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支付中心違反內控制度責任追究制度
一、追究范圍
中心全體會計人員
二、追究內容
1、態度不認真,不履行審核職責,資金支付出現差錯的;
2、計算機操作不規范,導致系統紊亂、數據丟失的;
3、提供會計信息有誤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4、工資計算不準確,影響個人收入的;
5、算賬、核票不細心,報銷支出有誤的;
6、印鑒、票據管理疏忽,發生丟失或盜用的;
7、與銀行對賬不及時,未達賬項不予調整的;
8、檔案資料保管不慎,出現丟失、損毀的;
9、與服務單位同通作弊、違規辦理報賬業務的;
三、追究方式
1、中心稽核督查發現有上述問題的,視情節責令改正;短缺現金,責任人如數賠償。
2、工作不精心,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報批評,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列為最差。
3、工作出現嚴重失誤,不能勝任會計工作的,從重處理,建議調離會計核算中心。
篇2:某大學加強校內控煙工作實施辦法
大學加強校內控煙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教體藝廳[20**]5號)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章 控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學校成立控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后勤管理處處長擔任,成員由后勤管理處、沙河校區管理委員會、宣傳部、校醫院、工會、離退休工作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機關行政辦公室、資產管理處、附屬中學、附屬小學負責人組成,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后勤管理處。
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控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學院的控煙工作,組織開展控煙宣傳教育活動。
第三條 后勤管理處負責學校控煙工作的組織,負責學校控煙工作兼職監督員的組織和培訓,負責校區內吸煙區設施的建設。
第四條 沙河校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沙河校區控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學院的控煙工作,組織開展控煙宣傳教育活動。
第五條 宣傳部負責制定符合我校實際的控煙宣傳方案,負責利用世界無煙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并通過宣傳欄、展板、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開展控煙宣傳。
第六條 校醫院負責組織控煙工作宣傳和健康教育,指定專門醫生負責戒煙咨詢工作,鼓勵或幫助學校師生戒煙。
第七條 工會、離退休工作處負責向教職工和離退休教職工宣傳吸煙的危害性,倡導和幫助吸煙教職工和離退休教職工戒煙,積極推薦長期吸煙的教職工和離退休教職工就診。
第八條 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處負責制定學生控煙宣傳教育方案,負責利用新生入學教育、課堂、講座等形式對新生開展控煙教育,負責學生控煙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 機關行政辦公室負責學校機關及直屬機構控煙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大運村學生公寓控煙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附屬中學、附屬小學負責制定中小學生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方案,利用宣傳欄、展板等形式宣傳吸煙的危害性,使中小學生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和習慣。
第三章 建立控煙制度
第十二條 學校將控煙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
第十三條 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指定吸煙區以外區域吸煙,非吸煙區無煙蒂。
第十四條 校園內重點區域,如大門、教學樓、宿舍樓、實驗室、行政辦公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室內運動場、圖書館、教職工和學生食堂、接待室、樓道、衛生間等有醒目的禁煙標識。
第十五條 校園內非吸煙區不得擺放煙灰缸及其他煙具。
第十六條 校園內禁止煙草廣告和變相煙草廣告。
第四章 建立控煙責任制
第十七條 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控煙責任人,負責落實、監督檢查本單位控煙工作。
第十八條 公共區域管理單位負責人是本轄區控煙責任人,負責轄區內控煙工作的落實。
第五章 加強控煙教育和監督
第十九條 各單位領導應率先垂范,帶頭控煙。教師在學校的控煙活動中要以身作則,通過自身的戒煙,教育、帶動學生自覺抵制煙草的誘惑。教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不接受學生敬煙,不向學生遞煙,發現學生吸煙,及時進行勸阻和教育。
第二十條 師生員工均有履行控煙的職責,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不吸煙,并相互監督。師生員工均有對在校園內違反控煙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兼職控煙監督員,實行控煙巡視監督制度,發現有師生違規在禁煙區吸煙時,及時進行勸阻。
第二十二條 學校定期組織對各單位控煙工作進行檢查,每年至少兩次。
篇3:工會財務內控制度
工會財務內控制度
1、工會會計負責對工會預算的執行和對工會經費收支活動進行反映、核算和監督。會計核算應當以工會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反映工會的各項經濟活動。
2、工會經費的管理和核算要嚴格按工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規定允許支出的范圍規范使用。工會財務預算內的支出必須由工會常務副主席一支筆審批和審核。
3、工會會計、出納要分設;錢帳、物要分管;支票保管與印章保管要分離。
4、會計主管負責對原始憑證的單據名稱、填制日期、報銷內容、數量、單位、金額、公章和填制人簽單等進行審核。
5、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或付款憑證收款或付款,對收、付款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加蓋“收訖”或“付訖”日戳,并簽字以示收付。要保證現金、支票和會計記錄的收付、記帳及時正確和安全。
6、支票要嚴格管理。一般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特殊情況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廢日期,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登記完畢,核對其發生額與收、付款憑證的合計金額,銀行日記帳要每季與開戶行對帳。
8、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每月一結帳,并填報資產負債表。
9、記帳人員要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設置會計總帳和明細帳,按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填制記帳憑證,做到及時、準確。重要會計事項應經會計主管人員審核簽章后,方能登記帳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