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公司生產和服務運作控制程序
1目的
對生產和服務過程進行有效控制,以確保滿足顧客的需求和期望。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產品的形成、過程的確認、產品的防護及放行、產品交付和適用的交付后的活動、標識和可追溯性、顧客財產的控制。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指導車間進行生產和過程控制,負責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編制必要的作業指導書,負責產品的防護。
3.2技質部負責編制相應的工藝規程。
3.3生產部經理負責《月生產計劃》的審批,負責設施采購的審批。
3.4技質部負責產品驗證和標識及可追溯性控制。
3.5綜合部負責產品的交付及售后服務工作。
4程序
4.1獲得規定產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4.1.1技質部根據產品要求編制相應的工藝文件、操作規程。
4.1.2對關鍵過程和特殊過程應編制作業指導書,其他情況下如必要時也應編制作業指導書,并對生產設備進行鑒定。
4.1.3特殊、關鍵過程的操作人員必須是取得資格認可的。
4.1.4生產計劃
a.)生產部根據獲得的生產信息,考慮成品庫存情況,結合車間的生產能力,《生產計劃》,并發放至相關單位作為采購、生產等的依據。《生產計劃》為滾動計劃,將隨供應、生產、銷售等情況的變動進行修改,執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
b.)車間主任根據《月生產計劃》安排生產,向倉庫領取所需物料;并統計每天生產情況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每月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制定下月計劃的參考。
4.2過程確認
4.2.1生產流程(見圖1)
4.2.2特殊過程
4.2.2.1 產品加工缺陷僅在后工序才能暴露出來,或者本工序無法測量需實施破壞性測量才能得出結論的;
4.2.2.2本公司無特殊過程,若有特殊過程,特殊過程應:
a.制訂評審和批準所規定的準則和方法。
b.對人員資格及設備的認可。
c.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秩序。
圖1
d.保持適當的記錄。
e.必要時對以上各條再次確定。
4.3 使用合適的生產服務設備,并安排適宜的工作環境;應按規定對設備
進行維護保養,執行《設施和工作環境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
4.4對生產服務運作實施監控,配置適用的測量與監控裝置,執行《測量和監控裝置的控制程序》;生產中要認真做好自檢(操作工自己檢驗)、首檢(技質部人員檢驗)、巡檢(技質部人員檢驗),并作好相應記錄。有首檢必需是在批量生產前抽樣檢驗,需經檢驗合格,檢驗員簽字認可后,方可批量生產;對產品的放行應執行《過程和產品的測量和監控程序》的有關規定。
4.5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
4.5.1根據需要或在投料時,生產部應在流轉單上注明批次號,作為流轉中的標識,當產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組織應進行追溯。
4.5.2技質部應該規定所有狀態標識的方法,并對其進行有效監控;負責將不同狀態的產品分區擺放,負責對所有標識的維護。
4.5.3產品標識及可追溯性
在有追溯性要求時,追溯時可按下列程序進行追溯:
a.)查出該批產品的批次號,通過批次號上的時間和生產工人查出流轉單,從流轉單上可以得知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
b.)根據該產品的批次號,可查出該批產品零部件組件的生產時間和生產者,以此類推。
4.5.4產品狀態標識分為:
a.)待檢;
b.)已檢:合格、不合格、已檢待判。
其中不合格又分為:"退貨"、"讓步接收"、"返工"、"返修""報廢"。
4.5.5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
標識的方法:標牌、標簽、區域、印章、合格證。并規定為紅色表示廢品,黃色表示不合格品,白色表示待檢品,蘭色表示合格品。
4.6顧客財產的控制
我公司的顧客財產是顧客提供的產品,按以下的方法進行控制:
4.6.1顧客的財產應按顧客指定的用途使用,未經顧客同意不得擅自挪作它用或處理,如發生遺失、損壞或不適合使用時應向顧客
報告,并保存記錄。
4.6.2 顧客知識產權的控制
對于顧客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技術、產品規范、設計圖樣、管理或商業機密等信息,應進行保密控制。對顧客提供的有關產品技術文件等,應按內部受控文件進行控制。
4.7產品防護
4.7.1 產品交付前應采取保護措施,確保產品質量。
4.4.7.2 經常檢查庫存產品的質量,因庫存時間超過六個月或其他原因產生懷疑時,應提請技質部進行復檢,并加強保護措施。
4.7.3產品搬運的控制
產品所在現場的負責人根據產品的特點,配置適宜的搬運工具,規定合理的搬運方法,應考慮:
a.)不得破壞包裝,防止跌落、磕碰、擠壓;
b.)應按照包裝箱外標識的要求進行搬運;保持搬運通道暢通;搬運過程中注意保護好產品,防止丟失或損壞;
4.7.4包裝控制
a.)技質部負責確定包裝材料、包裝設計和要求,必要時編制相應的包裝作業指導書;
b.)車間包裝工在包裝過程中應注意核對產品合格證;保持產品外觀清潔、完整;按裝箱單核對裝箱配件及各種技術文件;包裝后應加上正確的標識。
4.7.5貯存控制
a.)綜合部和生產部編制成品庫和原材料庫的倉庫管理制度,規范倉庫的管理,按規定碼放,對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物品,要明確標識有效期,保證先進先出;
b.)倉庫應配置適當的設備(消防設備等),以保持安全適宜的貯存環境;
c.)對貯存物品的環境及安全有明確要求;
d.)所有貯存物品應建立材料卡和臺帳,倉庫每月定期盤點,做好帳務清理,保持帳、卡、物一致;倉管員應該經常查看庫存物品,發現異常及時通知技質部進行復檢確認、處理。
4.7.6交付控制
a.)綜合部根據銷售要求辦理出庫手續,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嚴禁多發、少發、杜絕錯發。發貨時,對外箱包裝質量進行檢查,確保途中產品不受到損壞。
b.)合同要求時,本企業對產品的保護要延續到交付的目的地。
4.8產品交付后的活動
a.)負責組織、協調產品的服務工作;
b.)負責與顧客聯絡,妥善處理顧客投訴,負責保存相關服務記錄;
c.)負責與顧客滿意程度進行測量,確定顧客的需求和潛在需求,執行《顧
客滿意程度測量程序》;
d.)建立顧客檔案,詳細記錄其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及訂購每批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數量;整理了解顧客的定貨傾向,及時做好供貨準備;
e.)利用與顧客的交往,主動向顧客介紹本企業產品,提供宣傳資料,解答顧客提問。每年派出市場調研人員,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和顧客的需求的動向。
4.8.2咨詢、服務
a.)對顧客面談、信函、電話、傳真等方式的咨詢,綜合部由專人解答,暫時未能解答的,應詳細記錄經過研究后予以答復;
b.)綜合部每季度統計顧客咨詢及服務情況。
5相關文件
5.1《實現過程的策劃程序》
5.2《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
5.3《文件控制程序》
5.4《設施和工作環境控制程序》
5.5《過程和產品的測量和監控程序》
5.6《顧客滿意程度測量程序》
5.7《采購控制程序》
5.8《倉庫管理制度》
6記錄
6.1QR-7501月生產計劃
6.2QR-7502隨工單
篇2: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作業程序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作業程序
一、目的
規范服務費用的收繳工作,確保如數、及時、安全的收回各項費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管理服務費及其他各項有償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三、職責
1、出納員或收費員負責按本程序辦理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及現金收取工作。
2、各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相關有償服務項目計費與審核。
3、財務部會計負責對各項有償服務費用的計算及填制收費通知單。
4、服務處管理員負責通知單的派發及催繳工作。
5、財務部主管負責費用收繳工作的監督。
四、程序要點
1、費用收取的范圍
(1)管理服務費。
(2)機電維修、清潔、綠化等各項特約服務費。
(3)代收代繳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
(4)兼營的餐飲、娛樂等各項服務費。
(5)其他各項多種經營服務費用。
2、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1)對每月銀行的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業部用現金交納管理服務費的住戶,公司財務部應自每月一日起按1‰計收期滯納金。
(2)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本金×(1+1‰)n(n為滯納天數)。
3、管理費的收繳
(1)管理費的收取標準:(僅供參考)
A、多層帶電梯:1.20元/月/平方米;
B、多層不帶電梯:1.00元/月/平方米;
C、別墅:3.00元/月/平方米;
D、商鋪:3.00元/月/平方米~15.00元/月/平方米;
E、寫字樓:3.00元/月/平方米;
F、公寓:1.20元/月/平方米。
(2)管理費的收繳程序:
A、公司財務部從業主入伙之日起計收管理費。業主收到入伙通知后一個月內未來辦理入伙手續的應視入伙,開始計收管理費;
B、財務部會計每月20日前應根據業主資料編制下月《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內容包括:編號、房號、業主姓名、房屋面積、管理費標準、應收金額、上月欠費、滯納金、本月應收等;
C、財務部會計將《應收費用明細表》于每月20日報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如有差錯,應及時更正;如無疑問,財務部主管在財務審核欄內答署姓名、日期;
D、財務部主管應在22日前將審核無誤的《應收管理費明細表》交財務部會計填寫《收費通知單》;
E、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25日前將填寫完整的《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有誤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財務部主管在《收費通知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
F、財務部主管在每月28日前將有效的《收費通知單》交公共事務部管理員派發;
G、公共事務部的管理員根據住戶資料填寫信封,裝入《收費通知單》,視住戶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派發方式:
--需要直接送達的,管理員應在兩個工作日內送交住戶家中,并請住戶簽收;
--如住戶家中無人接收的,應在兩個工作日內送進住戶信箱;
--需要郵寄的,管理員應貼足郵資,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到郵局發送。
H、公共事務管理員應詳細的記錄《收費通知單》的派發情況;
Y、出納員根據《應收管理費收繳明細表》填制委托收款憑證及相關資料,在銀行規定的托收日期前一日送交開戶行;
J、出納員在銀行每次托收后的兩日內到銀行讀取已托收數據,并根據托收情況向已全額托收的業主出具加蓋“轉賬收訖”章的有效收款收據;
K、未辦理銀行托收的業主管理費,由業主到公司財務部用現金支付。出納員在收取業主用現金交納的管理費時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收取;
L、出納員應于規定收費日后的五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后的應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交財務部會計;
M、財務部會計將已全額收回的管理費用按《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進行賬務處理;對未能收取的費用,應在銀行第一次托收后的3日內根據欠費資料填寫《管理費用催繳通知單》;
N、《管理費用催繳通知單》經財務部主管審核無誤后,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交公共事務部在3日內派發;
O、公共事務部原則上應在規定期限內,將催繳通知單送交住戶或其家人的手中,并讓接收人在回執上簽收;特殊情況無法找到住戶及其家人的,應將催繳通知單用郵寄的方法寄交住戶;
P、公共事務部應做好送達、郵寄的派發記錄,保管好住戶簽收的回執,并將派發情況向部門主管匯報。
4、有償服務費用的收繳
(1)機電處、服務處等處的工作人員在為住戶提供各項有償服務時,應根據相關服務的收費標準計費,并請住戶對服務項目進行驗收,在服務單上簽字確認。
(2)各部門主管應根據用戶簽字后的服務單對本部門員工計費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在部門審核欄內簽名確認。
(3)各部門主管應在每月25日前將服務單匯總后交財務部會計。
(4)財務部會計應在每兩個工作日內根據《服務單》上的相關記錄填寫《收費通知單》。
(5)財務部會計應在28日前將《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業主派發。
(6)委托銀行代收的,出納員應于銀行每次托收后的兩日內,到銀行抄錄收繳數據,出納員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7)出納員在規定交費期限后的三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負責人。
(8)財務部主管對費用收繳明細表進行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對已交納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處理;對尚未交納的費用,按照《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水、電、煤氣、電話費用的代收代繳
(1)對已辦理銀行劃賬手續的住戶,出納員應及時到銀行抄錄托收記錄。
(2)對未辦理銀行劃賬,需用現金代繳的住戶,出納員應在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或電信局等相關部門規定的交費日期到相關單位去交納相關費用。
(3)財務會計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收費單據,填制《收款通知單》。
(4)收款通知單經財務部主管審核,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如無疑問,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交公共事務部有關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后業主派發。
(5)住戶用現金繳交水、電、煤氣、電話費用時,出納員在向住戶提供供水、供電、煤氣、電信等公司的收費憑據的同時,還應按《現在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向住戶開具收款收據。
(6)出納員在應規定交費日后的3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負責人。
(7)經審核,如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并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的,對已如數收回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對尚未收回的費用,按照《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相關的催繳工作。
6、兼營的餐飲、娛樂等服務費用的收繳
(1)餐飲、娛樂部門的服務員應在客房消費時開具消費項目清單(四聯)。
(2)該部門的收費員應根據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對消費明細單上的消費項目進行準確計費、收費。
(3)收費員應于每日下午3時前將當日(前日下午3時~當日下午3時)的收取的賬款項填制收款清單,交財務部出納員處;收費員同時應將消費清單的財務聯交財務會計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每月31日,收費員應將當月1日~31日的收入明細匯總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如經審核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應根據《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7、費用收繳資料的保管
(1)財務會計應于每月末將費用收繳資料匯總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
(2)財務部經理經審核存有疑問應責令會計及時更正;如無疑問應將收費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8、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原則上應達到98%,費用收繳的情況作為公共事務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五、記錄
1、《收費通知單》
2、《費用催繳通知單》
3、《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
4、《消費項目清單》
5、《費用收繳明細》
六、相關支持性文件
1、《現金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2、《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3、《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4、《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
篇3:物業服務費用收取程序
物業服務費用收取程序
1、目的:
為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行為,確保公司的經濟收入,促進公司事業的運作、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經營管理部對住戶收取費用的工作。
3、引用文件:
3.1 質量手冊第4.9章
3.2 ISO9002標準第4.9章
4、職責:
4.1經營管理部主任負責年物業管理費用收取的計劃工作和月收費情況的檢查工作。
4.2收費員負責年度、日常物業管理費用的收取。
4.3物業管理員負責年度、日常物業管理費用收取的統計報表工作。
5、工作程序:
5.1計劃工作:
5.1.1經營管理部主任每年年初根據物業管理委員會通過的收費標準和政府的各類收費標準制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計劃》,并報副總經理審核。
5.1.2物業管理員檢查收費員各項收費項目表格、報表是否齊全。
5.1.3物業管理員協助綜合辦公室檢查微機內收費系統數據:住戶的姓名、樓房號、面積等是否反映現實居住情況,由綜合辦公室打印出收費表。
5.2費用的收取:
5.2.1物業管理委托服務費:
5.2.1.1此項費用收費期為每年底和次年初,收費員在大門宣傳欄和單元防盜門右上角張貼收費通知。
5.2.1.2住戶交納費用時,收費員向住戶出示《物業管理委托服務收費表》,住戶確認無誤后,由住戶在表上簽字,同時請住戶交納費用,收費員開出票據,在收費過程中執行服務規范用語。
5.2.1.3收費完畢,收費員填寫《物業管理委托服務收費臺帳》,作復寫收據,將錢或支票交與財務部。
5.2.1.4完成上述程序后,收費員將程序中涉及的文件移交物業管理員,物業管理員審核后歸檔。
5.2.2“五費”的收取:
5.2.2.1“五費”是指冷水費、熱水費、燃氣費、電費、電話費。收費員每月或每兩月向住戶收取。
5.2.2.2收費員接到市政部門送來的水、電、氣費交納通知單后,將費用、表數分別填寫到《五費統收(單元)記錄》表上。
5.2.2.3收單后第二天開始,物業管理員下戶查表,準確記錄各表示數,將數據計入《五費統收(分戶)記錄》。
5.2.2.4收單后第四天,收費員在小區大門宣傳欄和單元防盜門右上角張貼交費通知。
5.2.2.5住戶交費時,收費員向住戶出示《五費統收(分戶)記錄》,住戶確認后,向住戶收取費用,并開據收據。過程中實行服務規范用語。
5.2.2.6收費后收費員將錢和支票填寫復寫收據后交與財務部。
5.2.3車輛的收費:
5.2.3.1每年不定期向車主收取車輛有關費用,收費員嚴格按照《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規定》收費。
5.2.3.2當車主通行證、停車證即將到期時,保安服務部車輛管理員應通知車主交費。
5.2.3.3車主到保安服務部交費時,保安服務部記清車主姓名、住址、車牌號,將收取的費用及時交給經營管理部收費員。
5.2.3.4收費員核準后,填寫收據,錢或支票交與財務部。
5.2.4有償服務收費:
5.2.4.1住戶申請有償服務時,物業管理員如實填寫《有償服務派工單》,并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5.2.4.2工作人員完工后,將派工單由住戶簽完字后交回收費員,由收費員通知住戶交費,并填寫《有償服務收費臺帳》。
5.3收費標準調整:
5.3.1收費員應嚴格按照各項收費標準收費,不收無標準的費、不收無批示的費。
5.3.2當政府對某項收費標準調整時,經營管理部主任將政府的文件和本小區調整的范圍上報公司審批,無需物業管理委員會批準,若公司對內部自定的收費標準調整時,應上報公司審批后,經物業管理委員會通過后才能執行。
5.3.3審批和通過后的標準,經營管理部主任組織管理員、收費員學習調整收費的文件和本小區實行新收費標準的測算方法,以便工作人員向住戶解釋。
5.3.4收費員及時將調整費用的通知在宣欄中通告住戶,物業管理員將審批文件的復印件給綜合辦公室保存。
5.3.5在質量體系運行前已執行的收費標準,在質量體系運行中未作調整的不執行本章程序。
5.4收費報表的制定:
5.4.1收費員根據各項收費記錄表,將各項費用匯總,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填寫月《物業管理服務費匯總表》,每年十二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填寫年度《物業管理服務費匯總表。
5.4.2上述報表需收費員填寫,物業管理員核準,經營管理部主任審核。
5.5催繳費用:
5.5.1住戶逾期未交納物業管理服務各項費用,由收費員發出《費用催繳通知單》,限期交付。
5.5.2《費用收繳通知單》發出后,過期不交又無正當理由的,物業管理員和收費員應登門征徇住戶意見,做其工作直到住戶交費為止。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計劃》 EJ-QR-QP4.13-01
6.2《交費通知》EJ-QR-QP4.13-02
6.3《物業管理委托服務收費表》 EJ-QR-QP4.13-03
6.4《物業管理委托服務費臺帳》 EJ-QR-QP4.13-04
6.5《五費統收(分戶)記錄》EJ-QR-QP4.13-05
6.6《五費統收(單元)記錄》EJ-QR-QP4.13-06
6.7《物業管理服務費匯總表》EJ-QR-QP4.13-07
6.8《五費統收臺帳》EJ-QR-QP4.13-08
6.9《費用催繳通知單》EJ-QR-QP4.13-09
6.10《有償服務派工單》EJ-QR-QP4.13-10
6.11《有償服務費臺帳》EJ-QR-QP4.13-11
6.12《機動車車位登記表》EJ-QR-QP4.8-01
6.13《費用調整的請示》無固定格式
6.14《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規定》 EJ-WI-QP4.13-01
6.15《物業管理服務規范行為》EJ-WI-QP8.1-01
6.16《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用語》EJ-WI-QP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