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抗生素合理使用原則
一、嚴格掌握抗生素的適應證、禁忌證,以及藥物的配伍禁忌,根據藥物敏感實驗,選擇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嚴格掌握與控制預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過程中,注意監測其耐藥性的變化,密切觀察菌群失調的先兆。
三、盡量減少抗生素的使用不當和對其的依賴性。
四、已確定為病毒性疾病或疑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發熱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學診斷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響臨床典型癥狀的出現和病原體的檢出。對于病情特別嚴重的細菌感染患者,在抽血送培養后,可試選抗生素,待細菌培養結果出來,再按藥敏指導用藥。
六、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應用抗生素。抗菌藥物的局部應用,易造成耐藥菌株的產生,引起皮膚的過敏反應,尤以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宜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等。
七、聯合使用抗菌素,必須有嚴格的指征。聯合使用抗生素,應能達到協同或相加的作用,并達到減少藥量、減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產生的目的。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特別是起無關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聯合用藥的指征是單用一種抗生素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包括敗血癥、細菌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等)、混合感染、頑固性感染及需長期用藥防止細菌產生耐藥的情況。一般以二聯為宜,β-內酰胺類與氨基糖甙類宜聯合應用。
八、選用抗生素要嚴格掌握適應癥。
(一)應根據細菌培養和藥敏結果選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盡量能避免應用廣譜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藥群失調,而導致耐藥菌株的產生。
(三)對于感染特別嚴重者,可選按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擇抗生素。
(四)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障礙者,應謹慎選用抗生素及酌情調整給藥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應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給藥。靜脈滴注時,抗生素之間,抗生素和激素,維生素及血管活性藥物之間,均可發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響,甚至產生毒性反應。抗生素的給藥時間及方法要視其血藥濃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藥劑科應定期統計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類型。按規定對某些抗生素實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據本院常見病原菌的耐藥譜,調整用藥,以保證抗生素的活力和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
十一、嚴格控制抗生素的預防使用。
(一)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生素作為預防感染的手段。
(二)對無感染跡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腦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襲性操作者,不必預防性使用抗生素。
(三)風濕性或先天性心臟病患者手術前后,可預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流行性腦膜炎流行期間,為了減少帶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胺類藥物,可考慮應用抗生素。
(四)外科手術的預防性用藥。
抗生素的預防性應用,主要用于手術中組織損傷嚴重、手術時間及疑為受細菌污染的手術。患者身體衰弱及免疫低下且對院內感染易感者,手術前預防用藥,可以提高抗生素在手術中的血藥濃度,一旦有細菌侵入,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十二、一般感染時,抗生素使用至體溫正常或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停藥,對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療的病人,用藥后72小時臨床療效不顯著者,應根據藥敏結果選用其它敏感藥物。
十三、為預防抗生素過敏反應的發生,在使用β-內酰胺類,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等抗生素前,要詢問有無過敏史,并做皮內試驗。氨基糖甙類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內試驗。
十四、為了安全有效地使用抗生素,充分發揮藥物的治療作用,減少毒副作用,經查證有關資料并結合臨床工作實際,對我院臨床使用的頭孢菌素抗生素作敏試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第一代頭孢菌素:頭孢唑啉頭孢拉啶
第二代頭孢菌素:頭孢呋辛
第三代頭孢菌素:頭孢他啶頭孢哌酮鈉頭孢噻肟鈉頭孢替唑鈉頭孢曲松及其?內酰胺酶抑制劑的復方制劑
以上頭孢菌素抗生素在使用前,均須按常規由經治醫生詢問青霉素過敏史并以500ug/ml的本藥液作皮試,凡本藥過敏者禁用,有青霉素過敏史者慎用,嚴重青霉素過敏者或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者禁用,并在病歷上做好記錄。
使用頭孢類抗生素時,應由醫生明確告知病員,若皮試結果為陽性,不能使用該藥,病員應承擔已經開封的該瓶(安瓿)藥物的費用。
附:為了操作方便建議使用如下皮試液配制方法:
取0.5g的頭孢菌素1瓶,加滅菌生理鹽水10ml(50mg/ml),抽出0.1ml(5mg),加滅菌生理鹽水10ml(0.5mg/ml),抽取0.05mg(0.1ml)注入皮內,觀察方法和標準與青霉素皮試相同.
篇2: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抗生素合理使用原則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抗生素合理使用原則
一、嚴格掌握抗生素的適應證、禁忌證,以及藥物的配伍禁忌,根據藥物敏感實驗,選擇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嚴格掌握與控制預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過程中,注意監測其耐藥性的變化,密切觀察菌群失調的先兆。
三、盡量減少抗生素的使用不當和對其的依賴性。
四、已確定為病毒性疾病或疑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發熱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學診斷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響臨床典型癥狀的出現和病原體的檢出。對于病情特別嚴重的細菌感染患者,在抽血送培養后,可試選抗生素,待細菌培養結果出來,再按藥敏指導用藥。
六、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應用抗生素。抗菌藥物的局部應用,易造成耐藥菌株的產生,引起皮膚的過敏反應,尤以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宜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等。
七、聯合使用抗菌素,必須有嚴格的指征。聯合使用抗生素,應能達到協同或相加的作用,并達到減少藥量、減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產生的目的。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特別是起無關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聯合用藥的指征是單用一種抗生素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包括敗血癥、細菌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等)、混合感染、頑固性感染及需長期用藥防止細菌產生耐藥的情況。一般以二聯為宜,β-內酰胺類與氨基糖甙類宜聯合應用。
八、選用抗生素要嚴格掌握適應癥。
(一)應根據細菌培養和藥敏結果選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盡量能避免應用廣譜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藥群失調,而導致耐藥菌株的產生。
(三)對于感染特別嚴重者,可選按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擇抗生素。
(四)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障礙者,應謹慎選用抗生素及酌情調整給藥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應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給藥。靜脈滴注時,抗生素之間,抗生素和激素,維生素及血管活性藥物之間,均可發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響,甚至產生毒性反應。抗生素的給藥時間及方法要視其血藥濃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藥劑科應定期統計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類型。按規定對某些抗生素實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據本院常見病原菌的耐藥譜,調整用藥,以保證抗生素的活力和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
十一、嚴格控制抗生素的預防使用。
(一)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生素作為預防感染的手段。
(二)對無感染跡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腦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襲性操作者,不必預防性使用抗生素。
(三)風濕性或先天性心臟病患者手術前后,可預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流行性腦膜炎流行期間,為了減少帶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胺類藥物,可考慮應用抗生素。
(四)外科手術的預防性用藥。
抗生素的預防性應用,主要用于手術中組織損傷嚴重、手術時間及疑為受細菌污染的手術。患者身體衰弱及免疫低下且對院內感染易感者,手術前預防用藥,可以提高抗生素在手術中的血藥濃度,一旦有細菌侵入,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十二、一般感染時,抗生素使用至體溫正常或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停藥,對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療的病人,用藥后72小時臨床療效不顯著者,應根據藥敏結果選用其它敏感藥物。
十三、為預防抗生素過敏反應的發生,在使用β-內酰胺類,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等抗生素前,要詢問有無過敏史,并做皮內試驗。氨基糖甙類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內試驗。
十四、為了安全有效地使用抗生素,充分發揮藥物的治療作用,減少毒副作用,經查證有關資料并結合臨床工作實際,對我院臨床使用的頭孢菌素抗生素作敏試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第一代頭孢菌素:頭孢唑啉頭孢拉啶
第二代頭孢菌素:頭孢呋辛
第三代頭孢菌素:頭孢他啶頭孢哌酮鈉頭孢噻肟鈉頭孢替唑鈉頭孢曲松及其?內酰胺酶抑制劑的復方制劑
以上頭孢菌素抗生素在使用前,均須按常規由經治醫生詢問青霉素過敏史并以500ug/ml的本藥液作皮試,凡本藥過敏者禁用,有青霉素過敏史者慎用,嚴重青霉素過敏者或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者禁用,并在病歷上做好記錄。
使用頭孢類抗生素時,應由醫生明確告知病員,若皮試結果為陽性,不能使用該藥,病員應承擔已經開封的該瓶(安瓿)藥物的費用。
附:為了操作方便建議使用如下皮試液配制方法:
取0.5g的頭孢菌素1瓶,加滅菌生理鹽水10ml(50mg/ml),抽出0.1ml(5mg),加滅菌生理鹽水10ml(0.5mg/ml),抽取0.05mg(0.1ml)注入皮內,觀察方法和標準與青霉素皮試相同.
篇3:淺談如何合理使用小區專項維修資金
淺談如何合理使用小區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是伴隨著城市化發展而產生的資金形式,它關系到小區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關系到全體業主和社會公共利益。建立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相當于是給住房建立的“醫療保險金”。現結合古北新城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實際使用和管理情況,談幾點個人的看法。
一、了解專項維修資金的性質及使用范圍
對業主而言,首先要對維修資金有一個理解和認識,維修資金產權屬于全體業主,在業委會成立后委托物業公司代為管理,是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過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專項維修資金為物業的正常使用和更新改造提供了強有力的經濟保障,從而避免了直到出現問題時再“找米下鍋”的現象。
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界定為:1、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由該業主承擔。2、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的和改造費用,由整幢樓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3、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建筑面積比例共同承擔。4、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屬個人行為造成損失的,其維修、更新的和改造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二、物業管理企業應讓業主及時了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
大部分的業主一般只關注物業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秩序維護、清潔綠化和物業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等一些問題,但對所處物業房屋設施、共用設備的情況和相關知識了解甚少。這就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告知物業的基本狀況、設施設備的相關知識和實際運行狀況。
如古北新城一期由于地勢下沉及使用年限等因素,污水管老化生銹,上水管漏洞百出,再不維修將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用水。但由于部分業主對業務了解甚少,認為維修資金是自己的錢,此類改造應由開發商出資(當時已過保修期),影響用水應由物業公司全權負責,因此堅決反對改造。物業公司及時與業委會溝通,在業委會委員所在樓做試點改造,結果挖掘出來的水管已腐爛不堪,見此情形業主們反應強烈,紛紛到業委會要求立即改造。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牽頭就此事召開了業主代表協調會,會上,物業公司對小區上水管、污水管的現狀作了詳細的說明,并對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做了解釋,終于取得了大部分業主的認可。之后,又召開了業委會、物業公司和施工方會議,對施工方案、選用材料作了明確的規定,并在征得每幢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后做預算報業委會以審核通過。此舉運用了人性的手段,不斷地溝通、聯系、協調,終于解決了困擾業主已久的下水管暢通問題,并得到全體業主的認可。
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發生異常情況,物業管理企業應盡快告知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及時落實處理。
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突發故障、存在重大隱患或超過保修年限時,物業公司應在第一時間告知業主,及時與業主委員會溝通,如果符合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的條件,應應按規定做好交錯審批、維修落實工作,確保物業的正常使用功能。
如由于古北新成西塊開發較早,智能化系統不夠完善,監控錄像癱瘓,存在安全隱患。物業公司向業委會反蚋了該情況,業委會也覺得關乎業主安全問題,有必要引起重視。經與物業公司幾次溝通,并召開了業主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對小區的監控系統進行履行。物業隨即向業委會提交了幾種可供選擇的維修方案及費用預算,通過對維修價格、維保能力、施工方公司概況等多方面的評估,用招投標的形式擇優選用了一家合適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將原本癱瘓的監控系統修復,重新投入了作用。同時,物業要求業主加強自我防范意識,雙管齊下,共同做好小區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物業管理企業須嚴格執行資金管理、作用等相關規定,按程序做好各項審批工作。
1、根據相關規定,專項維修資金應嚴格依照“專戶存儲、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