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費用管理,在保證員工出差有個良好工作條件的前提下,節約開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差類型分為以下四類:
(一)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商務活動;
(二)公司批準參加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各類會議、培訓等;
(三)其他經過公司批準的公務活動;
(四)因公出國的費用,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寫明出差事由、主要地點、路線、時間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經本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簽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依據。
外出參加培訓需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并持經審核的外出培訓審批單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第四條 員工預借的差旅費,必須及時報銷,出差返回后15個工作日內報銷,不得拖欠,逾期不報的從下月工資中扣回,原借款未報銷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條 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報銷的上限標準:
職務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員、首席研究員、總工程師、首席營銷員
飛機、火車軟臥
中層管理人員、主任工程師、副主任工程師、主任研究員、支部書記
飛機、火車硬臥
一級、二級研究員;一級、二級工程師;主管;高級操作員、操作技師;銷售分部經理
單飛、火車硬臥
其他人員(包括臨時工和靈活用工)
火車硬臥
注:(一)其他人員從昆明出發,特殊情況如攜帶貴金屬、打折機票接近當日火車票票價的,需乘坐飛機的應在出差報告中說明原因,并經主管領導簽批。從昆明出發機票一律由黨政辦統一購買,并由黨政辦經辦人簽字后方可作為報銷憑據。
(二)員工出差期間,乘坐火車硬座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30%計發補助費。
第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不超過標準總額據實報銷,住宿補助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發。
第七條 員工出差的住宿費報銷標準: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員工應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按下列辦法報銷:
崗位 省外 省內 一般地區 特殊地區
2、員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www.dewk.cn,每日按下列標準報銷
到達目的地 住宿費報銷標準 一般地區
憑票報銷,低于120元(含120元),按票面金額據實報銷;高于120元,按120元報銷,超出部分均不予以報銷
特殊地區
憑票報銷,低于150元(含150元),按票面金額據實報銷;高于150元,按150元報銷,超出部分均不予以報銷
注:(一)以上住宿費報銷均以合法票據為報銷依據。
(二)特殊地區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廣州和海南省的海口市。
(三)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天數計發,住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每天40元計發。
(四)員工出差期間,夜間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住宿費按每夜40元計發。
(五)兩個以上(含兩個)員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須一起報銷差旅費,不得分開報銷。
第八條 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天20元計發(營銷人員按每天30元計發),不再憑票報銷。如特殊情況須據實報銷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再實行包干辦法;如攜帶貴金屬的員工,可按次憑票報銷交通費,并扣除當日交通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員工,不再報銷交通費。已享受當日交通費補助的員工,不再報銷由機場到市內的大巴票。
第九條 員工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
省外 省內 一般地區 特殊地區 市、縣
40.00 50.00 20.00
注:(一)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區計發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發生業務接待費必須經請示批準,并按實際發生金額扣除當天伙食補助費后給予報銷。
(三)員工出差發生的業務接待費必須和差旅費一起報銷,不得單獨報銷。
(四)出差云錫及附屬廠礦,提供食宿的,不計發補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內標準計發伙食補助,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按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長期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實憑據報銷,不計發伙食補助費,途中按出差規定報銷。會議期間不安排伙食,按出差伙食補助包干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員工外出參加短期學習、培訓,期限不超過30日,學習和培訓期間不計發伙食補助費,但學習、培訓地點在本市,而又未安排食宿的,需附相關證明,可按每天10元計發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 因工作需要,員工短期在外地出差,時間超過30天(含30天),實行以下補助標準。
1、住宿費包干標準:
內容 標準 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為憑票報銷,低于80元(含80元),www.dewk.cn按票面金額據實報銷;高于80元,按80元報銷,超出部分均不予以報銷
不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為憑票報銷,低于100元(含100元),按票面金額據實報銷;高于100元,按120元報銷,超出部分均不予以報銷
2、伙食補助標準:人均每日
10元,不再憑票報銷。
3、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第十二條 新錄用的員工,可報銷由原單位或原學校到公司的路費、行李托運費,路費按火車硬臥憑據報銷。
第十三條 享受探親假員工在探親期間的往返路費報銷規定:
1、員工每年一次探親的可據實報銷往返路費,四年一次探親的,按本人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的30%部份自理,超出部份據實報銷。
2、員工探親路費按火車硬座車票憑據報銷,年滿50周歲的,可按火車硬臥車票憑據報銷。
3、探親期間發生的路費無法提供火車硬座或硬臥票據的,應出具相應車次票價證明作為報銷依據。
4、探親假類型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方可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差期間辦理私事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為辦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業務出差,按高管人員標準報銷。
第十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必經路線的車票遺失,必須作出情況說明并有證明人證明,經部門領導簽字,報主管副總審批后,按原車票金額的90%報銷。
第十七條 員工因公出國,按國家有關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差旅費管理辦法由黨政辦負責制定和審核。
第十九條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篇2:休閑會館差旅費標準報銷管理辦法
休閑會館差旅費標準及報銷管理辦法
為提高出差辦事效率,加強費用管理,統一差旅費補助標準,現結合會館實際情況,制定此制度:
一、因公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申請書,注明出差事由、出差人數、所去地點、預計天數、借款金額及借款人簽名等事項。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再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待出差返回后,經辦人應及時將所有費用單據按規定標準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經會計審核、財務部長審批后,五日內到出納處報帳。前帳未清,后帳不借。逾期未還者,財務有權直接從下月工資中扣除欠款。
二、出差人員根據職務的不同,分為四級。如下:
A級董事長、總經理
B級各部長、營業部經理
C級各部門主任
D級其他人員
三、差旅費用標準
(一)交通費用標準
級別可乘坐交通工具
A飛機、軟臥、輪船一等艙及以下標準
B硬臥、輪船二等艙及以下標準
C硬座、輪船經濟艙及以下標準
D硬座、輪船經濟艙及以下標準
說明:1、凡下級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上級人員標準交通工具的,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2、C級和D級人員乘車,從晚上八點到次日七點之間在車上過夜四小時以上的,以及連續乘車超出八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交通費按以上標準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負。
(二)住勤費用(含食宿費、市內交通費、出租車費、郵電通訊費)標準
目的地出差人員住勤補助(元/日)
ABCD
直轄市、經濟特區及經濟發達城市30020**50120
省會城市或各省最大城市250150130100
經濟較發達地區20**3010080
500公里以內及欠發達地區1501008060
說明:1、出差目的地按以上分類,如有重疊按高一級標準處理。
2、出差人員住勤費用按以上標準補助,不實報實銷。天數既算頭也算尾,包括在途天數和住勤天數,當日到達目的地的按一天計算。一日走兩地其住勤按最終目的地計算。
3、公司派往外地培訓、學習人員,除按上述規定實報實銷外,培訓費、住宿費由會館統一安排支付,其他費用不予報銷。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貼20元。
4、當天出差當天返回的(東河、青山、昆區、九原區除外),按上述標準50%計算補貼。
四、其它規定
1、凡需帶車出差者,必須報請本公司總經理批準。車輛所產生的過路、過橋費憑票實報實銷,油費按實際公里數由所在會館總經辦審核。汽車修理費需按報總經理批準的報銷額度報銷。
2、出差期間因業務原因,需住三星級(含)以上標準酒店或需支付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告知會館總經理取得同意,事后憑票經會館總經理批準報銷額度給予報銷。
3、對借出差之便旅游或繞道探親訪友的,須事先報請會館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成行。其由此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也不享受任何補助,多占用的實際天數按事假作扣款處理。
4、隨從上級領導出差者,其差旅費標準與所跟從的上級領導的標準一致。
5、員工市內辦事,自己解決交通工具或乘坐公共汽車。會館原則上不再報銷出租車票,如有急事確實需要打車去辦理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財務才可報銷。
篇3:黨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黨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1、標準:按市財政局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2、預借差旅費。因公出差學習、考察,可根據人數、天數、路線、旅程作出概算,由出差人填寫借據,按批準權限,由校領導批準,回校后十天內結算,逾期不還或還不清者,財務室將從個人收入中扣還。
3、審核、報銷差旅費時,報銷人按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連同車船票、機票、住宿發票交會計審核簽字后,按開支審批權限批報。
4、差旅費中不能報銷出租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小汽車的,回校后向會計和校領導說明理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5、出差期間參觀、游覽各種娛樂場所的費用,不準報銷。
6、因公臨時出國及赴港、澳人員的費用,開支標準必須嚴格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7、伙食、公雜、零用費補助已按規定實行包干的,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