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處理標準
*商場保安人員在執勤中發現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如盜竊、行兇傷人、斗毆鬧事等,應一面用對講機報告保安部,一面按保安人員規定的職責,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繼續,必要時可采取正當防衛措施制服行為人。
*要保護好現場,留住違法犯罪行為人,在無法留住情況下要記住其姓名、身份及其基本特征,以便保安部來人調查處理。
*如只是可能有違法犯罪的跡象,包括酗酒耍瘋、舞場起哄、男女不正常的勾搭等,應注意觀察以防進一步發展,同時報告保安部請求派員前來加強管理,必要時可對有關人員進行正面宣傳教育,宣傳商場有關規定,一般不要輕易干涉他們的行動。
*對閑雜人員進入保安區,可禮貌地上前詢問,或婉轉地告知此地不宜停留,讓其自行離去。發現上述情況時,一般不宜過于糾纏、橫加盤詰而分散保安本職工作精力,造成不良影響。如確有可疑,可先將其穩住,然后報告安全部派員來處理。
篇2:醫院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公示制度
醫務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公示制度
為自覺接受患者與社會的監督,進一步加強醫務人員依法執業、依法行醫和規范執業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范,相關職能部門要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示。
二、公示范圍: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醫務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則予以公示。
1、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和尚未辦理執業注冊(或執業變更)以及未取得處方權的醫師擅自獨立執業,造成不良后果的;
2、違反診療護理操作常規,造成醫療事故并賠償的;
3、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4、隱匿、偽造或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5、未經親自診察,簽署診斷、治療等證明文件或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6、無故不及時參加會診或搶救,造成不良后果的;
7、違反臨床合理檢查、合理用藥規定,開大檢查、大處方或不按規定使用抗生素、毒麻藥品、精神藥品,情節較重的;
8、未經醫務部批準,擅自到院外會診或行醫,造成不良影響的;
9、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10、違反衛生行業紀律“八不準”,情節較重的;
11、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患者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12、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不服從上級有關部門調遣的;
13、發生醫療事故或發現傳染病疫情,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三、公示方法:在院醫療工作簡報上公示。
四、除公示外,對違反醫院有關規章制度的醫務人員,將按照,《醫院員工獎懲辦法》處理。
五、設立投訴電話和舉報箱,接受病人及家屬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篇3: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職責
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為充分發揮學校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形成對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要求,對E中學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規定如下:
一、發揮學校教育的特點,積極指導、督促學校各部門、處、室將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生理健康教育納入相關課程,把預防學生違法犯罪作為綜合考核評價學校各部門處室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
二、學校各部門處室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學校要聘任法制教育的專職或兼職教師和法制副校長。針對青少年特點,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違法犯罪教育活動,做好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幫教轉化工作,對于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前,不得取消其學籍。
四、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積極協助、會同上級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學校各部門處室要積極探索學校教育和社區教育相結合的路子,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協助、支持社區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應積極組織形式多樣的講座、培訓活動,指導教師、家長和其他監護人相互配合,有效開展預防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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