
1、合理用水用電、計劃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
2、全校用水用電裝表計量,按消耗量計價收費。
3、保證教學、行政工作、師生員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堅持節約用水、用電教育,對不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辦法,浪費水、電的現象進行批評教育。
二、管理職責
學校水電管理由后勤與基建處水電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1、管理全校各部門用水用電工作,負責和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相關工作的協調;
2、組織全校各樓宇水電表具的安裝,按時抄表,并報財務和有關部門;
3、組織用水用電制度的實行,檢查全校水、電設備的完好情況,減少線路損耗,組織實施節水、節電的獎懲工作;
4、組織節約用水用電的宣傳工作。
三、管理責任制
1、教學樓、實訓樓等樓宇用電由教室管理員負責管理,及時關電源總閘。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員負責管理。
3、宿舍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
四、校內各樓宇用水用電都安裝水、電表、按月計量抄錄,監測水電使用情況,水、電表具屬學校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電表具屬學校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
五、校內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學校水電時,需經后勤與基建處批準并安裝水、電表后才能使用。安裝費由用戶承擔,并按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的標準交納水費、電費。
六、學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電爐取暖器等電熱設備。否則,按違章用電處理。
七、違章用水用電處理辦法。違章用水用電處理辦法。
1、公共場所、辦公室、集體宿舍等場所不得私拉電線、使用電水壺、電爐等電熱設備,一經發現,沒收電熱器設備,并罰款200元,私拉電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私拉電線者承擔全部責任。
2、故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工料費I一3倍的罰款。
篇3:第二人民醫院計量治理制度
第二人民醫院計量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治理,切實貫徹《計量法》特根椐有關計量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治理制度:
一、計量器具治理辦法
1、對于醫院使用的所有計量器具,一律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對計量器具做到專人鑒定,做到鑒定有記錄,發鑒定證實方可使用。
3、計量器具定期送計量檢測員鑒定,做到鑒定有記錄,發鑒定證實方可使用。
二、計量人員崗位責任制
1、計量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到隨叫隨到。
2、計量人員要經專業培訓,持有證書。
三、計量器具周期鑒定制度
1、對于各種計量器具要定期強行鑒定,普通器械半年一次,精密器械三個月一次。
2、對于被檢器具要做出評定,如合格、降級使用和報廢等。
3、對被檢器具要做具體記錄,建立計量檔案,發有關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