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有限公司問題研究程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江蘇**房地產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升江蘇**房地產有限公司的管理水平,為公司決策提供參考,現對江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的問題研究,依照以下程序處理。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經辦對公司范圍內問題研究程序。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需要研究的問題分類:
(一)公司會議上提出公司存在的問題
(二)總經辦、管理研究部等行政總經辦門提出需要研究的問題
(三)其它部門提出需要研究的問題
(四)公司常出現的管理錯誤問題
(五)公司的重大決策
(六)其它需要研究的問題
第四條、需要研究的問題收集和討論:
(一)在公司會議上,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需要集體討論的,由總經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討論;
(二)由總經辦、管理研究部等行政總經辦門提出需要研究的問題,由提出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參與討論,并且邀請總經辦人員參加討論;
(三)其它部門提出需要研究的問題,可以直接向總經辦提出,然后再由總經辦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四)公司常出現的管理錯誤問題,由主要責任部門負責組織討論,總經辦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五)公司的重大決策的問題研究,由董事長會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總經辦、行政部派相關員參加。
第五條、需要研究的問題處理辦法:
需要研究的問題必須要有議題,確定議題之后,由組織討論的部門提前三天發給通知給相關需要參加討論的人。通知必須明確時間、地點、討論議題等。對于討論形成的會議紀要,由總經辦或行政部形成會議紀要,總經辦對會議討論中達成的共識進行跟催、考核、組織實施。參與討論的相關人員在開會之前必須準備參與討論的資料。
對于重要決議、立案等,形成研究報告提交至董事會。
第三章附則
第六條本程序的解釋權歸江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總經辦。
第十四條本程序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篇2:因工程遺留問題業主申請減免物業服務費的請示
因工程遺留問題業主申請減免物業服務費的請示
致:z(z總)、z(z總)
由:z物業
抄送:電話:(z)z
日期: 年 月 日傳真:(z)z
頁數:1頁
主題:關于6號樓1座2404房因工程遺留問題申請減免物業服務費的請示
□緊急□請審閱√□請批注□請答復□請傳閱
尊敬的公司領導:
z6號樓1座2404房業主z,于20**年3月29日前來辦理收樓手續,收樓過程中提出墻面不垂直、排水管未接到廚房等工程問題拒絕收樓;后于20**年6月12日再提出“主臥飄窗的窗角滲水”工程問題;最近一次于20**年9月1日前來辦理收樓手續,上述問題除提出廚房排水管安裝外高內低外均已完成整改(具體詳見附件《房屋交接確認表》),但在辦理收樓過程中業主提出申請“其單元的物業服務費自20**年9月1日起計收,同時享受發展商給小區其它業主的兩個月裝修期物業服務費減免優惠,物業服務費實際從20**年11月1日起計收,本人認可20**年9月1日正式收樓?!?/p>
業主收樓過程中提出的工程遺留問題經整改后業主現已同意收樓,為更好處理客戶關系,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建議該單元的物業服務費自20**年9月1日起計收(減免時間為20**年4月1日至20**年8月31日,面積:88m2,小計金額:元),同時享受裝修期兩個月物業服務費減免優惠。
妥否,敬請公司領導批示。
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篇3:業主關注的物業管理問題解答
業主關注的物業管理問題解答
※物業管理知識問答※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
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收費實行政府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政府指導價由省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當地的收費標準。
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服務的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按照政府指導價而定或者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物業管理費的構成?
綜合管理費,包括人員工資及福利.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保險、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辦公費、節日裝飾費、聘請專業人士費用、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
能源費包括公共水、電費的支出,空調費(指商場及寫字樓)、燃油費。
三.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
物業管理可分為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托性的特約服務三類。
1.常規性的公共服務是的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宅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管理的基本項目具體包括:
1)房屋修繕及其,裝修管理等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管理
4)綠化管理
5)治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車輛道路管理
8)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如為業主和住房代收代繳水、電、煤氣費等。
2.針對性的專項服務是物業管理企業事先設立服務項目,并將服務內容與質量、收費標準公布,當住用人需要這種服務時,可自行選擇。
3.委托性的特約服務是為滿足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個別需求,受委托而提供的服務,實際上是專項服務的補充和完善。
四.維修基金的用途?
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基金款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五.物業管理公司的水電費如何分攤?
物業管理公司的水電應獨立設表計費,不應分攤到管理費中去。
六.怎樣成立業委會?
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七.業委會成立時,空置單位是否有選舉權利?
有,因為業主委員會由住宅小區所有業主推舉組成。業主是指本區物業的所有權人,而空置單位的所有權人是發展商。因此發展商具有選舉權利。
八.編制管理預算的作用?
作用是厘定來年之管理費收入,以達到收支平衡,避免出現虧損。
九.什么是《管理公約》?其主要內容是什么?
《管理公約》是物業管理公司與轄區內的業主在意愿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協定、簽署的契約,對協議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豆芾砉s》一般由物業管理公司擬訂,經業主同意并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管理公約》應定期進行修訂。它的主要內容包括:
1)物業公司的名稱、管理范圍、服務內容和管理權限、職責;
2)物業管理公司與轄區的業主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3)開發商的權利和責任;
4)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產生和職責;
5)大廈受人力無法控制而損壞時的約定。
十.什么是《業主公約》?其產生的程序如何?
《業主公約》是一種公共契約,屬于協議、合約的性質,是由全體業主承諾的,并對全體業主(包括非業主使用人)有共同約束力的,關涉業主的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等方面權利、義務的行為守則。
《業主公約》是物業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的基礎性文件。它一般是由業主委員會依據政府制定的示范文本,結合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補充,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業主簽字生效。以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的修訂,則只需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即生效。
十一.何謂“按時”繳交物業管理費?
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以及《業主手冊》、《物業管理公共契約》等有關規定,物業管理費按月計收,各業主需在每月的五號前繳交當月物業管理費。
十二.若拖欠物業管理費將會承擔什么責任?
對逾期繳交物業管理費者,物業管理公司可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按每日累計欠交管理費額2%加收滯納金;對拖欠達兩個月以上的,物業管理公司可由業主聯合會授權對欠費單元實施停水措施;對仍不交付者,可累積計帳,在物業轉讓時,由房地產交易機構代為扣除;物業管理公司也可報業主聯合會同意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對經常外出者,有什么方便的途徑繳交物業管理費?
為方便業主繳交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提供了多種交費方法,業主可據實際情況加以選擇:
以現金、支票(港幣或人民幣)親臨管理處交費;各管理處現已設“銀聯通”,業主亦可憑“卡”收費;
國內業主可通過銀行匯款到管理處帳戶;
香港業主可憑交款單到指定銀行交費;
如銀行開設儲蓄代交管理費業務,業主到管理辦理有關委托手續后,即可由銀行定期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