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女職工生育假及待遇的規定
一、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的產假及其待遇,應嚴格按照教育局人事科下發的有關產假的政策、待遇執行。
職工有權向人事干部咨詢、了解相關政策及待遇。
二、本中心為了切實關愛、照顧妊娠期內的女職工,結合中心實際,可以享有如下的各項照顧:
1、女職工妊娠期間,應該按照有關醫療保健機構的要求進行產前檢查。女職工應憑病歷卡、預約單等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照顧產檢假,原則上照顧產檢假為每次半天。無緊急、特殊情況,應提前至人事干部處辦理請假手續。
2、妊娠三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的,每天工作時間給予照顧性地休息半小時,女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安排休息,當天使用,不得累計。如遇當天已使用產檢假,則不可同時享受。
3、妊娠滿七個月的,每天工作時間給予照顧性地休息半小時,女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安排休息,當天使用,不得累計。如遇當天已使用產檢假,則按1/2享受。
4、女職工原則上應于預產期的前一個月時,辦理主要工作的移交,若女職工的身體狀況可能發生早產,應由本人主動提出申請,更早地辦理工作移交手續,確保自身健康和中心工作有序開展。
三、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的哺乳假、授乳期規定及待遇,應嚴格按照教育局人事科下發的有關哺乳假、授乳期的政策、待遇執行。
職工有權向人事干部咨詢、了解相關政策及待遇。
四、女職工的嬰兒或兒童,應該按照有關醫療保健機構的要求進行接種、防疫的,應憑接種單等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照顧假半天。無緊急、特殊情況,應提前至人事干部處辦理請假手續。
篇2:管理中心女職工生育假待遇規定
管理中心女職工生育假及待遇的規定
一、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的產假及其待遇,應嚴格按照教育局人事科下發的有關產假的政策、待遇執行。
職工有權向人事干部咨詢、了解相關政策及待遇。
二、本中心為了切實關愛、照顧妊娠期內的女職工,結合中心實際,可以享有如下的各項照顧:
1、女職工妊娠期間,應該按照有關醫療保健機構的要求進行產前檢查。女職工應憑病歷卡、預約單等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照顧產檢假,原則上照顧產檢假為每次半天。無緊急、特殊情況,應提前至人事干部處辦理請假手續。
2、妊娠三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的,每天工作時間給予照顧性地休息半小時,女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安排休息,當天使用,不得累計。如遇當天已使用產檢假,則不可同時享受。
3、妊娠滿七個月的,每天工作時間給予照顧性地休息半小時,女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安排休息,當天使用,不得累計。如遇當天已使用產檢假,則按1/2享受。
4、女職工原則上應于預產期的前一個月時,辦理主要工作的移交,若女職工的身體狀況可能發生早產,應由本人主動提出申請,更早地辦理工作移交手續,確保自身健康和中心工作有序開展。
三、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的哺乳假、授乳期規定及待遇,應嚴格按照教育局人事科下發的有關哺乳假、授乳期的政策、待遇執行。
職工有權向人事干部咨詢、了解相關政策及待遇。
四、女職工的嬰兒或兒童,應該按照有關醫療保健機構的要求進行接種、防疫的,應憑接種單等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照顧假半天。無緊急、特殊情況,應提前至人事干部處辦理請假手續。
篇3: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1.目的
妥善保管業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對其發生情況進行記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服務項目。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識別顧客財產問題,與業主明確責任
管業部負責對委托管理的鑰匙、業主(顧客)檔案等進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負責對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等進行管理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業主或業主共同擁有產權的財產,如房屋主體、各類設備、設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鑰匙、車輛等、房屋租售信息、業主、顧客檔案(業主、顧客的身份、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職業等)
5.2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公司檢驗的顧客財產
5.2.1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接管驗收,執行《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5.2.2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日常防護管理,執行《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5.2.3空置房屋管理執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業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處需由專口負責人對物品進行確認,業主所委托的物品應在物業管理服務范圍之內,如有必要須事前簽訂相關協議。
5.3.2托管物品應首先檢驗物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性能、使用等,登記在《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5.3.3《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由業主與管理處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物品托管。
5.3.4非業主本人領取物品,必須持有業主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
5.3.5業主委托鑰匙管理,執行《鑰匙管理程序》
5.4業主檔案
5.4.1業主入住時,管理處應對該業主建立檔案,執行《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5.4.2管業部主管指派專人對業主檔案進行定期整理、歸檔。
5.4.3業主檔案需經管業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閱,登記《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如需復印須經管理處負責人同意。
5.4.4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業主進行調查,管理處應驗明證件并登記后予以配合。
5.5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生不適用的情況,應管理處負責人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報告給業主,并保持相關記錄。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4-G02《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TJVKWY7.5.1-G11《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TJVKWY7.5.1-K02《鑰匙管理程序》
TJVKWY7.5.1-K03《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TJVKWY6.1-K01《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7.質量記錄
TJVKWY7.5.4-K02-F1《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TJVKWY7.5.4-K02-F2《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
TJVKWY7.5.4-K02-F3《顧客財產丟失、損壞記錄》
TJVKWY7.5.1-K02-F5《顧客委托(收回)鑰匙登記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設施檢查記錄》